石门三中学生杀害同学事件是怎么回事?

关于石门三中初248学生王超杀害初256学生胡兰的说明。

石门县政府办

一.发生了什么事

被害人胡兰,男,14岁,石门县楚江镇莲花社区杨家台13组人,三中九年级256班学生。

犯罪嫌疑人王超,男,15岁,临澧县人,住石门县楚江镇荷花社区信用社小区,三年级九班248班学生。他的父系是常德市鼎城区信用合作社的负责人。

2065 438+00 9月26日早上6: 30,248班学生王超到达本班教室。班主任秦道春老师见他没穿校服,就把他叫到老师办公室问问题。途中,王超突然拿出一根伸缩棍,打在秦先生的头上。秦先生的头部立刻开了一个5厘米左右的口子,血流如注。趁秦老师发呆之际,王迅速窜到256班教室,捅了胡兰三下。事件发生后,副校长杜建军、副校长、学生处主任舒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并拨打110报警。伤者胡兰于6时52分左右被送往县人民医院,7时左右因伤势过重死亡。

二、事件的起因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初步调查确认,这是一起因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今年暑假期间,犯罪嫌疑人王超与死者胡兰在玩“梦幻西游”网络游戏时相识。胡兰让王超加他为好友,让王超提供他的游戏账号和密码给他充游戏币。王超不同意,胡兰威胁开学后要找人打王超。这学期开学后,胡兰多次在学校找王超,两人产生矛盾。9月25日,晚自习结束后,王超在校门口的马路上等同学。胡兰看到他就上前骂他,然后两人就吵了起来。王超回到家越想越气,觉得这样也不是办法,决定教训教训胡。26日上午,王超上学时,利用暑假从家里带了一把折叠式单刃尖刀和一根不锈钢伸缩棒,随后发生了上述事件。怕班主任发现他藏凶器作案,王超先把班主任打伤了。到案后,犯罪嫌疑人王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查工作基本结束。计划于9月29日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三、事件处理流程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省委党校学习的县委书记熊大顺立即召集相关领导安排部署处置工作。9月26日上午7时30分,县长迅速召集县委副书记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秦志云,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万义元,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 并成立了由秦志云任组长的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处置方案,迅速成立了三个工作组:一是事件协调和善后处置组。 常务副县长万义元为组长,褚江镇、政府办、应急办、公安局、教育局、维稳办、信用社、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事件协调处理;二是维稳工作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中银任组长,成员有公安局、楚江镇、法制办、维稳办、教育局、信访局,负责事件现场处置和维稳工作;三是舆论宣传组,由秦志云负责,宣传部、政府办、广电局、石门政府网、石门新闻网、石门晚报等部门配合,负责舆论宣传引导。

会后,相关负责人和工作组成员到岗。、胡、、、秦志云分付。副县长万义元、县长助理兼县公安局局长陈,以及褚江镇政府、社区负责人、公安民警在县人民医院维持秩序,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县应急办将事件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县政府办将事件信息上报市政府办,石门新闻网发布事件消息。县教育局安排专人进驻三中,对事件进行详细调查。同时,副县长万宜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所有学校进行了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全县各学校紧急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公安、文化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和网吧周边环境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整治。

9月26日下午4点,秦志云与嫌疑人父亲王进行了沟通。王对县委、县政府的全力配合表示感谢,并表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9月26日晚8点,县长杨奇鸣召集组长、副组长及主要成员单位召开事件处置会议,进一步研究处置对策。为加强处置力量,会议明确由胡指挥调度,、秦志云赴现场处置。当晚,在工作组安排下,嫌疑人父亲向死者家属道歉,并表示承担相应责任。虽然工作组彻夜未眠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但由于死者家属和嫌疑人监护人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事件处于僵持状态。9月27日上午7: 30,县长杨奇鸣召开工作组组长会议,再次研究处置对策,完善处置方案。9月27日下午5: 00和6:5438+01:00,县委副书记胡主持召开工作组组长会议,听取情况并作出相关部署。9月28日零时30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德志,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云谋连夜赶回石门,参与事件处置。

四。处置工作的进展

经过两天多的调解,死者家属与嫌疑人监护人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并于9月28日凌晨4点左右签订了民事赔偿协议。死者于9月28日凌晨10: 00火化,于凌晨11: 00左右安葬。目前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学校秩序正常,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