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围城》简介
在《围城》初版的序言中,作者曾这样描述自己的创作意图,说“我想写现代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类人物。”参照小说内容,可以看出作者刻意表现了现代中国上层知识分子的芸芸众生。《围城》通过主人公方鸿渐与几个知识女性的感情和婚姻纠葛,通过方鸿渐从上海到大陆的经历,用漫画式的讽刺描绘了抗战时期中国部分知识分子的彷徨和空虚。作者从小说中人物的口中解释了“围城”的含义,说它来源于一个法语成语,即“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跑。”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在爱情纠葛中的围攻和逃亡,更深层次地表现了一部分知识分子被困在“围城”精神中的处境。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
内容介绍:
钱钟书的小说《围城》可谓家喻户晓,才华横溢,比喻精彩。
方鸿渐留学几年,花了几十块钱从一个爱尔兰人那里弄了个假文凭,才回国骗父亲岳父。才华横溢、学识渊博的苏喜欢他,而他喜欢美丽天真的。最后,由于他和表兄妹们之间的种种误解,他暂时离开了上海,不知怎么地和同样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孙柔嘉结了婚。婚后方鸿渐对一向喜欢苏的密友赵说:“你要是真娶了苏小姐,会觉得自己不比自己好多少。”这也是他在婚姻城堡里的感受。
“西方赶驴人每当驴不肯走,鞭子没用的时候,就在驴的眼睛和嘴唇上挂一串胡萝卜。笨驴以为走前一步,萝卜就到了自己的嘴边,于是继续一步一步往前走。他越咬着嘴,脚就越会追上去,不知不觉又走了一站。那时候它能不能吃到这一串萝卜,就看驴人的幸福了。”
生活是围城,婚姻是围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是一幅生动的世界图景。钱钟书先生把自己的语言天才和极其渊博的学识结合起来,再加上一些讽刺幽默的调料,以一本书决定了国家。
简短评论:
《围城》展现了对世情人情的精妙观察和高超的心理描写艺术,作者将才女苏刻画得矜持矫情,小家碧玉式的女子柔顺柔顺,背后隐藏着一种才情。但对方鸿渐这种口聪心怯、知而无用的复杂性格和心态的分析,却是极其曲折和精辟的。《围城》的描写自始至终贯穿着讽刺喜剧的意境。小说的基本情节围绕方鸿渐展开,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和场景多以方的视角展现。方观察人与世界的态度,以及他背后作者的讽刺笔调交织在一起,使《围城》的讽刺手法独具一格。
《围城》的叙事并没有完全紧扣人物性格和情节线索。作者经常跑题,谈古论今,引经据典,使小说的比喻和警句层出不穷,大大增加了小说语言的知识容量,但有时也过分炫耀知识。
《围城》于1947年首次在上海出版,1980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修订,增加了作者撰写的《前传再版》。钱钟书的夫人江洋曾写过《记住钱钟书和围城》。她对《围城》的写作,以及小说中一些人物与原型的关系,有着非常有趣的叙述。请参考。
钱钟书与《围城》
作者:江洋
钱钟书写了《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言中说,这本书是他写的。我读完了《因小失大》。每天晚上,他给我看写好的稿子,急切地观察我的反应。我笑,他也笑;我笑,他也笑。有时候我会放下稿子嘲笑他,因为我不仅嘲笑书里的东西,也嘲笑书外的东西。我不必解释我在笑什么,但我们互相理解。然后他告诉我他下一段要写什么,我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500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最终版本,没有改动。后来他对这部小说和其他“为数不多的作品”不满,想大改,但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了宋朝,我自告奋勇做白居易的“老太婆”——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我看不懂,他就得加注释。但在《围城》的读者中,我成了最高标准。比如一个光棍熟悉古诗词中的词语来源,我熟悉故事中的人物和情节来源。除了作者本人,轮到我最有资格注释《围城》了。
为什么看小说需要笔记?但是,每一次很多读者对一部小说感兴趣,也是对作者感兴趣,把小说中的人物和情节当成真实的人和事实。有的干脆把小说主角当成作者本人。聪明的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的人物平起平坐,但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的个人经历和思想感情。当然没错。但是,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创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想象力,经验就像黑暗中点燃的一把火,想象力就是这把火发出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的大小远远超过了火。创作出来的故事往往在很多方面超出了作者自己的经历。从创作的故事来要求作者的经历,这是本末倒置的。作者的思想和感情被创造出来,就好像它们被发酵成了酒;从葡萄酒中鉴别酿酒原料并不容易。有机会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酒是用什么原料做的。我非常愿意让读者看到真实的人和虚构的人物之间有多少联系,是什么样的联系。因为很多所谓的现实主义小说,其实是用一种全新的方式来描述自己的经历,来提升或者满足自己的感受。这种自传体小说或者小说自传,真的是一种浪漫主义的纪录片,而不是现实主义的虚构。《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虽然看似真实,实则真实。
《围城》里写方鸿渐老家以打铁磨豆腐出名,他的名产是泥娃娃。有人读到这里,不禁得意地哼了一句:“这不是无锡吗?”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他不是也留学过吗?你不是也住在上海吗?你不是也在内地教书吗?“一个爱考证的先生,竟得出钱钟书学位不可靠的结论,方鸿渐是钱钟书的结论更站得住脚。
钱钟书,无锡人,193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1935年,他获得了英国奖学金,去英国牛津学习。1937年,他获得了副博士学位(b .利特。),然后去了法国巴黎大学读书。他想攻读学位,但后来放弃了。1938年,清华大学聘请他为教授。根据当时清华大学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的一封信,这是一个例外,因为按照清华的老惯例,他刚回国教书的时候只是一个讲师,从讲师升到副教授再升到教授。钟书于9月和10月返回中国,在香港登陆,然后转到昆明,在清华大学任教。当时清华已经并入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他的父亲是国立浙江大学的教授。他应老友廖茂如先生之请,前往湖南蓝田,帮助他创办国立师范学院。他的母亲、兄弟姐妹和其他人随他叔叔一家逃到了上海。1939年秋,钟书从昆明回沪探亲后,他的父亲来信来电,说他病了,要钟书去湖南照顾他。师专校长廖先生来上海,再三劝说,让他当英语系系主任,以报效父亲,兼顾公私。就这样,他去了湖南,而不是昆明。1940年暑假,他和一个同事回上海探亲。路被堵住了,他中途折回。1941年暑假,他从广西到海防,轮到上海回大陆几个月。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专程来沪,邀请他重返联大。珍珠港事件的时候,他掉进了上海,出不来。他写了一首七言律诗《古意》,其中一副对联说:“若无碧汉之路,梦见红楼几楼”,另一首诗《古意》说:“心似春日杏,目如雨中梅。”这些都是我当时被囚禁在沦陷区的失望之情。《围城》写于上海沦陷时期。
我和钟书1932年春在清华初识,1933年订婚,1935年结婚,乘船去英国(我自费留学),1937年秋去法国,1938年秋乘船回国。母亲一年前去世,苏州的家被侵华日军洗劫一空。我父亲在上海避难,和我姐夫住在一起。我渴望见到我的父亲。钟书在香港下了船,去了昆明。我坐了原来的船,直接去了上海。当时母校的校长离开我,在上海这个“孤岛”上办了一所“分校”。两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关闭。我临时当了家教,小学的时候是代课,业余时间创作话剧。钟书没有工作就去了上海,所以我父亲把他在奥罗拉女子文理学院教书的时间给了他,我们在上海艰难地生活着。
有一次,我们看了一个我写的剧,回到家他说:“我想写小说!”“我很高兴,催他快点写。那时候他在偷时间写短篇,怕没时间写长篇。我说没关系,他可以减少教学时间,我们的生活很节俭,可以更节俭。正好我们家丫环因为家乡生活改善要回去。我不逼她,也不找别的女佣。我只是自己接手了她的工作。劈柴、生火、做饭、洗衣服等。我是个俗人,经常把煤烟染成一张脸,或者用眼泪熏眼睛,或者熬油,或者割破手指。但我渴望看钟写《围城》(他已经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告诉我了),我愿意做下厨房的女仆。
《围城》写于1944年,完成于1946年。正如原序所说的“两年忧世伤命”,他心急如焚,忙着写《谈艺录》。在他的三十五岁生日诗中,有一副对联:“书虫未出,诗难定树绕。”就是这种心态,平衡不了。那时,我们住在投靠上海的钱的大家庭里,包括的父亲和叔叔。两家人住在一起,各自做饭。钟书的父亲一直不在家。钟书的弟弟、妹妹、嫂子、侄女等。都先后离开了上海,只留下母亲,还有一个弟弟单身在上海。所谓的大家庭,就跟小家一样。
以上,我简要叙述了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写《围城》时的处境,并为作者写一个简介。以下是《围城》的一些注释。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和熟悉的社会阶层中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都是虚构的。有些人物虽然略显真实,但一切都是假的;有些情节略真实,但人物都是杜撰的。
方鸿渐是基于两个亲戚:一个有野心但没有见识,总是满腹牢骚;一个傲慢自负的歌手。两个人都读过《围城》,但是两个人都没有想到方鸿渐,因为他们都没有过方鸿渐的经历。钟书以方鸿渐为故事中心,常常从眼睛里看事情,从心里感受。漫不经心的读者会从理解中同情他,从同情中关心他,甚至把自己和他融为一体。很多读者认为他就是作者本人。19世纪法国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楼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然后,钱钟书还能说:“方鸿渐,就是我。”但是,有很多男女角色可以说是钱钟书,而不仅仅是方鸿渐。方鸿渐和钱钟书只是无锡人,经历相差甚远。
我们乘坐法国邮船ⅱ(阿索斯ⅱ)回国,甲板上的场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有法国警察和犹太女人调情,有中国留学生打麻将。包小姐纯属虚构。我们出国的时候,同船的还有一个曲线玲珑的南阳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很感兴趣,视她为东方美女。我们在牛津遇到一个女学生,她被未婚夫资助出国留学。我听说她很浪漫。有一个在牛津学英语的埃及女学生。她的皮肤很黑,我们都觉得她很漂亮。包小姐是东方美女,浪漫未婚妻,埃及美女的结合体。钟书听说过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出轨的故事,小说里的方鸿渐被鲍小姐勾引。鲍鱼的老板很臭,所以这位女士姓鲍。
苏小姐也是一个情结。她的外表是一个被美化的同学。她的思想和感情属于另一个人;这个男人一点都不漂亮。又是一个人独行走私货物。钟书扬翻译了苏小姐做的那首诗,他叫我不要翻译的很好,一般就好。苏小姐的老公是另一个同学,鸳鸯谱是小说里随便点的。穿着黑色礼服、硬领汗湿的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本人。因为我们结婚的吉日是一年中最热的一天。在我们的婚纱照里,新婚夫妇、伴娘、提着花篮的女生、提着纱布的男生,看起来都像是刚被警察抓到的扒手。
赵是从一个我们喜欢的五六岁的男孩成长起来的,而给他加上了二十几岁。这个孩子还没有成长为赵,当然也不可能有赵的经历。如果作者说:“方鸿渐就是我”,他一定会说:“赵就是我。”
有两个不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得心应手不融化,所以两个熟人“对号入座”。一个没在意,一个听说很生气。钟书夸大了董谢川的一个方面,但没有夸大其他方面。而董谢川的演讲和诗歌,一字不抄,全是杜撰。楚沈明和他的影子都不对劲。那个影子的真实面目比楚还要夸张。有一次我和他从巴黎郊区坐火车进城,他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列着一个女孩选择丈夫的条件,比如外貌、年龄、学识、性格、家庭背景等等,逼我一一打分,按顺序排列。我知道他的意图和他的对象,所以我用小翅膀处理过去。然后他生气地对我说:“他们说他‘年轻有为’,但你说他‘有为’,而不是‘有为’。”我应该友好地、诚实地告诉他,当我第一次见到钟书时,他穿着一件蓝色的外套,一双羊毛鞋,戴着一副老式的大眼镜,一点也不“潇洒”。但看到他觉得我应该和他站在同一战线,我就忍不住调皮地说:“当然,我觉得他最‘迷人’。”他很震惊,沉默了很久。后来我夸他西装笔挺,他惊讶的说:“真的吗?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太对劲,一周洗一次熨一次还不如别人的。“我敢肯定他的衣服真的很直,所以他很高兴。其实,楚沈明也是一个情结,小说中的那杯牛奶是被另一个人喝掉的。那个人也是我们在巴黎的同伴。他未婚,告诉我们他爱的是“仙女之美”,而不是“仙女之美”。然而,他的一个朋友欣赏仙女的美丽,并对一个带狗的妓女非常感兴趣。他想“打个游戏”,邀请妓女喝一杯,聊聊天。一天晚上,我们一群人坐在一家咖啡馆里,看见那个带着狗的妓女走进了另一家咖啡馆。“仙女美人”的仰慕者主动对“仙女美人”的仰慕者说:“我帮你把她弄来。“他好久没回来了。钟书说:“不要让蜘蛛的细网被丝洞缠住。我会救他的。”钟书跑进咖啡馆,看见“仙女般美丽”的崇拜者独自坐在桌旁,喝着一杯滚烫的牛奶,周围都是妓女,在嘲笑他。钟书“救”了他。从那以后,人们经常拿那杯牛奶开玩笑,说如果你被称为妓女,你至少应该喝一杯啤酒而不是牛奶。一定是那杯牛奶让把楚拖到餐馆去喝牛奶。那堆药一定是从那杯牛奶里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一个情结。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读者肯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方遯翁只是和他父亲有些相似。在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打开了我写给钟书的信,大为赞赏,并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地把钟书托付给我。这听起来像是方遯翁的风格。我们沦陷上海时,他写我是“过穷日子,享清福”,很像方遯翁的口气。但是,如果说方遯翁有两三处像他父亲,更像他叔叔有四五处,有些是捏造的,因为这样的封建父母在亲友中是常有的。钟书的父亲和叔叔都读过《围城》。他的父亲笑了;我们没有看到他叔叔的表情。我和太太常常私下怀疑,他们是不是觉得方遯翁和自己差不多。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喜欢的人物,不想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如果作者让他们成为家人,然后家人吵架闹翻,那么像围城一样结婚的意义就阐述得更透彻了。恋爱后方鸿渐说,赵要是娶了苏小姐,也不会好到哪里去,结婚后会发现嫁错了人。这些话很对。但他终究没有嫁对人,他的话可以解读为安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银行的行长,“我有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就不一一评论了。
我很喜欢读方鸿渐一行从上海到三闾大学的一段话。我没有和钟书一起去湖南,但和他在一起的五个人我都认识。没有一个和小说里的五个人相似,连一丝一毫都没有。我见过王美雨的卧室:床上一床大红丝面的被子叠在床里面;桌上的大圆镜上,一个女人脱了鞋坐在床边,用半个脸盆煎着鸦片。这是我在上海找房子时看到的,我把它描述给了钟书。我在清华读书的时候,春假的时候一起旅行,在一个荒无人烟的村子里过了一夜,睡在铺着干草的泥巴上,晚上做噩梦。我下面的一个小娃娃一边冲我喊“按住我的红棉袄”,一边用手推我,但是她推不动。我把那个噩梦告诉了钟书。蛆被称为“肉芽”,我曾经告诉钟书这是新的东西。钟书在去湖南的路上给我寄了诗。他和他的旅伴一起游雪窦山,有四首关于姬友的诗。我很喜欢第二首和第三首诗。我还不如把它们抄下来,作为真人和小说的对比。
风吹大海,巍然如山;浪花飞碎,雪疑几代。我常看山,起伏是水造成的;蜿蜒无骨,褶皱有浪。是知水知山,各念各得其所。比如一个英雄可以准备不同的美女。在鲁中固若金汤,只是理解别人智慧的问题。
山太安静了,但藏中的瀑布日夜不舍,让雨更怒。苦也有泪,我敢倾吐胸臆;就像这座山,不要在外面改变。我沉默,我很高兴能在远方遇见你。我讨厌很多流浪,却不知道该怎么隐藏。谈不拢就走自己的路。
在这部小说中,只提到了参观雪窦山,却只字不提。游山玩水的自然是游客,方鸿渐、李等人忙着应付。说明可以捏造的东西很多,事实可以放在一边,事实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遇到寡妇也有些阴影。钟书有一个朋友是一个忠诚的长者,在旅途中遇到了一个自称遇到麻烦的寡妇。那个朋友赞助了她,后来她才知道被骗了。我有个同学外号叫“风流寡妇”。我曾经向钟书描述过,她在睡觉前洗掉了她的粉,她的脸、眉毛、眼睛、鼻子和嘴巴都不见了。关于这两件毫不相干的事编了一个苏州寡妇,见到李时,生出“她是个好人”之类的妙语。
证件处厚厚的女士让我想起了我们在上海某邮局看到的女职员。她的头发是黄色的,脸色苍白,眼睛向上翘着,穿着一件浅紫色的亚麻旗袍。我曾告诉钟书,如果她的皮肤白而油腻,头发柔软乌黑,把浅紫色的亚麻旗袍换成柔软的紫色丝绸旗袍,她就能成为美人。王太太是如此的美丽,我觉得她似曾相识。
范小姐和刘小姐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不用再介绍了。虽然孙柔嘉跟着方鸿渐到了湖南,又回到上海,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我认识的女人(包括我自己)没有一个长得像她的,但是和她稍微接触了一下,发现她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普通的一个。她受过高等教育,没有什么特长,但并不笨。不是美女,但也不丑;我没有兴趣,但我有自己的看法。方鸿渐“兴趣广泛,无经验”;她除了计划没有兴趣。她的世界很小,局限在围城内外。她享有的自由也是有限的。她可以从城外挤进城里,也可以从城里挤出去。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她和方鸿渐是知识分子中的典型女性。令人欣慰的是孙柔嘉的聪明之处在于,她能画出王夫人的“总结”:十个红指甲,一个红唇。一个既羡慕又鄙视自己的年轻女人,也能如此犀利。但是这种聪明是钟书给她的。钟书习惯于掌握这种“概要”,例如,他可以掌握每个人声音中的“概要”,并通过声音区分说话者,尽管他从未见过任何人。
也许,就像堂吉诃德一样,我用剑砸碎了木偶舞台,《围城》里的人物散落一地,满地都是纸板做的断肢。然而,当我一段一段地读完小说,让我放下手稿开怀大笑的不是我找到了实物,而是我看到了实物的碎片。拼凑之后,我创造了从未谋面的人,编造了从未想过的事。我笑的时候很惊讶,忍不住说:“我能揭穿你的西洋镜。”钟书和我一起笑,理解我的笑容,承认我笑得很好,但也带着一点骄傲。
也许我做了像《堂吉诃德》一样非常令人失望的事。但是,我相信这可以解释《围城》和真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