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中考政策
法律分析:招生范围:
(1)公办高中辖区内招生。中心城区(指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浦新区,下同)公办普通高中辖区内统招计划在中心城区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辖区内统招计划在县(市)招生。
(2)公办高中辖区外招生。遵义四中、遵义南白中学、遵义航天高级中学、遵义一中在中心城区外的招生计划分别为130、130、130、80人,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在中心城区外招生80人。市教育局将逐步减少辖区外招生计划,直至实现属地招生。
(3)民办高中(含示范高中)招生。为支持优质民办教育发展,为学生提供选择优质民办学校的机会,北师大遵义附属学校、遵义清华中学、遵义田丽学校、仁怀市周林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绥阳石祥中学面向辖区外招生100人,正安建国中学面向辖区外招生50人。
法律依据:《遵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逐步形成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的高中招生考试模式,构建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改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方式,加强考试招生管理,规范毕业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