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曾经是江苏的省会吗?
1927年4月26日,南京政府首次任命牛永健、何、叶楚伦、白崇禧等16人为江苏省政府委员会委员。5月2日,江苏省政府宣布正式成立,位于南京市湖南路。《省政府组织法》颁布后,政务委员会改为省政府委员会,牛永健任主席。当时南京是首都,被列为特别市,江苏的首都要在省辖范围内重新选址。至于应该设在哪里,委员中有三种不同意见。一个是苏州比较理想,一个是镇江特别适合。也有人觉得扬州更合适,各有各的看法。故民国十七年(1928)提交省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镇江获得6票,扬州获得2票,苏州获得1票,通过镇江为江苏省省会,丹徒县改为镇江县。7月27日,民国国民政府发布第701号训令,正式批准镇江为江苏省省会。省政府立即着手将省会迁至该镇。8月9日,省政府迁址筹备办公室成立,周任主任,办公地点在镇江道树街道原民成学校。省政府第81次会议决定,新省会建设基金暂定为1万元。经过三个多月的筹划,筹备处已基本完成省会向城镇的搬迁,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和民政厅安排在原清朝将军衙门办公(现市公安局和华联商场所在地),门前南北走向的道路更名为省政府路(现市政路)。省财政厅位于前朝省政府东南(即抗英将军海时代的杜桐楼,现市政路40号军分区招待所,名士园)。门前有一条东西向的路,取名为财政所前(路)。省建设厅在清朝时被置于原八旗衙门。由于这一带大部分已作为江苏省第九师范学校使用,省政府拨款4万元,将学校迁至青云门鼓楼,与镇江中学合并。学校位于哈岔巷附属小学的东部,作为省农矿厅的办公室,后并入建设厅,在此改为江苏省保安司令部。省教育厅设在北门的县立学校(现中山东路8号359医院)。省政府还决定,省会迁到镇上后,省委部门先放在老龚雪,等南门教场新楼建成后再搬到新办公室。民国二十一年(1932)八月二十二日建成(现镇江中院解放路21号为其旧址)。民国18年(1929)2月3日,江苏省政府下令所有办事机构于10日内从南京迁至镇江,并在指定地点办公。省会位于镇江县第一区,向西延伸至金山河,与高姿镇接壤。界丹徒镇荆仙山以东;南部的黄鹤山、观音山;西南角的烟墩山;在长江的正北方。东西长约11里,南北宽约7里,面积约77平方里。按地域情况可分为城内、城外、小码头、河北四个部分。省会迁镇后,省政府着力建设新省会,拟将省会区域划分为行政区、工业区、码头区、商业区、老城区、居住区、学校区、花园区。首先开始拆(城)墙、填(淤)河、筑(马)路,制定了全面的省会建设计划。民国18年(1929)至民国26年(1937),省城建设初见成效,市政厅面貌大为改观,成为500多年来城市面貌的最大变化。虽然有些建设项目因政局变动而修改,有些未能实现,但却激励了后人。此外,还成立了省警察局,下设7个分局和25个分局。在镇江县,省会,有一个第一区办事处(部),下辖48个乡镇,专门处理嘉宝事务。镇江监狱又称模范监狱,建在省城东门上方的庙里。在原清朝驻军衙门,千秋桥街道设置了江苏省临时军事法庭,以及法庭和看守所,以加强司法,巩固其统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