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的自然资源

全县土地总面积3263179亩,1980亩耕地39313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2%,其中水田2065438亩,旱地65438亩。园地7655亩,占0.2%;林地664419亩1974林业普查,占20.4%;林地115750亩,占3.6%;牧业用地499190亩,占15.3%;居住和工业用地为51510亩,占1.6%;交通用地20759亩,占0.6%;水域面积46572亩,占1.4%;荒山荒地1464196亩,占44.9%。

1981至1985期间,该县城镇建设占用耕地213.57亩,乡村建设占用耕地914.15亩,合计1127.72亩。1985年全县耕地面积389416亩,比1980年少3721亩。1985年,全县有810400亩难以利用的荒山荒地,占荒山荒地的56.86%;可利用61.49万亩,占431.4%,人均1.67亩。可利用的荒山荒地中,适宜耕种的有5.46万亩,占荒山荒地的3.83%,人均0.15亩;宜林荒地33.49万亩,占23.5%;人均0.91亩;宜牧荒地22.54万亩,占15.81%,人均0.61亩。天等六大河流的径流补给主要依靠大气降水。年平均径流深658.8毫米,径流系数0.3至0.5,年平均径流量654.38+0.43亿立方米。全县人均水资源量3890立方米,约为自治区人均水资源量5310立方米的73%,比全国人均水资源量2700立方米高出44%。1985,全县水利工程可利用的总水量为4.66亿立方米,占地表水资源的32.6%,实际效益较差。此外,我国地下水富集区天然补给量约为3亿立方米,枯水期总流量为8.31立方米/秒,正常季节为33.03立方米/秒。但峰丛洼地地下水埋藏较深,开发利用难度较大。县城内径年内分布不均匀,集中在5-9月,约占全年的75%。在干旱的年份,春旱尤其严重。境内喀斯特地貌占77.4%,地表河流、溪流较少。虽然多年平均降水量相当大,但大部分降水渗入地下,形成山高水深的局面,尤其是金街、托坎等镇的石质山区,水资源尤为匮乏。

天等水能资源理论储量25000千瓦,可开发量16644千瓦,其中大新县仁地建设电站7200千瓦。1985装机容量9004.9千瓦,其中仁地电站4800千瓦,尚可开发利用。天等的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

1980社会总产值8334万元,农业占69.15%;0985年65438+8744万元,农业占60.72%;1987 13941万元,农业占61.97%。

工农业总产值19786954.2万元,其中农业占82.87%。与1978相比,1985下降了3.54%,其中农业占比79.14%,下降了7.88%。1987比1978上涨17.20%,其中农业占比73.63%,上涨4.13%。

农业内部,1978种植产值382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6.34%。1985年种植业产值30310000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7.09%,比1978年下降20.72%。1987的种植业产值为477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5.32%,比1978高出25.01%。

种植以粮食生产为主。从1950到1985,26年间粮食播种面积占种植业播种面积的90%以上,10年接近90%。1978年粮食作物收入19929万元,占种植业总收入的89.40%。1985年粮食作物收入16524千元,占种植业总收入的54.87%,比1978下降17.09%。1987粮食作物收入28421万元,占种植业总收入的64.46%,比1978高出42.438+0%。

天等的粮食生产经历了大起大落。1959之前逐年增加,1960之后逐年减少。直到1971才恢复并超过1959的水平。之后逐年递增,1982出现历史性突破。1983后,再次发生滑坡。1985回到了1971年的水平。

从65,438+0,953到65,438+0,987,天等种植生产的粮食为天等人民提供了必要的口粮,调出5577万公斤,调入2948万公斤,直接为天等工业提供了原料,占国有工业总产值的58%。田等商业部门经营的工业品几乎全部销往农村;全县财政收入的60%直接或间接来自农业。清末手工业主要有榨油、酿酒、织布、染织、铸造、裁缝、木工、熨烫、首饰、弹棉花、补锅、草绳、烧石灰、纱纸、土布等。大多数工匠都集中在镇上。乌图地区金坝河乡村、桂村、宛宛村都有人在淘金。民国4年1915,广西成泰、富利二公司接手开采杜翔县甲坪、杨村的砂金矿和红锑矿,但因价格太低而停止。

天等公司有来自北区卢马、那龙和龙敏村的犁头,每年大约有一千把犁头卖给龙眼、添和国华。每年有3000到4000人出去挖石头,主要是用来造桥、石器、墓碑和雕塑。南宁、镇南、天南县、安南、暹罗都有他们的足迹。西区霞洲村100多户人家,最擅长的是人物、花鸟、雕笔箫。北区一百多户,磨村六七十户。村民会做簪首饰,擅长银饰。西区两个村长,耿勋和郑融,都是铁匠,会做刀枪。

1922年,隆明县生产天等空心面86万斤,镇生产20万斤,杜翔县生产50万斤。天等空心面螺纹是最好的,已出口到香港和广州。

1923年,杜宪杜康生产南方面粉100000斤,隆明生产1500000斤。每年大约有一千个编织草席和草帽卖给杜宁威。解珍县磨村个体经营户生产纱布纸65438+80万斤,产值3600元。杜翔县韩栋村生产400公斤纱布纸,产值150元。隆明县容晖村也有纱布纸出售。

1926年,解珍县桐油产量3.8万斤,隆明县6.9万斤,杜翔县6万斤。29年,解珍县桐油产量增至4.28万斤,隆明县增至27.07万斤,都督县增至13.56万斤。1948三县有15家桐油厂,每家每年榨50-60万斤油籽,产桐油30多万斤,卖给654.38+10万斤水果,其余作为灯油、油漆在当地销售。桐木厂主要集中在隆明县石林村、解珍县盐灶村和杜翔县平吉村。1935在首都二区的香屯和七区的甲坪村与雷平县交界处的龙后岭发现金矿。当地个体户淘沙收沙,颇有收获,尤其是龙后岭。

解放后,仍有人在杜翔镇靳东乡寻找黄金和开采红锑矿。因为黑市金价低,所以主要开采红锑矿。金街、金源、杜康等镇的石匠每年都会外出。金源乡郑州村经常有三四百个铁匠去外地打铁。金街镇民源村100多名银匠到云南那坡县和少数民族地区专门铸造首饰。天等镇仍会在荣屯、金街镇、杜翔镇生产纱布纸,在县城销售。

1949工业总产值35.2万元,均为传统手工艺。1954 165438+10月,天等镇太平街道建立县城燃煤电厂,为机关、医院提供照明。1955建天灯酒庄。

1956年成立容晖纱纸手工业合作社,同年改制为国营天等造纸厂,1961年拆除。同年,个体手工业者组成了有17名职工的铁器生产合作社,后改为农业机械厂。1972购买车床等机器设备用于生产。同年,该县投资建立了天等热电厂。

1958年6月组织3000名农民工手工开采东平锰矿,1962下马,1966复工。5438年6月+10月,托坎建钢铁厂,龙胜、隆明、天等、杜康、金街、东平建高炉162座,土炉939座,小窑1158座。上马人数46931,砍柴烧炭93534吨,炼铁4367吨,次年二月下马生铁361吨。同年5月,县财政投资65438+万元办金矿,1960下马。同年在杜翔万福寺建炸药厂,于1961拆除,于1970 1复工,生产民用硝酸铵和木屑炸药,但于1980 1拆除。5月,金街、杜翔、龙明、天等铁社和金街犁社组成农机厂。同年在县城西北建立糖厂,与酒厂合并,统一核算。1971扩建,日产甘蔗50吨。1982并入胜利糖厂。5月,印石社改制为县印刷生产合作社,5438年6月+2月更名为新英县印刷厂。1960年8月,变更为天等印刷厂。这一年还上马了农机修理厂、化肥厂、金矿、硫矿、磷矿、东平锰矿、砖瓦厂、淀粉厂、炸药厂、陶器厂、纺织厂、炼油厂、皮革厂。除了农机修理厂和东平锰矿,都是1961下马。

1963年7月,天等第一座水电站——新屯水电站建成。1966年8月,县财政投资2万元建设天等磷肥厂,1968年投产,1975年产值增加到97.74万元。产品不仅在本县销售,还销往武鸣、隆安、永宁等县。1980 12因燃料短缺,质量不高而停产。

1968磷肥厂附设水泥生产车间,试生产矿渣水泥。1981年磷肥厂下马,转产水泥,改为天等水泥厂。1969 165438+10月成立天等制药厂。

木材厂建于1971。1984因原料不足、经营不善而亏损。

1973年7月,该县投资450万元建设天等氮肥厂。1981三月份停产。投产至停工,* * *生产合成氨6233吨,碳酸氢铵30197吨,共亏损153.92万元。因为运煤线路太长,这里已经变成了连年亏损的淀粉厂,部分设备免费转让给了龙眼氮肥厂。1974年7月,南宁轴承厂迁至扶绥县,天等利用留下的设备建起了汽车修理厂。

1975年自治区财政厅拨款18万元办磷矿。高达1979 * * *生产磷肥125900吨,产值1153500元。除满足天等需要外,还销往鹿寨、杨明、马山、横县等地。由于13℃以下品位低,运输线路长,成本高,损耗大,1980停产。

1976 65438+10月投资755万元,由县农建总队3000名民兵承建仁地水电站。一级站两台机组于8月1980投入运行,二级站两台机组于8月1985 165438投入运行。

1977年8月,县里拨款1383200元用于平遥下水电站建设,1982年竣工,但因设备、电线被盗未能投产。1981年11月投资803.37万元,日产650吨的胜利糖厂于1982 65438+2月建成投产。

天等食品厂建于6月,1982。

1985全县工业总产值1399万元,比1949的35.2万元增长38.74倍,17438+01912万元。主要工业产品产量:锰矿18783吨,淀粉211吨,电力858万千瓦时,干粉6吨,手动脱粒机300台,桂龙糊118400片,碾米机7台,桂龙酒1.38。水泥2368吨,糕点59吨,木材1168立方米,酒精329吨,机制糖2362吨,混合酒216吨。全县国有工业建立了电力、冶金、机械、建材、食品、印刷、制药等7个独立核算行业,从业人员1011人,其中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126人。固定资产原值2627.2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2321万元,工业总产值829万元,销售收入674.55万元,销售税金75.23万元,利润总额51.99万元。各行业产值占国有工业总产值的8.48%:电力56.62万元,冶金13.3万元,机械15.47%,机械452654.38+00万元,建材6.77%,建材12.08万元。较大的国营厂矿有县酒厂、东平锰矿、农机修理厂、胜利糖厂、水泥厂、印刷厂、制药厂、汽车修理厂、食品厂、仁地水电站、瓶窑水电站、料乐水电站。其中,胜利糖厂产值26911万元,占国有工业产值的32.46%,东平锰矿1.33万元,占12.43%,天等发电网66.9万元,占8.07%。1895年,青光街二十一年,广东罗定和广西滨州的商贩在圩日来回摆摊卖小工业品。

民国22年,1933,当地人开了9家小店,经营油盐、岩茶、纸张、笔墨、药材等。1934年,解珍县解珍街有15家商户,其中陈崇基有10000元资金,宝龙有5000元资金,其他店铺有2000元左右资金。杜翔县中和街有19商户,其中荣臻有资金7000元,谭荣兴有资金4000元,其他小店有资金3000元左右。隆明县有19家店铺,其中祥兴资本约2000元,经营布匹、杂货、烟酒、油盐、酱油醋、药材、陶瓷。

1952成立国有贸易集团和供销合作社。1953年,国营天等贸易分公司成立,供销系统也成立了县采购营销经理部和基层供销社。当年,分行和供销社分别收购农副产品71万元和27.3万元,销售商品43.4万元和341万元。主要农副产品有生猪、土糖、桐子仁、桐油、八角茴香油,工业品有棉布、棉纱、毛巾、肥皂、火柴、煤油、盐。

1954棉花统购统销,凭票供应。后来扩展到家禽、猪的经销和收购。私营商业被纳入批量购买、分配和寄售的轨道,由商业局进行行政管理。批发价和国营销售价一样,只允许采购五金、小百货、文具。1956,全行业见证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个体工商户按行业形成1公私合营药店。唐蕊、万回春、檀寿堂、安生堂等4家药店参与开店,资金2000元左右,无员工,合作门店32家。

1957年4月,国家贸易局成立,对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实行统一领导。全县有***16个会计单位,从业人员793人。全年商业和供销系统商品纯进货1.534万元,纯销售360.5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88.9%,合作商店占1.1%。

1958,县供销社与商业局合并,基层供销社改为国营商店。业务系统和组织变化频繁,管理混乱。为支援大型钢铁工程和大型水利工程,商店抽调人员参与钢铁冶炼和水利工程,其余业务人员则大力采购废生铁、锅头、锰矿、木材、木柴、木炭,支援炼钢一线;大力收购农副产品,预付资金654.38+0.26万元。当年野生纤维和淀粉制品积压30多万元,红树皮损失4.83万元,梨和生姜霉变损失1.5万元,从都安县带回的仔猪因管理不善死亡1.5万余元,损失2.5万元。全县20个核算单位亏损18,* * *亏损21.27万元,含县级以下门店。那一年,农贸市场取消了。

1960期间商品短缺,粮油棉肉供应紧张,商品“走后门”。为了保障人民生活的最低需要,打击投机行为,县人民政府规定,猪肉、糖、烟、酒要有计划地分配,部分商品要高价出售,以缓解矛盾。国有商业和供销社分开,两块牌子,两个班子,两个办公室;恢复合作店群,个体商贩实行代购代销。当年利润28.08万元。

1963 1月,国有商业和供销社正式分离,明确由商业局领导国有商业企业,恢复工业品、副食、五金、医药、餐饮服务公司;县供销社将28个基层供销社合并为10区供销社。同时,恢复集市贸易,放宽部分二、三类农副产品的范围。65438年至0964年,县城市场繁荣,物价趋于稳定,大部分商品供应有所缓解。高价商品逐渐被取消,转为平价凭证供应。

从1966到1967,文革开始,社会治安混乱,交通受阻,商品短缺,购销萎缩。商品纯购销比1965分别下降11.8%和1.3%。商业机构的不稳定也影响了商业的发展。1966中亏损3.3万元,1967中亏损增加到101万元。1968下半年至1969,县商务局、供销社撤销,由县商贸服务集团取代,分管全县商业、供销社。6月1972县贸易服务集团变更为商业局。1973各公社商业供销服务站改为供销社。

1976年发起批资修总战,掀起了批判资本主义的高潮,反对自留地商品化,批野马副业,把社员在自留地上种植的青菜、经济作物,家庭饲养的畜禽,山里采集的野生土特产都批判为资本主义,戴上“野马副业”的帽子去打仗。有的生产队规定每个养殖户饲养鸡不得超过5只;金街公社派出警力追回从事“野马副业”的人员,仅高州大队就追回45人;“野马副业”骨干在公社、大队轮番受到批判。1975和1976,全县国有商业和供销系统购销停滞,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分别比1974的690.2万元下降16%和13.4%。

3月1979,恢复县供销社。商业局主管百货、五金、糖料、烟酒、药材、食品、餐饮服务公司和合作社总部,后改为综合公司。县供销社牵头的土特产和农资公司和基层供销社。

从65438年到0987年,全县共有国有、集体和个体商业网点2999个,其中零售网点2844个,从业人员4724人。是国营商业,有粮食、物资、农机、图书等93 750人;集体商业包括25个供销社,646人;个体工商户2652户3328人。全县有零售网点1个,平均133人,餐饮服务网点1个,平均286人。商业和餐饮服务遍布全县,方便了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