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择校生和统招有区别吗?
统一招生:
1是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当年实际招生名额。这包括指标生的名额,还有学校自主招生的名额。超出中考成绩被录取的考生。(竞赛对象为全市学生)
2.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等标准化考试,并被录取,毕业后由教育部颁发认证证书的考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和专科生。
择校学生:
1,考生达不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指标,或者学校招生范围之外的学生,他要按照自己的意愿在一个学校学习,这就是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未在指定学区入学的,为择校生。
2.是学校招生计划的补充。学校的录取方式是按照志愿和分数的顺序,录取最好的,直到满为止。此外,一些考生和家长希望进入理想的学校,即使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也强烈要求入学。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也会考虑他们的需求。这些学生也叫择校生。
比如某初中先排20到638分,然后这20个考生作为指标生录取,有的可能620分,有的640分。然后统一招录,这样把全市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的分数进行排名,最后录取到632分,这是向社会公布的分数,而初中生的分数是不公开的。或者有些学校,指标生的分数低于632,所以只有指标生。
比如同学A没上对应学区的小学,同学B上了对应学区的小学,初中没上初中。那么,A同学和B同学都是择校生,在中考之前,他们的择校身份是不能改变的。
扩展数据
2003年,国家提出公办高中在招收“择校生”时,要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限钱、限分)政策。
“三限”政策的要求是,“择校生”的招生比例和最低录取分数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要将“择校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示招生比例、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按照分数择优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严禁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线、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超出限额的其他任何费用。
在确保原招生计划不减反增的基础上,允许有条件的公办高中按照“三限”招收部分择校生。学生择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高中实际招生总数的30%(以学校衡量)。学生择校最高收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政府审批。
按照从严控制的原则,择校生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省教育厅备案,向社会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严禁招生学校擅自扩大学生择校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线、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在限定的收费额度之外收取其他费用。
2006年初,国家提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人数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总数的30%,低于此标准的比例不得增加,并力争逐年减少;要坚决纠正部分地方和公办高中学生择校比例过大的问题。
择校的学生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学生。近年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区内就读。不在指定学区就读,自行选择其他学校的学生,就是择校生。根据现行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学生,中考时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
二是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选择。即中考未达到普通高中统招分数线但达到择校分数线的考生,占用择校计划并被录取,需要缴纳择校费1.5万或1.8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择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