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的民间艺术

清咸丰六年(1856),龙潭的徐大德创办了“包华群英桂剧班”,后称“包子班”,阳朔有了正式的桂剧班社。清末民初,阳朔、白沙、福利、兴平、高田等地有“打字班”。民国21年白沙增设“瑞英乐班”,26年江西会馆成立“寿阳剧院”。两个剧团分别在阳朔县和桂林附近各县巡回演出10多年,33-34年因日军入侵而解散。同时,各乡镇的桂剧队经常演出活动,桂剧有了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各区成立了业余艺术团。原桂剧剧团上演桂剧四大传统剧目,文化部门收集整理传统剧目,桂剧脱胎换骨。1957之后,由于话剧的原因,桂剧演出不多。“文革”期间,传统戏剧被视为“帝王将相、才子佳人”霸占舞台,桂剧销声匿迹。1976,业余桂剧队恢复活动。到1985,白沙、福利、兴平、高田有13个业余桂剧团,其中白沙、福利镇桂剧团为半工业(农业)半艺术化桂剧团。

1969阳朔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以下简称文艺队)成立,受文教局领导。1979后主要演出桂剧。县文化局举办两个文艺小课堂,30多人,培养小演员,充实文艺队伍。1982年参加桂林戏剧展演周,演出桂剧《包公牵驴》,获创作表演三等奖。1985,县文艺队* * *成员44人,演员、乐队、导演、舞台美术都比较齐全。桂剧剧目有《关十五首》、《秦香莲》、《火焰山》、《胭脂扣》、《花王之女郑》、等。彩调,又称“灯笼”、“调”,是阳朔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地方剧种。民国4年至25年期间,县级彩调一直处于繁荣时期,部分大村有彩调队。比较有名的大师有高田的徐老友和城关的莫奈奈。24年在高田福建村设立的“经发大课板”(称紫晶课板),是比较正规的课板,有一年的学习,健、丹、洁、丑齐全。其他色标队多在冬季或淡季排练,春节期间演出。25年后,县政府以色调不道德为借口禁止了这场演出。

建国后,色调获得新生。从1951到1956,白沙赵村院、高田府三村陆续开办了几个色标班,其他村的业余色标队也相继成立。到1958,全县有112个业余色标队,唱响了色标大戏刘。

1959年,阳朔县文工团成立,团员30人,演出了《拾玉镯》、《龙女与》、《刘三姐》、《三月三》等剧目。1960艺术团被下放(解散)。

1965年8月,阳朔县农村文艺宣传队成立,15人,隶属县文化部门领导。经桂林市彩调培训班培训后,学习中南五省现代戏演出推荐的《打锣》《调锅》等一批剧目,回县城巡回农村山区,传播现代彩调戏剧。从那以后,全县所有的业余色标队都排练现代戏。1966年底,由于“文革”动乱,县文艺队、业余文艺队停止演出。1976粉碎“四人帮”后,色调死了。次年,县文化馆举办了四期培训班,举办了1演出和第二次全县老艺术家座谈会。1979期间,桂林在阳朔县举行了区域性业余文艺汇演,阳朔县创作的现代调性戏剧《花王嫂》参加了演出。业余演员廖和朱桂凤获得了优秀演员奖。1980年,全县第三次老艺术家座谈会召开,县文化馆组织19人的表演教练团下乡巡回演出。全县业余文艺队伍发展到153,队员4300多人,春节期间演出375场,观众16万人。1981年、1982年,县文化局组团参加桂林曲艺展演暨戏剧展演周,彩码荷塘节获创作表演二等奖、猫兔三等奖。《莲池社》演员王福获得新人奖。从65438到0985,全县有84个业余色标队,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农闲时排练,节日时演出,活跃农村文化生活。15年,县政府邀请上海祁鸣新剧社在该县乐瞳剧院进行为期约3个月的白戏(文明戏)演出。同年暑假,中国* * *桂林支局派剧团到阳朔县,在粤东会馆演出《六谷风云》《残年》等反封建戏剧10余场,演出天数10天。此后,每到阵亡将士纪念日,一些短剧就在各区小学排练,去桂林读书的学生也回县城演出。7月1939后,在* * *党员老师的组织下,阳朔初级中学师生在县城广场上演了《放下你的鞭子》、《桂花姑娘》、《人约黄昏》、《一家人》等剧目。1942年,县长组织凤凰的演出。1944、1945,兴平战时青年服务队、刘浩善联队在游击区演出了乡村歌曲、军民进行曲、青纱帐等。1947期间,来自连笔郑彪中心学校的老师和桂林师范大学的实习生表演了大型新历史剧《林冲奔夜》和木偶剧《一枚铜钱》。福利中心学校师生表演了历史剧《天道遗风》。

新中国成立后,县、区、校的文艺队先后演出了《三代复仇》、《青年一代》、《青春怒放》、《满意不满意》、《沉默中》和《细致》等剧目。兴平半山云水酒店位于兴平镇鹅根地村70号(距离漓江30米),刚从漓江码头上来,20元背景正对面。位于阳朔漓江景区黄金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