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政务、外事接待和组织相关会议;负责文件操作和管理;负责主任办公会议和全面工作会议的相关事宜;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档案、新闻宣传、机关后勤、车辆、保密、调研、有限目标考核、计划生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档案编纂等工作;代表建议和CPPCC委员建议;负责教育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协助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干部对高校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察,并提出班子调整建议;负责中央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任免、政治理论教育和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和党员的管理和发展。

(三)人事处(挂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牌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教师招聘、人事调配、退役士兵安置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负责全市高等院校师范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校务公开工作。

(四)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教育、教育经费和学校布局调整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情况的统计和分析;负责直属单位教育经费的分配、财务监督、预决算审核和统计汇总;负责全市学校条件的改善、教学设备和各种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会计队伍的建设、培训、职称考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负责本局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会计报表工作;负责县(市)区教师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

(五)发展计划司负责其直属高校和市区中小学校的基建计划和统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预算审核;拟定中央、省、市下达的教育基础设施专项资金投资计划;承担国内外教育基础设施捐赠、资助和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市属高校和市区中小学、县(市)区重点中学、职业学校教育基建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的审核。

(六)普教部门制定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体制、结构、教育和教学改革;指导和推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负责普通中小学教育管理、中考资格审查、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市辖区普通中学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劳动技能、劳动、科普、学前教育、科教和民族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中考和中考的政策指导。

(七)高等学校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政策、法规、计划和办法;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的规划、招生、学籍管理、考试和认证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划、教学、培训和考核;负责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学指导和标准化建设;负责在汉市属及中专学校的稳定工作;负责市属高校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学校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市属普通中专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查验发放;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证工作。

(八)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职工教育和扫盲教育的政策和计划;负责全市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业设置、学籍管理;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才和农业发展要求,制定初、中、高级专业技能人才具体培养计划;负责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和毕业生推荐工作;负责职业技术学校(班)的设立、检查和评估;负责全市成人高中和中专的管理和发证工作。

(9)思想政治体育卫生部门负责全市中小学的德育、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美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负责全市体育卫生工作的管理、评价和指导;指导体育教学改革,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负责全市学校安全和环境保护。

(十)勤工俭学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勤工俭学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校办产业的生产管理、财务管理、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组织效益审计和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研究解决校办产业发展中的问题,提供市场信息,组织横向经济合作,促进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的发展;负责市级教育贷款的管理、使用、审批、催收和偿还;负责创建和规划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发展校园经济,为学生提供劳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