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驾校
四川一驾校学生练车时将另一名学生撞死。驾校在这件事上需要承担责任吗?下面就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四川巴中,一名驾驶驾校的女学员撞倒一名男学员并将其撞死。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顺泉驾校训练场突发安全事故。一名男学员站在车尾,一名女学员驾驶的教练车正在训练第二个科目。突然,他倒车撞倒了它。他被送到医院治疗后死亡。现阶段事故正在调查中。
本案中的女学生承担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赔偿责任?众所周知,在驾驶练习的整个过程中,按照规定,教练必须全程陪同,以防发生意外。学生本身就是车的基本驾驶员,对车的操控也不是很了解。非常容易因为误操作引发安全事故,很多风险超出他们的想象。
因此,学生驾驶练习造成的伤害应由培训学校和教练承担,学生不承担责任。本案中,女司机在练车过程中撞倒了男学生。如果教练一开始就在车上,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如果教练不在车上,也违反了《条例》的相关要求。教练在整个驾驶练习过程中负有维护学员安全和规避风险的责任。
本案教练可能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刑期在三年以下。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负有注意义务的侵权人应当已经预料到自己的个人行为可能只是他人的死亡或者已经预料到,但听之可以防止死亡,但最终会导致死亡。
教练员作为专门指导学员练车的技术型职业驾驶员,应该意识到,学员在整个练车过程中,由于实际操作不合理,极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本案中,教练未能避免这样的结果,涉嫌过失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