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赣教二[2065 438+04]10号)、《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赣教〔2009〕25号),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检查组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厅〔2020〕8号)等相关文件 结合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的实际情况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江西省202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规定》。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1 4月21日
(本文件自愿公开)
江西省202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规定
一.登记
2021学业水平考试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报名。5、6月的考试科目安排在3-4月报名;11的考试科目安排在9月-1报名。具体报名、缴费时间和报名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二、登记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省2021学业水平考试。
(一)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高二上学期)到其报名所在学校申请建立考试档案,高二、高三学生按报名通知书对应的必考科目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2)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未参加或因故已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未达到C(及格)水平的学生,应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补考。
(三)普通高中学生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全部或部分科目未参加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应报名参加我省的学业水平考试。
(4)不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但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须初中毕业1年以上,且具有与同时报名普通高中同等学力),也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三、报名及考试设置
1.在普通高中(指学籍)注册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入学。未被所在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回到录取学校或注册为社会考生。
2.社会考生报名时,须出具初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学业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3.外省普通高中转学的学生,须在我省申请新的考试,报名参加我省学业水平考试(已在外省考过的科目成绩可申请转学)。
4.首次报名的考生必须先申请建立试卷,已经考过试卷的考生直接参与报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自考试设立当年起五年内有效。在成绩有效期内要求报名的考生,应在原考点所在学校报名,使用原考号报考,报名时只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超过成绩有效期要求报名的考生,须按社会考生报名办法重新建立考试用书。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省内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
其中,高二上学期的科目:历史、地理、物理、化学;高二下学期要考的科目:思想政治、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高三上学期的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一)考试科目
1.2021五月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科目(计算机考试):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2科。
2.2021 6月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笔试):思想政治、生物***2科。
3.2021年11月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科目(笔试):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7科。
(二)考试范围
1.语文、数学、英语考核必修模块内容不分文理。
2.历史和地理评估必修模块的内容。
3.体检必修模块和选修1-1,选修3-1(二选一)。即必考模块是每个考生必须要考的内容;选修模块为1-1和3-1。学过选修1-1的同学可以选修1,学过选修3-1的同学可以选修3-0。
4.化学考试必修模块和化学与生活、化学反应原理选修模块(非此即彼)。即必考模块是每个考生必须要考的内容;以化学与生活和化学反应原理为选修模块,学过化学与生活的同学可以考化学与生活的试题,学过化学反应原理的同学可以考化学反应原理的试题。
5.思想政治和生物考核必修模块的内容。
思想政治考核必修模块为:(1)必修1经济生活;(2)必修2《政治生活》;(3)必修3《文化生活》;(4)必修4《人生与哲学》;(5)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国内外重大时事。
生物考核必修模块: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材必修1、必修2、必修3。
6.信息技术评估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
7.通用技术科目考试模块:《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对学生毕业后应取得的学分规定的模块,即技术与设计1模块和技术与设计2模块。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形式和表现介绍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考试)、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生物笔试,都是闭卷。
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形式,考试系统软件全省统一。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成绩呈现,每科满分100分。根据考生成绩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各科考试成绩评分办法:分区市评分。考生成绩前20%为A级,前60%为B级,前98%为C级无A级或B级,其余为D级..补考考生成绩为A(补考)、B(补考)、C(补考)、D(补考)。
六、考试时间安排
(1)5月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考试时间安排
(B)六月考试时间表
(3)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1。
七、组织管理
(一)我省学业水平考试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和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省、市、县三级分工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相互配合,确保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坚持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具体领导分管。坚持县级人民政府领导担任考区主任,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担任考区副主任,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或考点校长担任各考点考官,负责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二)授权省内各级管理机构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学业水平考试的统筹管理、监督指导、考试成绩管理、全省统一考试科目的命题组织、试卷印制、考试组织、阅卷、等级转换、成绩公布和管理、成绩统计分析等工作。各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本市所辖县(区)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指导,同时负责建立学生考试档案。各县(区)学习和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本县(区)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和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成绩管理,考生成绩分设区市。
(4)南昌市继续实施学业水平考试计算机化考试改革试点,所有科目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南昌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工作要求
(A)提高认识和加强领导
学业水平考试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的考试。它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制度,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逐级负责,落实责任,明确各部门责任,加强领导和协调。
各级学业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江西省202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手册》和《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技术学科计算机考试实施细则(2021修订)》中的有关要求,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督促各报名点、考点和有关学校认真落实有关规定,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实施。
(2)判断形势,做好防控工作。
各地要认真研究考试前和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情况,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组的防疫要求(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强化命题组卷、考点考场、试卷保管、视频监控、阅卷等场所的防疫措施,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考生和考官的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监测工作。各考点按要求配备防疫助理考官,设置必要的隔离检查室和设施,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检查室温度检测、全面消毒、通风、间距等措施。开展全覆盖防疫教育培训,确保所有考生和考官熟悉防疫知识和操作规程。
(3)严密组织,周密安排。
1.加强考试安全管理。要制定考试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试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通环节的安全保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要严格选拔考试工作人员,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意识;应当选派敬业、可靠、专业的人员从事试卷保管、监考、考试组织、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工作;要加强考点、考场、考务办公室、试卷保密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电铃室等考试及相关场所的安全管理;按照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做好保障考生和参与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工作。
2.合理设置考点。一个县(区)原则上不超过两个考点(技术类计算机考试考点按照《江西省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设置),考点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且具备高考资格的学校,考点的设置报设区市行政机构批准。每个考点有1名考官,2-3名考官。主考官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或考点学校校长担任,副主考官由考点学校校领导和交叉监考领导担任。考点布局要整洁、庄重、大方。
3.启用标准化考点。2021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试中心考场;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计算机考试科目启用标准化考场或带视频监控的考场。各设区市管理机构要与当地招办做好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密切支持配合,认真做好考前考试视频监控设备的调试和连接工作,严格按照《江西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电子监控网上阅卷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考试期间,视频监控室必须有2人以上(含)同时在场,以加强考试检查。考试期间,请务必开启系统的视频功能,保存整个考试期间的完整视频。
4.实行异地交叉监控检查。检查期间,各县(区)开展交叉监控检查。各县(区)要派检查员在考点网络监控室对考试进行全过程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加强岗前培训。各级学习和考试管理机构要聘请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参与考试工作,做好各类考试人员上岗前规范化、专业化的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各类考试人员持证上岗。
(四)强化措施,严肃考纪。
1.要加大教育考试法律法规、纪律和诚信考试宣传力度,加强考前对考生的诚信教育,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试规则,熟悉考试纪律,签署《考生诚信考试书》。积极营造“诚信以考为荣,违纪舞弊以考为耻”的良好考试氛围。
2.要严格落实考生本人、学历考证(或身份证)、准考证“三控”,禁止*等扰乱考场秩序、伪造证件的作弊行为,坚决打击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
3 .加强对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进一步增强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严选人员,严问责。要加大各级检查巡查力度,全程监督检查考试各环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严格按照《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赣考院〔2020〕2号),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要重点防止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纵容甚至参与考试作弊,各级学业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点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广大考生和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