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办中小学招生将不再看孩子的简历和证书。
私立学校如何选择学生?
记者从市教委了解到,民办学校今年招生需要提供和公办学校一样的材料。一、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小学入学时,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在居住地登记的,还需提供居住登记回执)、预防接种证、录取通知书。二、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时,父母须携带1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明、1年及以上工作证明(缴纳社保记录、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或乡镇出具的1年及以上就业证明)及共同居住子女的居住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入学通知书。在民办初中入学时,学生需携带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和《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
从今年开始,本市全面推行民办初中、小学网上报名方式。5月初,私立学校开通学校网站接受学生报名,选择私立学校的学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民办学校应当公示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方式等。,并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私立学校在注册时,会拒绝学生家长提供的各类竞赛获奖证明、各类等级考试证明,拒绝各种专门的个人豪华简历等材料。民办学校招生时,不得采取任何其他形式的科目考试和测试。民办中小学提前报名的学生,必须在5月份通过网上报名重新报名。
私立学校选拔学生的标准是什么,不看“豪华简历”和各种竞赛证书?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以通过电脑派位或面试的方式招收新生。因为民办学校的功能是满足公民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不看“豪华简历”和各种竞赛证书,每个学校都会通过活动考察、面试等双向选择环节,从品德行为、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来选择学生。虽然侧重点不同,但看重的是学生发展的综合素质。所以建议家长不要急于考试,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适的学校,避免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据悉,5月11日至5月12日,为全市民办初中面试时间。5月26日前,民办初中完成招生;5月18-5月19为全市民办小学面试时间,民办小学在2013年6月9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公立学校坚持就近免试入学。
5月12日前,各区县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通知书送达工作;5月18日至5月19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具体报名地点请关注各区县教育门户网站和学校张贴的招生通知;公办初中招生情况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本市小学一般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提倡学校通过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各区县初中体育、艺术专业学生人数严格控制在预科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各区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要公示体育、艺术招生特长生的招生办法和招生名单,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跨区县就读的五年级小学生,应在所在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如果孩子在杨浦小学就读,就要参加杨浦小学的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以回户口所在地黄浦读初中,也可以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杨浦读初中。回户籍所在地的截止日期为:2065438+2003年4月30日。
6月30日是全市公办小学、初中接收就近入学学生的截止日期。
如何报名上海随迁家庭学生?
根据相关文件,今年,本市户籍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其中,长宁、闵行、浦东、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8个区县在全区县试行,黄浦、徐汇等其他9个区县在部分乡镇试行,试点乡镇范围比上年有所扩大。
凡纳入试点乡镇范围、户籍两地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在居住地登记的,应当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证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入学时需要携带户口簿原件、居住登记回执、预防接种卡、录取通知书,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注册手续。
试点镇户籍学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就近对口招生”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在册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和居住地优先”的原则,先安排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各试点镇实际,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监护人的关系等,制定实施细则。,并根据在册学生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本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本市户籍分离居住地宣传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社区和家长对本市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政策和本地区实施细则的知晓率。
如何报名上海随迁家庭学生?
根据相关文件,今年,本市户籍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其中,长宁、闵行、浦东、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8个区县在全区县试行,黄浦、徐汇等其他9个区县在部分乡镇试行,试点乡镇范围比上年有所扩大。
凡纳入试点乡镇范围、户籍两地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在居住地登记的,应当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证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入学时需要携带户口簿原件、居住登记回执、预防接种卡、录取通知书,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注册手续。
试点镇户籍学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就近对口招生”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在册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和居住地优先”的原则,先安排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各试点镇实际,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监护人的关系等,制定实施细则。,并根据在册学生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本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本市户籍分离居住地宣传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社区和家长对本市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政策和本地区实施细则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