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兴华中学教室
他之所以明白这个简单的玄机,是因为不久后的一天早上起床,他收到了一个女同学发来的信息。他心里烦。他从中原腹地来到这座西南城市。哪个拉拉会学着去关注他?
他忍不住打开微信,才知道是一个在老家母校教书的同事发来的。这个同事是他高中时候的女同学。
女同学很热情,并没有因为他远在岭南而忽略了他的家乡,而是在70年代末把他带到了同学群里。
他战战兢兢进组后,第一感觉就是时间过得太快,太快,几乎所有同学都冷若冰霜,充满沧桑。但他还是依稀记得高中的日子。唉,往事不堪回首,往事不堪回首(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
他最不能忘记的是像五七干校一样的刘唐中学,那是他的母校。他的母校就在他们公社所在的镇上,在苏北平原。
只有两三排红砖平瓦的校舍趴在镇郊的农田旁,校舍后面有一条小河缓缓流过。教学楼最东边是一个很空旷的操场,操场上有两个篮球架。因为年代久远,篮球架就像两个快不行了的老人。那时刘唐中学没有院子,更不用说大门了。没有门!
他还记得,他看到了那两个篮球架,却不知怎么想起了一首歌,叫《童年》。歌词是这样唱的,他至今还记得:
“池塘边榕树上的蝉在夏天哭泣,只有蝴蝶停在操场边的秋千上,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唧唧喳喳地写着,等着下课,等着放学,等着游戏的童年……”
那时候他经常在心里唱这首歌,以至于到现在还能唱这首儿时的歌。不幸的是,他的声音嘶哑。但也不是很丑。听起来像是周迅的声音。
然而,他遇到了一件尴尬的事,终于让他不再唱那首儿时的歌。
当他刚到唐朝的中学时,他遇到了一位非常严厉和博学的老师,这位老师就是丁。
丁老师当时还挺年轻,估计也就二十四五岁。他还没结婚,女朋友在老家兴化市。他中等身材,深色头发,方脸,眼睛明亮,给人一种英气逼人的感觉。他平时喜欢白色蓝色的衣服,但是到了春秋冬季,就是那种正式的中山装。
当丁教他们数学和英语时,说实话,他还是认真地学习着。但他也感叹丁老师,就是丁老师可能还是想好好培养他,让他在寒假里把初中学过的数学习题从头到尾做一遍。他对丁老师给他布置的作业很不满意。
当时正是电影《红楼梦》在中国上映的时间。徐玉兰扮演的贾宝玉和王扮演的林黛玉请他到一个又一个村子去看露天电影。他哪里能想到丁老师布置给他的作业?
结果开学后丁老师检查的时候他没有拿出作业,被丁老师挂在那里。在全班同学面前,他低着头站在座位前,沮丧得像一个活跃的反革命。
同时接受检查的还有一个名叫符涛的女孩。那时的符涛非常温柔优雅。符涛确实完成了这项繁重的作业。
当丁先生请符涛坐下时,他对丁先生的偏袒非常不满,于是生气地坐下了。丁老师看了看他,没说话。
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的是,丁老师后来被调到兴华中学教他们数学,今天他不想再提他的名字了。
他之所以不愿意想起这个数学老师,是因为老师上课是“如果………”,否则他什么都做不了,说话极其流利,让他昏昏欲睡。丁老师的讲座充满了无穷的魅力,但遗憾的是他去了兴化。教数学的新人没有这样的特点。他不得不在课堂上偷偷看《三国演义》或《红楼梦》。
有一次他又上了这个老师的数学课,当他又开始“如果………”的时候,他昏昏欲睡的脑袋就冒了出来。为了抵御睡魔的入侵,他低下头开始看三国演义,看得入迷。让他陷入万劫不复深渊的《三国演义》,是班里一个叫姜的同学借给他的。
他看三国的时候偷偷看了一眼同桌。他的同桌不是男生,是一个叫王春英的女生。
他偷偷看了她一眼,因为他害怕她会告发他。幸运的是,她从未告发过他。而且那时候的男生女生从来不说话,不像现在的学生都是极度开放的,有的甚至早恋。
王春英还是蛮好看的,乌黑的头发扎成长长的辫子;她的脸是很健康的小麦色,里面有粉色,是年轻女孩特有的肤色;她的眼睛很大,有着双眼皮和浓密的睫毛,就像两扇窗户上的窗帘。她可能和他差不多大,也就是十六七岁。她平时喜欢穿那种灯芯绒的衣服,裤子是蓝色的。
他对王春英的观察是他平时的功课。他现在正忙着偷看三国,不会仔细看她的!他平时不仅观察他们女生,班里的男生也被他背得滚瓜烂熟。在他没能学到东西之后,他成为了一名作家,写了一部《青春之歌》风格的小说,就像女作家杨沫一样。《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令他着迷,他也非常喜欢林道静。
那时候,他对文学的野心是相当幼稚的。他怎么知道他以后走上文学的道路是多么艰难曲折?如果他事先知道,他就不会做了。
他完全忘记了父亲告诉他的话:不要看水浒传,永远要动武;不看三国演义,老了也不会成功。
当他在津津有味地看三国,以至于忘记了一切的时候,有人质疑和批评他的技术,这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这太可怕了。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教他们数学的“如果……”老师。
老师已经到了他面前,他记得王春英用肘推了他一下。但他完全被赵子龙迷住了,没有注意到他对同桌的善意提醒。
老师猝不及防,冲他吼道:“蒋稻香,你在干什么?”
他懵懵懂懂地抬起头,情不自禁地飞起三山九云,像一只倚在东海沙滩上的小船,失去了长江的心,他战战兢兢。他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耷拉着脑袋,准备接受无产阶级革命专政,就像当时的富人和坏右派一样。
老师没有对他实行无产阶级革命专政,而是把他的书包扔出了教室。
难怪老师生气了。那时,全国高考刚刚恢复几年,但汤种已经连续几年秃顶了。
唐朝出来的学生,没有一个有机会上大学的。而唐朝的学生一旦到著名的戴南镇中学复读,全部都能考上大学。时任戴南镇中学校长翟说:是专门生产半成品的作坊,戴南镇中学是生产成品的熔炉。
这句话一传到刘唐中学,当时的校长在汤种什么都不是。然而,据《道路新闻》报道,汤种的校长气得偷偷吐了三毫升血。据说并不是真的吐血,而是他咬牙切齿的时候不小心咬到了嘴唇。那种羡慕嫉妒恨是多么难忘啊!
面对老师的严厉惩罚,他索性破罐子破摔。他跳上前和老师撕扯起来。谁知老师突然把他推到讲台前的黑板上。
面对步步紧逼的老师,他失去了恐惧。他平静地说:“别乱来,小心碰到伤口!””全班哄堂大笑,一片哗然。
因为他们知道他说的不是空穴来风。老师很爱他的儿媳妇。他和儿媳都负责生育,他却独自负责绝育。他不久前刚做了绝育手术。
不过老师并没有被吓到,还是一步步的靠近了他。他感到如履薄冰,一步一步退到教室外面。他完全退到教室外面后,转过头,拿起教室外面的包就走了。
后来教他们语文的老师喊了一声“蒋稻香,回来!”他也不理他。
实际上,他没有离开刘唐镇。他去了镇北的表哥大洪家。他表哥赵五常让他住在那里。他离大洪还很远,赵五常是他的亲表哥。
后来,他妈妈来了。当时她妈什么都没说,就那样看着他,他乖乖回学校了。
到了学校,老师命令他写一封批评信,让他写好,在讲坛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宣读,就像法官宣誓一样。
当时他在检讨书上写了这样一句话:“请原谅我因为自己的粗鲁行为而冒犯了你,接受我真诚的道歉。”
谁知这句话中的“冒犯”二字,在中唐的老师中引起轩然大波。他们认为“冒犯”是一个贬义词,他故意发泄不满。为此,他牺牲了很多脑细胞,才把“冒犯”删掉,换成别的,记不清了。
多年以后,他仍然不确定“冒犯”是贬义词还是褒义词。每当他想写这个字的时候,他就跳过去,用别的字代替。到现在他都不会用好这个词,这也成了他的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