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省沧州市招聘402人考试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438+012 10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适应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政府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公开招聘采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以下简称统招)和事业单位组织招聘(以下简称单位招聘)两种方式。

二、招聘名额

参加统招的市直事业单位60个,招聘工作人员226名。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沧州师范学院、沧州医学院、沧州职业学院(含农科院、工贸学校、技师学院)、泊头职业学院、沧州广播电视大学、沧州一中、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职工176人,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情况。

报考统招岗位的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人力资源网()和沧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应聘人员可查询各招聘单位的网站和电话(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目标

招聘对象为2015届及之前毕业的毕业生。2015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除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职位外,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沧州市户籍或为沧州市生源。

(二)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并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根据岗位信息表的要求确定。归国留学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位获得者,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其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课程内容大多相同,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招聘岗位。

从事教师工作两年及以上(仍在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者,可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学教师岗位(不要求学历)。

如果最低学历层次设置为本科,专业岗位按照本科专业目录设置,应允许具有与专业对应学历的研究生报名。

其中需要确定的时间与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有关。,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 11.7。

招聘岗位所需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15 11.7开始,之前累计工作时间每12个月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算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和今年未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不纳入征集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另外,不允许考生应聘,会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者,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规定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也应当回避。

四、报名方式

统招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事业单位职位,每人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单位的招聘报名方式、资格审查等具体事宜,由考生查询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站:沧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

报名时间:10月7日9: 00至11.01.01.017:00。

缴费截止时间:165438+10月12+07: 00。

网上注册的基本程序:

1.在开始报名前,考生必须充分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具体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申请人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进入面试人员证书审核等招聘环节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取消录用资格。

3.网上报名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报名号”。获取“注册号”和“初始密码”后即可登录报名系统,填写表格并提交审核。注册号是登录注册系统的标志,密码可以修改。这两个都要记在心里,好好保存。

4.按要求填写或选择列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应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才能支付,支付成功后报名完成。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结果反馈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会在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根据未通过的原因,修改信息或更改岗位,重新提交审核;"已审批"将不被修改,可以直接进入付款程序。

6.报考统招岗位的考生一定要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报考该公司招聘岗位的考生,一定要通过所报考公司的招聘公告,了解并记住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一定要保管好个人证件和资料。如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窃取或恶意篡改信息,将自行负责。

7.统招职位报名费只能通过“网银”支付,报名考试费为每人100元;建议考生使用以下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2)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统招岗位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118日9: 00至117: 00登录沧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打印书面准考证。

同一职位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 1。达不到此比例的,除专业岗位紧缺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统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单位招聘的考试由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一)统一招聘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科目。报考综合类岗位统一招聘(含教育系统和卫生计生系统以外的事业单位岗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市传染病医院会计和信息岗位、市卫生监督局专业技能岗位、市中心血站管理和会计岗位)(附件1:沧州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2015)无填充色。报考医学类岗位统一招聘的考生(附件1: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表浅黄色部分2015)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统一招聘(中学教师)的考生(附件1: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表2015浅绿色部分填写)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中学教师);报考教育类岗位(幼儿园教师)统一招聘的考生(附件1: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表+05填写天蓝色部分)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幼儿园教师)。

统招综合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事务基础知识》。

统一招聘医学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医学职业能力测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 * *》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科目统一招聘笔试内容为《教育职业能力测验》(分为中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公共事务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有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刊物,上网卡等。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和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 165438+10月22日0: 00。

考场设在沧州市市区。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和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合法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结果查询和面试的比例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与有关部门协商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3: 1比例的职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同一试卷类别其他职位的最低分数线。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可于笔试后五日内登录沧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查询。

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教育系统内教师1:5,教育系统外其他机构1:3。比例里最后笔试成绩都在面试。

(二)统一招聘面试

1,证书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证件检查。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审核,卫生计生系统由市卫计委审核,其他机构由市人社局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外国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网上报考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通过者进入下一程序,严重弄虚作假者将被追究责任。

2.采访方法

(1)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按专业试教的方式。

(2)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医学专业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非医学专业求职面试的内容是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3)其他机构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成绩100。每次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果会在面试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面试的分数是60分。

(二)单位招聘考试

单位招聘的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规定考试时间、地点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统一招聘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的确定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教师以外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末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高学历、基层工作经历依次确定排名。在随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中,出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如果总分并列,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1: 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统招教育系统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卫生计生系统体检由市卫计委组织,其他事业单位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单位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市教育局和卫计委分别进行监督和指导。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检查和资格审查

对合格人员进行全面检查。主要考察拟任职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主要是审核考生个人档案等原始材料。统招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或用人单位负责,卫生计生系统由市卫计委或用人单位负责,其他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负责单位招聘的考察和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和市卫计委分别进行指导和审查。负责检查和评议的单位应当对被检查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报考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宣传和就业

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单位招聘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时间是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问题严重,发现证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并有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存在不影响聘用问题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试用期,试用期合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辞退。

凡未参加笔试、证书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名等工作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被追究责任。

十、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附件:

1、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统一招聘职位信息表

2、单位招聘查询网站及电话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