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监狱的发展历程

8月1952,13日,湖北省国营沙洋农场正式成立,决定沙洋农场对内称为“湖北省劳动改造学科纵队”,对外称为“湖北省国营沙洋农场”。

1953年春,公安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命令,宣布沙洋农场与沙洋机械农场合并,原沙洋机械农场更名为沙洋农场第九机械分院。周任总场主任,黄鸿儒任总场政治委员,王家山任总场副主任,袁兴民任总场副政治委员。

1953年3月,湖北省政府抽调有关部门负责人成立沙洋农场建设委员会,程潭任主任,张体学、陈以信、夏任副主任。5月,李先念下令建立沙洋国营农场医院,命名为“湖北省沙洋国营农场医院”。8月,省委批准成立中国沙洋农场委员会。

65438年至0955年,湖北省公安厅劳改局迁至沙洋,与沙洋农场合署办公。

1956 5月30日,湖北省公安厅决定撤销沙洋农场总场,在沙洋设立省劳改局办公室,合并为一个大农场。

1956 9月19日,省委决定撤销沙洋农场办公室,成立湖北省沙洋农场委员会和沙洋农场管理委员会。

1957 10时任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的王到沙洋视察工作。听了马树年同志的汇报后,他指示“沙洋农场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成立农场管理局,要建立组织”。

1957 1年2月21日,省委决定撤销沙洋农场管理委员会,成立湖北省沙洋农场管理委员会、沙洋农场管理局,决定时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刘同志调任沙洋农场管理局任党组书记、局长。

1958 1.4、省委决定沙洋农场从1起归荆州机构统一领导,相关业务由省公安厅、财政厅核发。

1960 65438+10月,省委将沙洋镇建成直辖市,省委决定沙洋农场归荆州市委和沙洋市委双重领导。

1960年3月,国务院批准荆门县沙洋镇与沙洋农场管理局合并,组成直辖市。沙洋区农业局党组书记刘任沙洋市委第一书记、荆州区委委员。

1963,沙洋农管局划归湖北省公安厅领导。

1966年9月,为破除“四旧”,建立“四新”,沙洋农管局所属的以罗汉寺、马良、张湖源、周吉、庙子湖、范家台、黄土坡等地命名的农场分别改为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个农场。1967年3月至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8245军湖北省沙洋军控委员会成立。1968年3月起,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沙洋农场军控组和湖北省沙洋农场军控分委会。

1969年,65438+2月,撤销五个农场(一农场、二农场、商洛庙、周吉、妙子湖),移交黄土坡、范家台部分土地,建立五七干校。

1971年65438+2月,湖北革委会以鄂政法[71]44号文将沙洋农场管理局界定为区域单位。

1973年废除“戒严令”,1974年恢复沙洋农场管理局建制。

1979 65438+2月,湖北省沙洋农场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这是文革结束后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书记刘,副书记马树年、王关根、、段志英,成立了湖北省沙洋农场管理委员会。

1980 5月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任书记,任副书记。

1981 2月21日,湖北省劳改局通知,为逐步建立劳动教养管理体制,决定将沙洋一农场改为沙洋劳改营,生产、财务由1981年10月1由省劳改局直接领导。后来省劳教局成立,劳教工作正式从监狱管理部门分离出来。

1981年8月,公安部在北京召开“八大劳动”会议。这次会议确定了新时期劳改工作的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革劳改工作的措施,首次提出了办“新学校”的要求。决定劳改干警和穿警服的公安干警,享受岗位津贴;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不再留在外地,结束了建国以来刑满释放人员长期留在外地就业的政策。

1982年2月,沙洋一农场变更为沙洋劳动教养管理所,受省劳动教养委员会和沙洋农场管理局双重领导。

198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宽大释放原国民党县以下党政军全部在押特勤人员的决定》。当年10月底,沙洋农场管理局对28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了宽大释放,授予了公民权利,并帮助他们落户,为4281名符合条件的留在外地的职工发放了转业证明。至此,沙洋农场改造历史反革命罪犯的任务全部结束。

1983年5月,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革公安工作的意见,决定将劳改劳教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划归司法部。沙洋农场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由省公安厅移交司法厅领导。

1983年7月,沙洋农场管理局从省公安厅调入省司法厅领导。

1983年8月,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沙洋农管局领导班子调整,马树年任党组书记,方干成任局长(198165438+10月,刘调任省公安厅,其间马树年任局长、党组书记)。

1984年8月,时任湖北省委书记关光富来沙洋调研,对沙洋农管局管理体制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沙洋农管局的职能,明确指出“沙洋农管局应定位为副厅级事业单位”。

1985 65438+10月省政府以鄂政函[85]8号文批准沙洋农场管理局为副厅级。

1987沙洋一农场由省劳教局直接领导,沙洋农场劳动教养工作正式分离。

1987年3月和1991年6月,沙洋农管局党委和沙洋农管局分别被湖北省委和司法部授予“党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廉洁奉公先进单位”。

1993年3月,时任司法部劳改局局长的王亲自参加了沙洋农场第一届劳改干警的授牌仪式。

7月28日,1995,在时任该局党组书记尹作斌的主持下,“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命名揭牌仪式隆重举行。

65438年至0999年,沙洋水产养殖场并入范家台监狱,杨集监狱并入熊王台监狱。2001年,韩江监狱、平湖监狱分别并入长林监狱、韩进监狱。2001,七宝山监狱并入马良监狱;2002年,官垱监狱并入范家台监狱;2004年,刘嘉湘监狱并入光华监狱。

从改革开放到监狱体制改革,沙洋监狱局沿袭了起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监、企、社一体化”的监狱管理体制。沙洋监狱局不仅有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总医院、电力局、商业局、供销社、农科所、局中学,还有中小学、派出所、监狱医院。这一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优势,对监狱工作的起步和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2004年6月5日至10月,以“充分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离、规范运行”为目标的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沙洋启动。经湖北省司法厅监狱局批准,湖北楚原集团有限公司沙洋办事处于6月2日正式成立。

2004年底,沙洋监狱局基本实现了监管与企业分离、监管与社会分离、收支分离。监狱办的学校全部取消,学生全部集中在一中。原负责监、财、物的13派出所与监狱脱钩,划分调整整合为6个派出所,由局直属公安局管理;原隶属于该局的湖北省沙洋区人民检察院,划归荆门市沙洋区人民检察院,成为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

2007年,沙洋平湖监狱正式成立,9个直属单位整合。

2009年6月5438+2月,根据(鄂监〔2009〕18号)精神,成立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厅级),为省司法厅管理的行政机构,挂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牌子。

2011年3月,沙洋光华监狱顺利搬迁至新建的设施一流的看守所。2011年底,沙洋庙子湖监狱顺利搬迁至仙桃市,沙洋陈家山监狱、范家台监狱、小江湖监狱、熊王台监狱功能配套工程基本完成。到2012年底,沙洋监狱局所属监狱全部可以集中关押,关押场所多、线长、面广、分散的总体状况得到根本改善,监狱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