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考第二批招生分数线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体育,总分710。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5分、口语10分)满分均为130分;物理、化学、政治满分都是100;体育满分为100,按测试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现就我市2006年普通高中(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我市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坚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坚持有利于高中选拔人才,有利于高中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的编制应当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和各区招生计划的审核、协调、指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当地高中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市、区招考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面向全市招生的公立学校

1.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

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含石湾校区)、佛山市第三中学、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容山中学、南海市石门中学(含狮山校区)、南海市南海中学、南海市桂城中学、南海市九江中学、南海市第一中学、南海市艺术高中、顺德市第一中学、顺德市李兆基中学、顺德市郑裕彤中学、顺德华侨中学。

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佛山体育运动学校,佛山市职业高级中学,南海信息技术学校,顺德梁??丛中学、顺德中等专业学校、三水中等专业学校、高明职业技术学校等7所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3.佛山启聪学校高中职业班招生计划由学校制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扩大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要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监〔2003〕12号)规定“省级学校择校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5%, 市级学校择校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0%,其他学校招生规模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采用非财政性投入多招生,收费可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监察厅联合发布的《广东省引进社会资金新增教育资源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管理办法》(粤教财〔2004〕119号)的规定执行。公开扩大招生入围分数,根据分数择优录取;开放注册费)政策。

3.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

除市区业余体校高中班、市属体校和南海艺术高中外,其他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不招收体育、艺术类学生。区教育局要重视办学条件,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将招生计划纳入当年高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

四民办高中招生计划

民办高中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后纳入高中当年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的,必须及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收公办学生的计划,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三、中考报名和志愿填报

全市统一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确保考生数据的统一、准确和安全,将高中招生数据与高中学籍管理统一起来。各区教育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学历的权利,确保更多的初中毕业生能上高中。任何单位、学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