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周的主要内容
这些制度规定,“李周”分为六类官职,“天官大在”称为“六典”:“一是治典,治国理政,为民服务;二、教典,安国家,教政,扰民;第三,礼典,为了与国家媾和,统一官员,调和民众;第四,政典,要平天下,要百官,要全民;第五,刑典,以辱国,以罚百官,以正民;六礼,富国,百官,生诸民。”《田关晓在》指的是“六属”:“论天官,属六十,治国”;“第二,地方官,属六十,主管国家教育”;“三曰官纯,属六十,掌管国事礼”;“四是夏官,属六十,掌朝政”;“五关,属六十,掌管州刑”;“六是冬官,属六十,掌管国事。”其分工大致如下:
(1)掌管朝政的官员有63种。
(2)地方官司徒雷登、大司徒雷登及以下78种官员负责民政;
(3)管春宗伯,70种官职数量较多的* * *,负责宗族事务;
(4)夏关司马、傅及以下70种官员负责军务;
(5)秋官司寇、高级司寇及以下***66种官员,负责刑罚事务;
(6)冬官负责各项工作,涉及生产官30种,负责楼务。
伪《温孤上周树官》有类似的说法:“冢宰掌管国事,官尽天下;司徒教国,施五典,扰民;宗伯掌管州礼,统御神人,和合;司马章掌管国事,统一六部,平定国事;Scooter负责禁州,强奸,暴乱;司空掌地,居四人,天时地利人和。”但是,这种说法可能后来才出来,它只是对李周代代相传的抄袭和概括。“李周”之所以从“周官”改名为“李周”,是指在汉儒看来,社会的一切制度规范都可以称为“礼”。这是因为在中国的传统话语中,“礼”是一切制度规范的总称。虽然“礼”在汉语中最早也是最狭义的用法是指“侍奉神灵带来幸福”的仪式(《说文解字》),但其最广义的用法是指一切制度规范。所以,贾在谈到为什么主持仪式的春官之职不应说是“百官之礼”而应说是“百官之统”时,解释说:“礼,故统万物,故云“百官之统”也。(天官太宰)所谓“万物统一”,就是“礼”是一切制度规范的统一。
李周的制度规范不是过去社会的实际制度,而是指向未来的理想设计。如果《李周》确实是战国时代的产物,那么它的创作正好处于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反映了那个时期的历史走向。因此,其制度设计的目标不应该指向转型前的社会时代,而应该指向转型后的社会时代。所以有必要简单说一下中国的社会史和学术分期。中国的社会历史和学术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其间有两个过渡时期,如下表所示:
表中的时代称谓为“王权”、“皇权”、“民权”,表明国家主权行使者的变迁:国王或天子→皇帝→公民。主权行使者的历史变迁是由于生活方式和社会主体的变化:宗族→家庭→公民。家族社会虽然仍然讲宗法,但其宗法不再具有“家族-国家-世界”的同构地位,这是本质的区别。在经济上,这表现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变化:土地公有制→地主私有制→资本主义。政治上表现为基本政治制度及其主体的变迁:王领导下的血缘贵族集体统治→皇帝专制→公民民主政治。
一开始,《李周》所有的文章都在讲“唯王建国”,似乎都指向皇家学会,但这只是表达方式的问题。事实上,李周的制度设计指向的是未来帝国时代的皇权,只是当时还没有“皇帝”(秦始皇最早称之为“皇帝”)。表中所谓“古学”,是指以六经或五经为代表的百家争鸣之前的学问。其实主要是《易经》《易经》这些古代经典,也就是孔子说了但没做的事(《论语·太伯》)。从此,“分学”兴起。从秦汉到清代,中国学术的主体是广义的“经学”。然后是与“旧学”(或“中学”)相对的现代“新学”(其主要内容是“西学”的引进)。到当代,中国的学术已经多元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思想性和科学性;但就继承中国传统学术而言,其主要部分可称为“国学”。
就其背景而言,李周应该属于“紫雪”的范畴(儒家是当时的百家之一,所以《汉书·艺文志·朱子略》也包括儒家);其制度设计的方向是社会转型的趋势。只有这样,李周的实际影响力才处于后来的皇权时代。比如隋朝以来实行的“三省六部制”,其“六部”是模仿李周的“六部”而设置的;唐代六部定名为官、户、礼、兵、刑、工。作为中央官制的主体,被后世沿袭,一直沿用到清朝。历代修订的法典体系,如唐代开元六典、宋代开宝同里、明代大明李记等,都是以李周为蓝本,兼顾得失。因此,《李周》不是王权时代的经典,而是皇权时代的经典。今天,我们面临着一个任务:如何把《李周》变成民权时代的经典。
目录
李周天官重在第一
李周帝冠司徒No.2
李周管春宗博第三
李周下关司马No.4
李周秋官四口第五
李周东关烤公基No.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