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一片曾中学

根据居住地,

但是你需要相关部门的证明,证明你住在这个地方。

附北京地区入学规定:

一、2005年初中入学办法的基本原则:

1,进一步完善初中入学制度。2005年,我区义务教育总体思路和实施办法没有大的调整,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2.积极稳妥地开展招生方式改革实验,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机会,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素质教育的愿望。

3、坚持以法律法规作为实施本地区初中招生工作的依据,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海淀区的基本情况

1.2005年,海淀区有小学130所,中学89所,小学毕业生13991人。

2.全区小学按地理位置划分为12小学中心学区,每个中心学区根据小学和中学的综合情况划分为若干区域。小学毕业生按招生地区就近入学(详见附件1)。

三。相关政策法规

1,“就近入学”的意思

各中学按照海淀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划定的招生区域和规定的招生办法接收小学毕业生。下面详细说说“就近入学”的含义。

“近校”的“近”是比较近的。由于中小学布局、各中学招生人数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就近”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地理距离,也不意味着任何一个学生的住址离哪所中学很近就叫“就近入学”;也不是说哪个小学离哪个中学近就是“近校”。每一个小学毕业生被分配到本招生区的一所中学,称为“就近入学”。

2、回居住地入学政策。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就读小学所在地进入初中就读,也可随父母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或随父母迁入新住址进入初中就读(以住房居住证、家庭户口簿等相关必备证明为准)。家长提出申请后,按照海淀区的统一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海淀区初中入学基本措施。

(1)西北王中心、温泉中心、上庄中心、苏家坨中心继续实行小学对口中学的办法。

⑵于颖学校是“五四”实验学校,立新学校和育红学校是九年义务教育学校。这三所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初中。

(3)其他地区以小学所在招生地区为界,原则上实行统一分配(电脑派位)。

凡统一派位(电脑派位)地区的小学毕业生,按本人意愿分配的,按照本地区中学选校意向顺序,电脑按中学统一派位名额和按意向顺序填报中学意向人数进行分配。

4、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录取方式。

除以上基本方法外,小学毕业生还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以下录取渠道:

(1)选择招收艺术、科技、体育等相关传统项目特长学生的学校(详见附件2、3、4)。

根据市教委相关规定,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入相应的传统项目学校,这些学生不再参加统一分配。具体实施办法按照《海淀区小学招收艺术、理科学生的意见》和《海淀区小学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意见》的要求办理。

(2)选择举办“特殊儿童实验班”、“教改实验班”、“课改实验班”的学校(详见附件5)。

⑶选择经批准开设专门外语班的学校(详见附件6)。

学校可根据单项外语测试结果,在规定的招生地区录取新生。

学校在规定的招生地区录取新生,不允许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文化水平测试。

(4)选择学校招收寄宿生(详见附件7)。

学校必须在不影响接收地区学生统一分布的情况下,确定招收寄宿生的计划。就读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必须在入学时向学校出示2005年4月以后在本市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含肝功能检查)。经体检不适合在本校寄宿的学生,学校可不予接收。

⑸接收* * *建设单位职工子女的学校,按照中国招生办批准的名单接收* * *建设单位职工子女。

(6)在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学校(清华附中、北大附中、人大附中、北航附中),举办单位职工子女可按单位与学校约定的条件入学。

(七)社会力量办学和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详见附件8)。

根据《海淀区社会力量办学招收小学毕业生的意见》,海淀区小学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入读社会力量办学。想报读这类学校的学生和家长,要到自己想去的学校,仔细了解学校的办学条件、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再决定是否报读。已确定由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的学生,经区招办批准后,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统一分配。招生部门不负责解决被这类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不转入公立学校的问题。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将按照区招办规定的统一时间,同时向小学毕业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上述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分配。

5.海淀区小学毕业年级填报中学意向注意事项。

要求所有小学毕业生填写本招生区的中学意向。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意向顺序,做到不重不漏。不要留空,不在招生区域的中学也不要填。

以前是不允许个别家长因为认为自己考上了特长生的中学而拒绝按招生地区填报意向或者只填报本中学意向的。事实上,凡是不在《实施意见》规定的统一分配学校就读的学生,都要先填写招生地区中学的意向,由中招办录入电脑。然后在统一派位(电脑派位)之前,由中国招生办统一审核处理各种专项招生的学生名单,这些学生不再参加统一派位。所以绝不会因为学生家长填了这一带的中学而影响学生进入这些学校。

6、各类专项招生的规定和办法

(一)各中学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海淀区中招办的统一要求制定招生办法,并报中招办备案。经中国招生办审核后,在海淀区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网站:www.HDKS.com.cn

家长可点击网站“初中入学”一栏的“相关政策”进行查询。

(2)为使今年的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我们为每一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制作了《海淀区2005年初中学生特长生录取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由中招办在5月10左右发放。家长在收到注册卡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A.除五四学制、九年一贯制、农村直接对应和计算机统一分配模式外,其他所有录取模式(详见《P2》第四条)均称为“特招”。

B.5月8日-9日:准备选择特殊录取形式(七种录取路线)的学生向小学提出申请。

C.5月12-13(根据各小学规定的时间):报名的家长到各小学领证。报到证作为特殊录取学校录取的重要证明,应由家长和学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D.家长要确认自己被特殊录取学校录取,然后把报到证交给学校。同时也不能再被其他学校录取。中国招生办凭《报到证》确认学生的录取资格。

E.每个学生都将得到一张登记卡。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取消特别录取资格。

(三)初中入学工作中,下列学生(须持有相关证明)视同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学生,安排升学:

A.在京知青原子女——须持有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北京市农村青年原子女身份证明》;

b、台胞子女——须持有海淀区教委出具的《台胞子女批准书》;

C.博士后人员的子女——须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和父母的《入驻函》;

d、随军家属——必须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颁发的《随军家属证》和《军官证》;

e、归侨子女——须持有国侨办(侨务科)出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函》;

F.父母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须持有本人与父亲(或母亲)关系证明和海淀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亲(或母亲)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

G.中建二局一公司员工子女——小学毕业生须持有《中建二局一公司员工子女身份证明》;

H.从北京引进的人才子女、外省市在京事业单位员工子女、在京投资的企业员工子女、归国留学人员子女——必须持有北京市人事局颁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4)建华实验学校、21世纪实验学校、邢星学校、上栗外国语学校、海淀外国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升入初中:

A.选择直接上本校初中部;

B.选择不直接到我校初中就读的学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继续深造,按区招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回户口所在地继续深造手续。

5】上地实验小学毕业生,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上地东里、西里)所属居民子女、实创集团子女可直接到上地实验中学就读,其他学生可选择在中关村第二小学所在区域就读,也可选择回户口所在地就读。

【6】育新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属于育新社区居民子女(以户口本或住房证为准),直接到育新学校初级中学就读,其他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