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教师
一、讲师条件:
1,工作态度端正;
2.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课堂教学艺术高,教学质量好。
二、受指导教师(青年教师)的范围
1,教龄四年以下(含四年)的教师;2.初三初三上课的老师;3.其他愿意参与的青年教师。
三、工作的具体要求:
1.指导老师要对青年教师的成长负责,做好全面的指导和督导(如指导备课、听课、课后反思、每周检查教案等。).
2.指导老师示范,引路。比如制定一个学期的教案、教材分析、备课、听课、评课、批改作业、学科竞赛指导等。,并帮助新老师上好课,各种公开课。
3.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加强学习,进行教育教学科研。讨论新课标、考试大纲、高中、中学试题等指导性、方向性教材;
4.指导老师听新老师8节课以上(含复习课、讲座、评课)。课后请随时评论。
5.青年教师要虚心学习导师和其他老师的课堂教学,取长补短。导师的课要随时上,每学期不少于15节课。如果是同一个班,年轻老师每次上新课前都要听导师的课。每学期听其他老师的课不少于8节。课后虚心向授课老师请教,并在听课本上详细记录。期末交教务处检查。
6.青年教师在导师的指导下每学期都有一次讲座。这样才能体现导师对课堂教学的指导和青年教师的进步。
7.青年教师要加强业务学习能力,广泛阅读,做必要的读书笔记或读后感。勤于写作记录身边的故事,积累自己的教学经验。
第四,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责任部门:教研组长、教学部、校领导。
2、监督检查形式:
(1)每月查看青年教师的教案(导师是否指导,有无变动)和考勤记录;
(2)每月查看导师“蓝色计划”师徒结对活动记录;
(3)学期末,青年教师要上交讲座、业务笔记、活动总结等成果。指导老师上交了“蓝色工程”的指导活动记录。
动词 (verb的缩写)评价
1.根据对“蓝色计划”活动的检查,学校将优先考虑指导工作认真、细致、扎实的导师,收获较大、进步较快的青年教师,以及虚心学习、不断进步、提高成绩的青年教师,如续聘、评优、晋升职称、外出学习等。
2、工作到位,按指导要求,完成上述任务,在学期奖“专项加减法”上加3-5分,青年教师加1-3分。
3、工作不到位,未按要求指导,未完成听课任务,每学期少课奖“专项加减法”减1分,青年教师未完成听课减2分。总结记录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处理事情不到位的,扣除导师一半、青年教师一半的学期奖,聘用时职称降低一级。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作为教师,重要的不是你教了多少优秀的学生,而是你塑造了什么样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