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正式设立广西崇左市乐至信雪道高级中学的批复
广西魏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崇左市乐至新学路中学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申请设立和终止的通知》(桂教法〔2020〕24号)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正式设立崇左市乐至新学路高级中学。答复如下:
1.学校主办单位:广西魏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万元,资金来源由主办单位自筹;学校名称:崇左市乐至信雪道高级中学;学校法定代表人:农光;学校地址:崇左市扶绥县绥鲁大道16号。学校性质:非营利性;学校类型: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内容: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对象:崇左市辖区内的初中毕业生。
二是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订购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必须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并确定为指定图书的公告目录。
三、学校按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建立并严格执行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学校招生范围、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应按有关规定在每年招生前报我局批准。学校应当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四、学校收费要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
五、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我局备案后方可发布。
六、学校经批准成立后,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章程和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搞好自律、诚信建设,不以营利为目的,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和义务,每年按时接受审批和登记部门的年检。
七、办学许可证的期限为三年。年检合格的,期满换发办学许可证;年检不合格的,吊销办学许可证,责令停止办学。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学,办好相关手续,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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