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萧红的方式写一篇作文。

1.用萧红的文笔介绍一篇植物作文。我喜欢有又尖又长的刺和又大又平的茎的仙人掌。

仙人掌的刺实际上是它的叶子。绿色手掌大小的大茎里有很多珍贵的东西!仙人掌和其他花不一样。有些花在晚上释放二氧化碳,而仙人掌在晚上释放氧气。仙人掌还可以用来武术!可入药,解毒,解渴。开花时还是有一定观赏价值的。它的刺极其锋利,曾经救过我的仙人掌一命!但是我的手被它弄肿了。我妈都快半年没浇过一次水了。我给仙人掌浇了一点水,它就精神了。我妈第一眼就夸我,还好是浇水救活的。

2.写萧红的作文。萧红出生在黑龙江省呼兰县的一个地主家庭,从小就失去了母亲。为了反对包办婚姻,萧红在自己陷入困境和尴尬的时候向报社投稿,随后走上了写作的道路,完成了散文集《上市街》。通过写信会见鲁迅,萧红获得了她在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生死场》是最早反映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下东北人民生活和斗争的作品之一,引起了当时文坛的关注。1935年6月65438日至2月65438日,萧红的中篇小说《生死场》以“奴隶系列”为名在上海出版,以鲁迅为序,以胡风为后记,在文坛引起极大轰动和强烈反响,萧红一举成名,从而奠定了萧红的抗日作家地位。

我觉得你可以夸大她在困难中奋斗的精神,比如爱国,不屈,顽强,面对挫折不低头。

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你。

3.模仿萧红的“爷爷”,写一篇作文。也一定有像爷爷一样爱自己的人。我爷爷住在呼兰河的一个小镇上。

我出生的时候,我爷爷已经六十多岁了。

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个花园里有蜜蜂、蝴蝶、蜻蜓和蚱蜢。蝴蝶包括白蝴蝶和黄蝴蝶。这种蝴蝶很小,不太漂亮。美丽的蝴蝶是红色的,覆盖着金粉。蜻蜓是金色的,蚱蜢是绿色的,蜜蜂嗡嗡作响,浑身是绒毛,落在一朵花上,肥得像一团小毛球。

爷爷整天在后院,我跟着他在后院。我爷爷带了一顶大草帽,我戴了一顶小草帽。我爷爷种花的时候,我也种。爷爷拔草,我拔草。爷爷种大白菜的时候,我跟在后面,用脚把种好的土窝一个个铺平。哪里可以准确的溜?一只脚在东一只脚在西瞎混。有的不仅没有用土盖住种子,反而把种子踢走了。

爷爷铲,我铲;因为我太小,扛不住锄头杆,爷爷就把它拉下来,让我一个人用锄头的“头”铲。其实哪里有铲子,你就是爬在地上用锄头钩一会儿。我分不清哪个是苗,哪个是草。韭菜常当杂草割下,狗尾草当麦穗留着。

当我爷爷发现我铲的那块全是狗尾草时,他问我:

“这是什么?”

我说:

“小米。”

爷爷笑了,笑够了,摘了草问我:

“这就是你每天吃的东西?”

我说:

“是的。”

我看着仍然微笑的祖父,我说:

“如果你不相信我,我就在屋里给你看。”

我跑到屋子里,从鸟笼里拿出一穗谷粒,远远地扔给我爷爷。说:

“这不是一样的吗?”

爷爷慢慢把我叫过来,告诉我小米有芒针。狗尾草没有,但它像狗尾巴一样多毛。

虽然是我爷爷教的,我也没有仔细看,只是一般般的承认了。我抬头看见一根黄瓜长大了,跑过去摘下来,我又去吃黄瓜了。可能是我没吃完黄瓜,但是我看到一只大蜻蜓飞过,我就丢下黄瓜去追蜻蜓了。带着蜻蜓跑了几步,就去做别的事情了。

玩累了就跑去找爷爷闹一会儿。我爷爷给菜浇水,我也赶着去浇。奇怪的是,我没有给菜浇水,而是拿了一个水瓢,用尽全力把水举到天上,喊着:

“下雨了,下雨了。”

花园里的太阳很大。花开了,就像花醒了。那只鸟飞了起来,就好像它在天上一样。这只虫子吠叫,好像在说话。一切都是活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做你想做的。全部免费。南瓜想爬架子就能爬,想爬房子就能爬。黄瓜想开就开假花,想开就开黄瓜。玉米想长多高就长多高,想长在天上也没人管。蝴蝶随意飞舞,一会儿一对黄蝴蝶从墙头飞过,一会儿一只白蝴蝶从墙头飞过。他们从谁家出来,飞到哪里去了?太阳也不知道这个。只有天空是蓝色的,又高又远。

我玩累了,就在房子下面找了个阴凉的地方睡着了。没有枕头,没有凉席,就用草帽蒙着脸睡觉。

4.写萧红小时候的作文5oo。她的脸上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带着稚气,长长的睫毛,就像两颗晶莹的葡萄。

孩子黑虎头脸,两只大眼睛,很有活力。

他的眉头不时紧紧皱起,两者之间形成一个问号;有时候开心地伸个懒腰,像个感叹号。

他红红的脸像九月成熟的苹果一样闪闪发光。

他的耳朵白里透红,耳轮分明,外环内环非常对称,像一件雕刻的艺术品。

她的小嘴包含着丰富的表情:开心的时候,翘起嘴唇,做个鬼脸;生气的时候一撅嘴就能接住小油锅。从这个嘴里说出来的话,有时候会让人生气,会让人哽咽,但有时候也会让人忍不住笑出来。

李小姐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又黑又亮,又厚又密。当她站在阳光下,轻轻摇头,她的头发就会闪烁出五颜六色的光环。

我们的同学小红扎着一条大辫子,乌黑亮丽,浓眉下嵌着一双黑色的大眼睛。她看起来很漂亮。

5.小采用的写作手法是,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送她上学的农家女孩的故事。

女主人公王出生在一个染坊家庭。她珍惜在家上学的机会,勤奋好学。但因为手黑、出身差、习惯土气、言行简单,她受到了校长、主管和很多同学的歧视和羞辱,最后被迫退学。作者突出了人的精神状况,这是由经济地位转化而来的,具有社会伦理的内容。

小说使用了第一人称,采用了客观现实的手法,结构严谨,善于刻画,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是成功的。读萧红的短篇小说《手》:朱维波的长篇小说《手》讲述了一个农村染匠的女儿怀着求学的理想来到城市上中学的故事。就因为她有一双被劳动弄脏的手,成为她不可磨灭的耻辱,被歧视,最后被踢出学校。

作者通过这个故事有力地抨击了贫富差距和金钱至上的犯罪社会,同时发出了对人权和尊严的正义呼唤。小说主人公王的形象塑造得厚重而凝重。

王在家的时候,她常年把双手泡在染缸里。她的手从指甲到手腕变得“青一块紫一块”,所以她的同学经常嘲笑她。所以当她父亲来学校看她时,她向他要手套。

但是她爸爸给了她手套,她却当着同学的面说:“我戴手套也没用。”这种矛盾的做法巧妙地传达了她内心的羞涩。

校长让她爸爸去接待室坐的时候,她爸爸因为怕收费被吓跑了。在报社阅览室,王让到接待室找“我”谈话要钱。

“我”回答说她不要钱。她说,“小声点,让他们能听见。他们又在开玩笑了。”自尊自爱,敏感的她总是担心被人嘲笑。

即使被别人伤害,她也从不与人争执。她误用了一个同学的炒锅。同学咆哮着把炒锅踢翻,把鸡蛋“像扔石头一样”扔在地上。王没有争辩,而是收拾残局,哀叹被遗弃的铁锅。

相比之下,作品有意地描绘了另一只手——女校长的手:“女校长用她那贫血的、化石般透明的手指,抚摸着王的青紫的手”;“她(校长)用她苍白的手指去扯王的领口……”而王此时用的是“绿手捧泪”;校长看到掉在地上和车夫一样胖的手套,忍不住笑了。语言不好的王亚明“背对着教室,背对着我们,对着窗外的大风哭了...仿佛风已经停了,她没有停下来。”

尤其让人印象深刻的是,校长用她那双黑色漆皮皮鞋和锃亮的鞋尖踢了她一脚,还在地板上踩了王的胖手套。读到这里,人们不禁感到,这位校长的脚不仅是踩在了王的手套上,更是对她人格尊严的粗暴践踏!英语课上,她忙着用小册子把所有的生词写在黑板上。她一边读,一边还把老师随便写的,没必要读的熟悉的单词记下来。

在两点钟的地理课上,她努力模仿老师在黑板上画的地图,她还把它画在小册子上...似乎她最后一天经过的所有想法都很重要,都会留下痕迹。下课的时候,我看了她的小册子,完全错了:有的英文字母少了一个,有的她多加了一个...她已经很恐慌了。

这是她人生的最后一课。直到晚上,她爸爸也没来接她,她只好又把绑好的被褥铺在长椅上。“只有这一次,她这么早就睡觉了...她身边没有书。”

学校既是她留恋的地方,也是她悲伤的地方;她不想离开,但又不得不离开;她准备立刻离开,却不得不推迟一天——这是多么难以忍受的折磨,多么令人心碎的痛苦!然而,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在她准备和父亲回家的时候,她依然“微微一笑戴上手套”说:“再来一次,把书拿回家仔细读。”王虽有此不幸,但仍未彻底幻灭,这进一步深化了王悲剧的意义。

作品在这里一波三折,一次次营造出悲凉的氛围,具有强烈的精神震撼力。那么,是谁迫使王离开学校,也就是说,王读书悲剧的根源是什么?当然是贫富差距悬殊,金钱至上的恶社会。

王的父亲把她送到城里读书就是为了让她“懂得人情的道理”,而王呢?除了学习的欲望,也希望以后可以教妹妹。就是带着这么单纯的愿望,全家人把吃盐吃盐的钱都给她,让她有机会在城市读书。但是,在那个黑暗的年代,社会不允许底层民众有这种“自大”的思想。校长停了她的早操,是因为她有一双“铁手”,“学校的围墙很低,春天走的外国人很多,经常停在外面看”;校长的严厉训斥是因为学校的来访者没有及时脱身,她的衣服太旧了,不好看。最后校长连考试都没让她考就把她送回家了,还是因为她是穷人家的孩子。

在这个富裕的世界里,金钱就是一切。可以说,这个病态的社会造就了一批病态的人。

王忍辱负重,潜心钻研。最终,他被取消了考试资格,失望地离开了学校。她吃力地读着英语的声音,蜷缩在走廊椅子上睡觉的苦涩寂静,被校长踩坏手套后微弱的抽泣声...一定会在她心中久久回荡重叠,化为悲惨的人生。

隐然,我们对王的悲惨命运深表同情,对世态炎凉感到愤慨,也对作者别出心裁的笔法赞叹不已。作者用短短的篇幅塑造了他的人格。

6.给小红的信是400字。萧红的童年好像只有爷爷,爷爷很爱她。如果没有爷爷,萧红不知道如何回忆起自己的童年。但是爷爷很早就走了,然后萧红离家出走,过着流浪的生活。其实也不能说她随波逐流。一路活下来,萧红一度有了依赖。他的堂弟陆哲顺,他的未婚夫萧军,端木和短命的罗。然而,也许是因为萧红太贪心,也许是因为她命不好,一路上没有人给她带来持久的爱和稳定。再加上一个不争气的时代,萧红这种人不死怎么活?

很多人提起萧红,或许最主要的记忆是她的情感寄托。这话没错,毕竟她首先是个女人,然后才是作家,妻子,母亲。作为一个女人,无论是小时候还是成年后,似乎一生都在寻求那份情感寄托。而每一次的寄托都会破灭,所以她只能逃避。祖父去世,离家出走;表哥走了,回了家;家里没地方,我又跑了,找到了未婚夫;未婚夫走了,认识了萧军;萧军,最难忘的一段;永别,端木;端木没能做到最好。虽然罗就在身边,但那时真正陪伴她的只有病床和死亡。死了,埋在浅水湾的浅水里,守护着平静的大海。但也许,你已经与大海融为一体,享受着无边的自由,或者,你又在忍受着无尽的孤独。或者不确定。

萧红的一生,或许沉重的心永远属于萧军,因为他们一起吃过苦,一起待过。而在萧军心里也有萧红,但他心里还有别的。情感可以是萧军的寄托,但不会是他的全部,尤其是那段日子。可惜,对萧红的感情,是她一生的寄托和全部希望。也许,萧红真正想要的是一个安定的环境,一个可以好好休息的地方,一个可以生活的地方,一个可以自由写作的美好地方。但又一次,很遗憾,她的时刻没有一个实现。因为她深深明白,在这一切的前提下,应该有一个男人爱她,关心她,让她爱,关心她,一起生活。但前提并没有实现,所以即使有了一切,也只是一个空虚寂寞的梦。醒来后还是很疼。还在找。

萧红也是作家。写自己想写的东西的作家。也许,萧红只是想写她看到的,和她有关的。但作者是有意的,读者却是无意的。读者用萧红的眼睛和笔,突出那个时代的悲凉。然而,那种悲伤和萧红有什么关系呢?就算那个时代的悲伤是萧红的杀手锏之一,我相信萧红也不怪。我不怪它,就像我不爱它一样。或许,这也成为了很多人攻击萧红的原因,包括曾经的自己。我想,那时候我只写了轻佻的文字,却不懂革命和义。多好的作家啊!然而,我错了。革命与否,仁义与否,不管。一个时代,只有当人们被尊重,被允许尊重自己的时候,才是好的时代。仅仅因为萧红当时尊重自己就骂她是不对的,原因是她没能为尊重人的新时代努力。我就只问一句,现在一个连尊重人都不知道的时代,经过一番厮杀,能成为尊重人的时代吗?进入一个我们尊重的时代?不会吧。任何时代,萧军都可以有自己的选择,聂绀弩可以有,丁玲可以有,胡风可以有,鲁迅可以有,萧红可以有。根本没有必要把这个问题拿出来讨论。那些叫嚣着讨论这些问题的人,才是真正的别有用心。纵观现代历史,哪一次这样的讨论没有带来新的杀戮?没有表现出道德的苍白吗?人性的丑恶?萧红没有资格承担这些。和历史上很多不知名的人一样,她没有资格。她只是在寻找作为女人的寄托...

萧红的死,病死等等。一般人的身体都会经历这样的死亡,对生活不认真的人也会,生来有病的人也会。所以,既然她已经死了,就没有必要为那次死亡找出太多的死因。一个女人死了,一个妻子死了,一个母亲死了。作为母亲,小红真的活该被骂!不管她说得多么有理,事实是她虐待了两个孩子。在这件事上会为萧红辩护的人,请摸摸自己的良心,看看自己的人性是否还在。假设,你就是那个孩子?你有没有站在孩子的立场上想过?你有没有想过你的辩护实质上是在唾弃新生命?作为妻子,其实萧红是不幸福的。虽然“老婆”这个头衔对她来说无足轻重,但如果说老婆代表的是安定安宁,是情感的寄托和回应,那么我想萧红还是会欣然接受的吧?作为一个女人,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五个男人,三十多年,是她作为女人的全部。五个男人,不丢人,三十多年了,有什么可惜的?这样的命运,其实存在于当今的底层社会,存在于历史的长河中。只是,很难统计。而且,那些故事被我们遗忘了,萧红的故事却为人所知。仅此而已。

小红,我想说的就这些。这是悲剧吗?我没有答案,因为我不是萧红,我也不想成为萧红,我也不想身边的人成为她。萧红不值得记住。你为什么不给她安宁?相信轮回的她会不一样。

相信你这么想,对萧红来说,也是幸福的。

她的原名是张乃英。

7.模仿小红的爷爷,写一篇500字的作文。我的祖父住在呼兰河的这个小镇上。我出生的时候,他已经60多岁了。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个花园里有蜜蜂、蝴蝶、蜻蜓和蚱蜢。有白色的蝴蝶和黄色的蝴蝶。这种蝴蝶很小,不太漂亮。美丽的蝴蝶是红蝴蝶。当我摔在一朵花上时,我胖得像一个小毛球。我爷爷整天在后院,我跟着他在后院。我爷爷带了一顶大草帽,我戴了一顶小的。我爷爷种花,所以我也种花。我爷爷拔草的时候,我拔草。爷爷种大白菜的时候,我跟在后面,用脚把种好的土窝一个一个地刨平。哪里可以准确的滑,一脚在东一脚在西?有些蔬菜没有盖土,而是踢走了。我爷爷铲地,我铲地。因为我太小,扛不住锄头杆,爷爷就把它拉下来,让我一个人用锄头的“头”去铲。其实哪里是铲子,只是在地上爬,分不清哪个是苗哪个是草。我经常把韭菜当杂草一起割,把狗尾草当麦穗。当我爷爷发现我铲的那块地里长满了狗尾草。我说:“小米。”爷爷笑了,笑够了。他把草摘了,问我:“你每天就吃这个?”我说:“是的。”我看爷爷还在笑,就说:“你不信,我去屋里给你拿。”我跑到屋子里,从鸟笼里拿出一穗谷粒,远远地扔给我爷爷。我说:“这不是一样的吗?”爷爷慢慢把我叫过去,告诉我小米有穗。狗尾草没有,但是真的很像狗尾巴。虽然是我爷爷教的,我也没有仔细看,只是一般般的承认了。我抬头看见一根黄瓜长大了,跑过去摘下来,又去吃。可能黄瓜没吃完,我看到一只大蜻蜓飞过。于是我丢了黄瓜,去追蜻蜓。带着蜻蜓跑了几步,就去做别的事情了。玩累了,就去爷爷那里闹了一会儿。我爷爷给菜浇水,我也去抓。奇怪的是,我没有给蔬菜浇水,而是拿了一个水瓢,用尽全力把水举向天空,一边喊着“下雨了,下雨了。”花园里的太阳很大。就像一只虫子在说话。万物有灵,我们随心所欲。我们都是自由的。黄瓜想爬架子上就能爬,想爬房子上就能爬。黄瓜想开谎言就能开,想结黄瓜就结黄瓜。玉米想长多高就长多高,想长到天上也没关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只是天很蓝,很高,很远。我玩累了,就在房子下面找了个阴凉的地方睡着了。我不需要枕头或垫子,所以我用草帽遮住了我的脸。

8.如何写400字作文看完萧红全文今年寒假,我看了萧红的《小学生读本》。本来我觉得她是一个安静厚重,受人喜爱的作家。没想到萧红小时候也有调皮却快乐的时候。

印象最深的是萧红带着家人去看一场狂野舞台剧的故事。看戏的时候,人们都打扮得像过节一样,尤其是姑娘们,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刘海剪得很整齐。有胭脂的,抹上粉胭脂,穿上新衣。有些女生觉得不够漂亮,就装饰了一下。

辫子梳的整整齐齐,红根绿辫,有的带粉色有的带蛋清,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舞台上的演员个个金碧辉煌,跌宕起伏的剧情让人眼花缭乱!其实现代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场景,就在婚礼上。参加婚礼的女士们都穿得很漂亮。

一些人穿上礼服;有的穿上高跟鞋;有的把珍珠项链挂在胸前;有的修饰过一次头发;还有人刻意化妆,个个都像七仙女下凡,美如鲜花。男方女方的亲戚、亲戚、朋友、同事都来了,大家聚在一起祝福。

最后,新娘出现了,她穿着漂亮的婚纱,戴着白色的面纱,手上戴着闪亮的钻戒,脚上穿着水晶高跟鞋。当新娘和新郎一起站在舞台上的时候,舞台特别耀眼,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舞台上。

新郎新娘不就像舞台上耀眼的男女主角吗?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童年是那么重要,那么快乐,那么幸福,那么无忧无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