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定,中小学不得在校园内设立食堂超市。网友怎么看?

教育部规定,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立食堂超市。有网友说:“还好我毕业早。那一年上学唯一的乐趣就是去杂货店。如果老师拖堂,就要等下一节课了。大课间后第一件事就是去食堂!”

也有网友认为:“可以规范,没必要一棍子打死。”“寄宿学校一定要背一周的食物吗?”“学生饿了怎么办?”

之前也有过类似的规定。

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对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求,推进学校营养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健康相关管理行为提出了要求。其中提出,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立食堂超市。

类似的规定其实以前也有过。2065438+2009年3月,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公布。《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园内设立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需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避免销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

2019,12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以自营方式提供餐食,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委托合同;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设立食品食堂和超市,已经设立的要逐步退出。

参考以上内容?中国科技新闻网-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立食堂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