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社会事业

成立文化馆1950呼玛县成立县文化馆,负责全县有线广播、图书借阅和群众文化活动。在县文化馆的配合和帮助下,学校、机关、团体的文艺活动也很活跃,经常举办歌咏比赛和演出。新华书店1956,呼玛成立新华书店。当时只有120平米的土木结构简陋房屋作为营业网点。1964新建了2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的商店和办公室。电影放映1955,成立县办电影放映队;1960,又成立了两个团队。1962年,县上成立了电影管理站,管理县电影院和三个放映队,负责电影的发行和管理,成为全县电影行业的管理单位。1958年,十几个外地艺人流入呼玛县,与当地一些文艺爱好者成立了私人剧团。除了在县城和城镇演出,他们还在农村和林区演出。1963,演出暂停解散。1981年,呼玛县图书馆成立,县里投资147000元修复旧电影院730平方米,于1983年交付县图书馆使用,从而扩大了阅读场所,增加了阅读台16,电镀折叠椅100。文学艺术创作

截止2010,呼玛县文艺创作再创新高。文联成员的作品在国家级、省级和地方报纸上频频见诸报端,多达数百篇。文学作品、曲艺、歌曲、书法艺术、摄影等门类多次获奖,获得好评。《铁血龙江》、《收获的田野》、《光荣的历程》、《临海雄鹰》、《乡愁》等书籍相继出版。建立机构

1952年4月,体委成立。每年6、7月举行全县或县级田径运动会;冬季开展滑冰运动;组织球类运动;推出广播体操;协助中小学校开展学校体育活动;指导农村、厂矿、企事业单位的体育活动;举办业余体育培训班等。

体育发展事件

7月,1954,组织呼玛县篮球队参加黑河篮球比赛,获得亚军。

1955年7月,呼玛县体育队参加黑河地区田径运动会,获得队内亚军。

1959年3月参加黑河地区冰上运动会,通过速度滑冰和花样滑冰比赛获得滑冰比赛第二名。

1965年7月,呼玛县运动队参加黑河地区乒乓球锦标赛,获得女子乒乓球团体冠军和女子单打冠军。

1968,呼玛县体委撤销。

1972年2月,呼玛县体委恢复,同年6月10举行县运动会。

1974年6月,呼玛县乒乓球队参加大兴安岭地区举行的乒乓球比赛,获得乒乓球男子团体冠军。

1975年6月,呼玛县第八届田径运动会举行。同年参加大兴安岭地区冰球比赛大会,获得第二名。

1976年6月,第九届田径运动会召开。7月,呼玛县举重运动员张志芳入选国家队参加在泰国举行的亚洲举重锦标赛,并在第二届轻量级举重比赛中获得抓举冠军。冬季,呼玛县冰球队参加大兴安岭地区举办的冰球比赛,获得少年冰球比赛第二名。冰球运动员代表地区冰球队参加黑龙江冰球运动会。

1980呼玛县运动队青年组在全区第一届全运会上获得13枚金牌。

1996后,体育工作由合并后的文体局负责。呼玛县志:呼玛教育始于1915(民国四年)“私立小学”。到2010,呼玛县共有中小学15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初中1所,九年义务教育学校3所,小学9所。此外,还有1所教师培训学校和4所公立幼儿园。* * *教师527人。其中本科学历305人,专科学历193人,中专(含高中)学历29人。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合格率100%。高级职称40人,中级职称309人,初级职称154人。特级教师2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120人。

2012年,呼玛县投资2500多万元建设了县特殊教育学校、三卡乡中心学校宿舍楼和两所乡镇幼儿园,投资100多万元为县乡学校安装了监控装置和交通减速带。免除三年学前教育费和本县户籍高中生议价学费。2012年高考146。截至2012,呼玛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3个,其中县级9个,分别是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站、红十字会、合管办和医联体、红十字会救护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个乡镇卫生院,即9个乡镇卫生院;共有37个村卫生室,即37个行政村卫生室、4个个体诊所和4个厂矿诊所。卫生系统现有职工30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41人,行政人员68人。高级职称47人,中级职称75人,初级职称76人;全县有37名乡村医生。每千人口中有4.8名卫生技术人员。

2013呼玛县投资2000多万元新建县急救中心,购置先进医疗设备。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到95%,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农村全覆盖。2012呼玛县新增就业1829人,其中困难人员就业825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快速铺开,参保人数9389人;提高了城乡低保和医疗保险的补差标准,发放社会保障资金7497万元,城乡低保、大病救助、社会救灾、优抚、伤残抚恤金、高龄津贴等资金达到14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