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教育局的电话是多少?

许昌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374-2699800

传真:0374-2699819

联系邮箱:xcjyj9800 @ 126.com。

邮寄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朱琳路交叉口东创业中心B座(许昌科技广场东侧)

扩展数据:

许昌教育局有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协调政府事务;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事项的督办和调研;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档案、安全、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本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本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协调工作。

2.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和奖励;负责教师资格管理;规划和指导中等以下学校教育行政人员和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接收师范院校毕业生档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

3.行政审批科。负责上级非学历学校(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年检;负责教育网站和网校的前置审批;负责教育网站和网校的年审;管理全市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和教育基础设施投资;参与制定教育基础设施投资和管理的相关政策;负责市级教育基础设施投资和资金管理;负责编制市级教育基础设施项目计划;负责监督和指导市级教育基础设施项目的程序和项目实施;拟定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规划的实施和执行。

4.资金管理科。参与制定教育筹资和教育拨款的相关政策;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市政府直属学校及下属单位教育经费预决算的编制;监督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落实;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宣传;指导学校总务和后勤工作,监管国有资产;拟定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础信息的统计分析;做好市属学校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5.基础教育科。综合治理全市基础教育,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基础教育和课程改革;指导全市中小学德育、信息技术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指导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负责全市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教材和教具的选择和订购;负责指导初中入学、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

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的管理、教学资源开发、人才培养和应用;负责指导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的配置;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以及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社会用字;组织和指导中小学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援外和援外项目,负责对外交流和汉语推广工作,开展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6.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性文件和教学评价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率先在职业学校招生;

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协调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职业院校(中职、高职、本科)专业体系衔接和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我市高校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组织和指导中等职业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青少年扫除文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协调和指导社区教育。

7.教师培训科。拟订全市教师培训的规划和长远计划;全面管理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的培训和培训;指导师范教育的教学改革;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资格的评审工作;参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师德建设。

8.体育健康艺术教育处。制定体育、健康、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组织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研和社团活动;协调学校代表团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和艺术展览;指导学生进行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

9.学校安全组。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消防安全和校车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校舍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受理教育系统来信来访,处理相关信访案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好教育系统稳定工作。

10,教育督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教育督导组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建立督学责任区,聘请督学,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教育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青少年扫除文盲工作进行监督、评估、检查和验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估工作;承办同级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受理社会力量办学申请。

12,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务工作。制定党委的方针、规则、政策和工作意见,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负责市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党务工作。

13,监察室。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督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查处本系统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参考资料:

许昌市人民政府-许昌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许昌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