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中小学招生政策仍采用划片方案。
2017,65438 10月6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上海市公办中小学招生采用招生计划,但由于生育高峰等因素,部分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可能会适当调整。
公办小学:根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在本市登记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免试入学;主要招收流动人口子女的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的流动人口子女。
公办初中:根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划片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采用划片对口小学、对口居住区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将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仅限在本区县招生。
本市单独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入学确有困难的,凭解珍市社区事务接待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登记入学(截止时间为2065438+2007年4月23日)。
农民工适龄子女入学条件:
2017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暂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满三年(自首次发证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上海市暂住证》,且连续三年(自首次登记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在解珍社区事务接待服务中心完成灵活就业登记。
2017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入学手续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上海市教委发布的意见对中小学适龄儿童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家长可以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关材料。关键时间点如下:
内容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由于部分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可能会适当调整,家长应随时关注心仪小学的招生动态。如有疑问,也可咨询当地考试中心或教育局。
内容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11,目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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