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佛山中考各科满分是多少?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现就我市2006年普通高中(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我市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坚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坚持有利于高中选拔人才,有利于高中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的编制应当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和各区招生计划的审核、协调、指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编制本地高中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市、区招考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面向全市招生的公立学校
1.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
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含石湾校区)、佛山市第三中学、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容山中学、南海市石门中学(含狮山校区)、南海市南海中学、南海市桂城中学、南海市九江中学、南海市第一中学、南海市艺术高中、顺德市第一中学、顺德市李兆基中学、顺德市郑裕彤中学、顺德华侨中学。
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佛山体育运动学校,佛山市职业高级中学,南海信息技术学校,顺德梁??丛中学、顺德中等专业学校、三水中等专业学校、高明职业技术学校等7所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3.佛山启聪学校高中职业班招生计划由学校制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扩大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要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监〔2003〕12号)规定“省级学校择校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5%, 市级学校择校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0%,其他学校招生规模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采用非财政性投入多招生,收费可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监察厅联合发布的《广东省引进社会资金新增教育资源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管理办法》(粤教财〔2004〕119号)的规定执行。公开扩大招生入围分数,根据分数择优录取;开放注册费)政策。
3.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
除市区业余体校高中班、市属体校和南海艺术高中外,其他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不招收体育、艺术类学生。区教育局要重视办学条件,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将招生计划纳入当年高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
四民办高中招生计划
民办高中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后纳入高中当年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的,必须及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收公办学生的计划,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三、中考报名和志愿填报
全市统一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确保考生数据的统一、准确和安全,将高中招生数据与高中学籍管理统一起来。各区教育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学历的权利,确保更多的初中毕业生能上高中。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者限制考生报考。考生要充分了解招生学校的情况和招生章程,以及各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招生规定,结合自身条件认真填报志愿;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考生本人必须承担责任。中考报名数据和志愿填报数据一经确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市考试中心负责制定中考报名和志愿填报实施细则,各区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2006年中考仍然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网上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注重考试内容和形式的改革。学科考试要真正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根据学科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加强试题与社会现实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科命题要突出学科特点,根据学科特点确定主观题和客观题的适当比例,设置一定数量的开放性和探索性问题,鼓励学生发表意见,发挥创造性;确保试题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题量适当,难度适中。
考试科目计入总成绩。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体育,总分710。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5分、口语10分)满分均为130分;物理、化学、政治满分都是100;体育满分为100,按测试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六科将继续采用计算机辅助阅卷方式阅卷,考生必须在统一的答题卡上答题。各科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数学90分钟,英语90分钟,物理、化学、政治80分钟。
2006年中考数学系没有使用科学计算器。
3.英语听力试题排在笔试试题前面,通过有线广播系统播出。每个考场应安装符合英语听力考试标准的有线广播系统。
口语作为中考内容,按照10分计入英语总成绩。英语口语考试分为两部分:阅读短文和回答问题。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定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组织考试。英语口语考试将于2006年3月底举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各区应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计算机辅助英语口语考场建设。
4.政治处仍采用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闭卷和开卷各占50分。考试的闭卷部分做完,试卷收回后,再进行考试的开卷部分。本课程考试时间为80分钟,其中闭卷时间为20分钟,开卷时间为60分钟。合拢与开卷之间的间隔为15分钟。
5.信息技术作为初中毕业考试科目,各区根据市教育局教研室制定的《信息技术学业考试须知》的要求组织毕业考试。
体育考试在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和监督下,由各区教育局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5月份,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考试时间表:
日期
吴尚
吴瑕
07年6月65438日
中文(9: 00-11: 00)
物理(3: 00-4: 20)
六月18
数学(9: 00-10: 30)
政治(3: 00-3: 20)
3: 35-4: 35打开书)
09年6月65438日
英语(9: 00-10: 30)
化学(3: 00-4: 20)
体育、艺术专业学生技术科目考试,报考市区业余体校高中班、市体校高中班、南海艺术高中艺术特长生班的考生,除参加全市统一的文化考试外,还须参加上述学校组织的体育、艺术考试。技术考试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各区负责制定本区招收体育、艺术生的技术考试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区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方案报市考试中心备案。
五、录取原则
一批录取原则。录取分为五批:
1.提前核定,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分为普通生(含民办普通高中公办生)、艺术特长生、择校生三个层次。
1.第一批普通高中(含择校生、招生生和体育艺术特长生)和民办普通高中。
13.第二批,市区业余体校高中班,市属体校和高等院校五年制高职,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3.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学、成人中学和更名为职业高中的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技工学校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分属于部、省、市(区)等地。
第四批,镇属中等职业学校。
2.标记和归档的原则。普通高中按照1:1的比例进行评分,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招生学校计划期末有两个及以上总分相同的学生的,采取同分比较原则,即通过:(1)比较志愿优先顺序;(2)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总分;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4)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的顺序比较各科成绩,直到找到优先顺序。个人仍无法辨别的,由中考领导小组审议决定。中等职业学校按照1:1.2的比例进行标记和投档。
第三,公办普通高中只能录取当年参加中考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优先录取当年参加中考的考生。各招生学校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评价的原则,根据考生本人意愿、考试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和身体条件等原则进行招生,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并根据招生名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改变自愿录取的学校;凡录取后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4.民办普通高中公费招生计划按公办普通高中备案办法执行。本市民办高中自主招生考生必须由市、区招考部门统一组织;自主招聘外地考生须报市、区招考部门备案。
5.无本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生(附件二)可享受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历。经区招办批准的普通异地生,只允许报考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择校(扩招)。
6.随父母工作迁入且未参加我市中考的外地考生,需在我市公办高中就读。须凭就地市级中考档案材料证明(考生登记表、中考成绩单、高中录取分数线)、户口本、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到市区招考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此类考生由区招办安排就读相应学校。
七项入院护理加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以下几类考生给予加分录取:
初中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的,根据学生本人意愿,可免试直接升入本市高中。
2.烈士子女和驻岛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县(市)、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殊、一、二类地区加20分;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经区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13.初中户籍由少数民族聚居地迁入我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以考生户籍所在地基层户籍管理部门的户籍材料经区级以上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
具有佛山市户籍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在华华侨子女、台湾省省籍同胞子女,加5分(需提供区级以上侨务部门或台湾省事务部门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在本市工作的加5分(需提供区级以上人事部门证明)。
【6】初中阶段被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市优秀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市优秀团干”等称号的考生,加5分。
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竞赛,获得省级以上考生前六名或市级考生前三名,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三名,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加5分(须有相应的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证明)。
⒏初中阶段获省级以上一等奖者,或参加省级以上以下竞赛并获一等奖者,加5分(须有相应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证明):
(一)“卡西欧杯”全国初中数学竞赛(以下简称“全国初中数学竞赛”)。
(2)全国初中应用物理竞赛(以下简称全国初中物理竞赛,由全国初中应用物理竞赛委员会颁发)。
⑶全国初中化学素质与实验能力竞赛(简称:全国初中化学竞赛,颁发单位:中国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全国各省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发证单位:中国计算机联合会)。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由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颁发)。
(6)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发布单位: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录取和照顾加分政策的,只取最高分。
报考政策性照顾的考生,须出示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审核备案。学校必须在校内或相关媒体上对符合加分照顾的考生进行公示(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然后按程序报区级以上招生考试部门审批。考生提交政策照顾入学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19日,逾期不予办理。
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确保招生考试顺利进行。
加强对中考的领导和管理。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招生机构,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到“依法依规、岗位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办好人民满意的中考。
第二,加大中考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升学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公开、工作公开。对于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获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通过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发布招生考试信息,为考生及其家长提供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全面正确引导学生选择和填报升学志愿。要加强对学校领导和毕业班教师招生政策的指导和培训,做到政策掌握一致、宣传贯彻一致。要及时认真做好未录取学生的思想引导工作,做好招生过程中的解释和信访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协调和规范管理,提高招生考试质量和水平。
1.树立全局观念,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法规,根据考生意愿、考试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择优录取。严禁擅自调整考生录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已被录取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二次录取。任何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并纳入统一招生计划的学校或办学单位,不得招收中考考生。未经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相关信息。
2.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教育领域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佛考〔2005〕2号)要求,全国教育区域统考开考前的试题(含分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于国家秘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场(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要求,切实做好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
3.狠抓考风考纪,规范考场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中考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巡考制度,完善考风考纪监督机制,落实对考试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进一步规范考场考试工作,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增强考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招生考试投诉电话,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为考生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4.端正教育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对初中毕业生教学工作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进评价方式。不应把中考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或考核教师的唯一标准,也不允许对学校的中考成绩进行排名。初中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前结束课程和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擅自编印中考复习资料,不得搞各种名义的模拟考试,严禁采取过度复习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做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5.加强招生考试工作队伍的廉政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认真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公开”,努力推进“阳光招生”工程。招生期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如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严肃查处。
继续加强招生收费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违规收费的,追究领导责任。
第四,完善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中考信息化建设。
1.进一步健全完善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加大网上阅卷、网上投档、录取等重要环节的完善力度,不断提高全市中考工作的指挥调度、信息发布、动态管理、资源共享、数据管理等效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根据招生工作信息化的要求,配置必要的电子设备,积极提升考生电子档案采集、网上阅卷、网上录取的现代化招生管理水平,适应招生信息数字化和工作安全、优质、高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