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送进大学怎么了?

保送生是指由我国部分中学推荐保送,经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同意,免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1988

2008年,国家教委正式发布《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录取规定》,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师范院校本科生可在本区域内招收中等师范学校保送生,外国语学校可将一定数量的应届毕业生保送至相关外语院校和其他可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的外语专业。

延伸资讯生的选拔条件如下: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的通知》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高中毕业生。

2.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物理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赛)、中国物理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省赛)、全国各省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联赛)省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根据高校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对学生的特殊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具有保送生推荐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只能推荐高中阶段全部在校就读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7.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以及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员、田径项目运动员、武术项目运动员、其他项目国际运动员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8、符合公安部、教育部颁发的《公安英烈子女保送学生录取暂行规定》(公政〔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走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