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指导意见2019

雨花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指导意见

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2012〕148号)和《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5〕18号)精神,积极结合我区实际,

二、基本原则

(一)区校两级管理

区教育局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责任,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按照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核定辖区内办学规模,严格管理招生计划。在保证教学区学生入学的基础上,实行规定的班级规模,规范学籍管理。学校根据城市招生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认真落实招生要求。

(2)依法规范招生。

根据《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1999年第102号)文件规定宁教[2015]18),各校向社会公布学校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和教学区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符合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以各学科竞赛成绩为依据招生;不允许签订合同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单独设立实验班、重点班和快慢班;不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款。

三、招生方式

1.公立学校

①关于学区划分。由于雨花外国语小学双龙嘉园校区、实验小学山水湾校区新开放,以及今年眉山第一小学、眉山第二小学使用江苏教材,宁南区、西山桥区、板桥区部分学校教学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余基本相同。

(2)试点学区内招生与多校划片缺额抽签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根据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总体安排,经过多次论证,西山桥区将在小学实行学区招生与多校划片、空位抽签相结合的招生办法。6月7日前,区教育局将正式向社会公布该区学校的空置名额。

③热门学校电脑配置。在去年实行电脑派位的基础上,增加了电脑派位和派位计划。届时,学位将在区域内采取公开报名和电脑摇号的方式分配。组织电脑派位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区教育局制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在市招生办的统一组织下,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实施。

2.私立学校

支持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南京民办实验学校小学部免试按计划招生;初中严格审批招生计划。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为2:8。

南京市民办实验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3.农民工子女上学。

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65 438+05]28号)要求,依法确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以公办学校为主,积极接纳并统筹安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学位许可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就读。详见《关于做好雨花台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登记工作的通知》。

4.特殊学生(初中)

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初中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并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招收特长生。其他任何学校都不能以特长生的名义招生。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

5.护理接受者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招生文件精神,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殉职的士兵和警察的子女;县(市)、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三类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殊一、二类海岛部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和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

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符合上述条件的照顾对象,须在区教育局普教科登记,经审核后统筹安排。报名时必须填写申请表,提交监护人所在单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应的看护类别证明。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实施。

全区成立了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统一步调,加强对全区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首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性质、规模、招生计划和教学区域,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设立举报投诉平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招生工作应急机制,规范、有序、稳定地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各项工作。

2.加强监督和纪律。

区教育局将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完善问责机制,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市有关部门还将组织招生工作专项检查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督导。如发现有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查处,并取消相关学校和个人的评优、表彰、奖励资格。违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