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1,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2.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三者统一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既要治标严,又要重在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3.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的统一。理论联系实际,立足全党,着眼全局,统筹规划,分期实施;注重科学合理性、制度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能。

4.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认真运用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借鉴国外反腐倡廉的有益做法,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扩展数据:

2005年6月3日,65438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这是党中央做好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

2008年5月13日,中共中央制定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

工作方案总结了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整改、惩治等方面提出了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百度百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