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2789。

2.宁波校区(总部):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宁海校区: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檀树路809号

慈溪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北三环西路298号

3.邮政编码:315012

4.办学类型:公立全日制

5.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6.办学: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首批四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其前身是1914创办的“宁波公立甲类商业学校”。学校现为浙江省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全国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十三五”创新课堂教学学校。

百年来,学校秉承“德、进取、智、信”的校训,秉承“质量兴校、服务兴校、特色强校”和“以师为本、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继承和发扬百年商科教育和宁波帮的优良传统,逐步形成“传承宁波帮精神,培养现代商帮人才”的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精神追求;“尊师重教,师生为本”的企业精神。学校坚持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适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成为“工商”并重、符合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被誉为“宁波商业文化的摇篮”。

学校主校区位于中国著名商业城市、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宁波,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总占地面积958亩,其中本部401亩,宁海校区150亩,慈溪校区407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2亿元,实训基地建筑面积5.0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03万余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654.38+0.2万人,成人学生5500余人。现有教职工629人,其中教师442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70人,其中“双师型”教师占85.42%,硕士以上学历教师328人。

目前,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数字商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建筑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睿智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以及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我系学报)、模具工程中心、智能家电工程中心等3个独立的科研机构。* * *有28个专业,4个重点专业,18。8门精品课程(资源* * *)和19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中央政府支持的培训基地和3个省级示范培训基地。

第二章准入原则

1,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制度。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要求:不限,学校所有外语教学使用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5.录取规则:

(1)浙江省录取规则

学校规定了各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考生只能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志愿。各专业选修科目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录取时,按照考生成绩优先的原则,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外省录取规则

a、按专业投档:执行省市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b、按学校档案:所有进入档案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录取,仍不能满足第三专业的考生按第三专业录取,以此类推。当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计划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

c、无专业级差要求;

D.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高考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体育、艺术有特长的考生。

6.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0574-87422148

(2)传真:0574-87422003

(3)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4)电子邮件地址:zsb@zbti.edu.cn。

(5)机构网站:/

(6)招生网站:

第三章附则

1.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后,授予教育部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毕业证书。中澳合作专业的学生通过考试后,毕业时可以获得“双文凭”,即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文凭(高等职业教育)和澳大利亚Homsgland学院文凭。

3.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设计专业第一学年在宁波本部学习,第二学年起在我校宁海校区学习。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专业第一年在宁波本部学习,第二年起在我校慈溪校区学习。

4.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浙江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学校提供各种奖学金和助学金。详见我校学生手册2021。幸存者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通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寒窗奖学金的评审;为贫困家庭学生和品学兼优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6.本章程自2021报名时起执行。

7.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