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拟新增烟花爆竹禁放区
10 6月14日,苏州工业园区发布《关于扩大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草案)。
通知指出,为了更好地改善FTZ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公园计划增加一个烟花爆竹禁放区。
拟增设烟花爆竹禁放区
东至张家赫河、溥杰河与溥杰河、娄江交汇处东南角,约615亩园区行政边界区域(与昆山接壤),南至吴淞河(与吴中接壤)、斜塘河,西至中环东路,北至娄江高速至张家赫河。
初步拟定扩大禁区的示意图。
具体有哪些地方?
下辖胜浦街道(全部)、东沙湖社工委(部分)、唯亭街道(部分)、月亮湾社工委(部分)。
胜浦街道:东至溥杰河、溥杰河、娄江交汇处东南角,园区行政边界面积约615亩,南至吴淞河,西至青丘浦河,北至娄江。亭南新村地区不归唯亭街道管辖。
东湖社工委:东至青丘浦河,南至斜塘河,西至中环东路,北至娄江高速。不包括月亮湾社工委管辖的区域。
唯亭街:
亭南新村东至天香河,南至亭平路,西至微生路,北至亭南新村北侧的亭南河。
东至张家赫,南至娄江,西至中环东路,北至娄江高速。
月亮湾社工委:东至丰利街西侧河道,南至斜塘河,西至中环东路,北至天岗路。
新增限制区域的初步示意图。
目前,禁烧令已经实施。
:市内五个区
1.吴中区:
吴中高新区(长桥街道)、越西街道、城南街道。
2.相城区:
东至工业园区边界,西至S228省道,南至姑苏区边界,北至太阳路。
3.姑苏区:全区。
4.工业园区:
东至中东线(公园段),西至东环高速、长泰高速,南至东方大道、独墅湖西岸、黄田荡河,北至娄江高速。
5.高新区(虎丘区):
石横塘街;乔峰街东至京杭运河,西至长江路,南至金凤河,北至庐山路。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苏州所有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发布。
吴江区
太湖新城(松陵镇):东至运河,南至东太湖大道,西至苏州河,北至江兴西路;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东至G524,南至南环路,西至胜溪河,北至如意路;
吴江开发区(同里镇):同里镇东至环湖西路,西至大庙路,南至燕英路,北至环镇北路;
汾高新区(黎里镇):东起黎里镇至美兰路,西至北栅、南栅以东,南至镇南路,北至镇西路、李星路、人民东路;
震泽镇:东至虞姬桥门口,西至震泽初级中学操场,南至堤顶街,北至钱塘江,河流环绕。
昆山市
中央快速路(黄埔路-G312国道江浦路富士康路翠微西路)以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全年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一)限制燃放期:在限制燃放区域内,每天6时至22时允许燃放,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在春节(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和元宵节期间,允许全天燃放。中考、高考期间会燃放烟花爆竹。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和中考、高考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环外的这些区域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驻地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 .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托儿所和学校。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如加油(气)站,以及输气(油)管道、输变电(变压器)和架空电力、通讯线路等安全防护设施和军事设施。
5、法律、法规、规章、市政府文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常熟市
市区为东二环以东,南二环以南,西二环以西,张杨公路以北。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销售或者燃放烟花爆竹。
张家港市
东至岳麓公路及其南延段,南至前进新路、熊健路及其东延段,太仓与上海交界处,西至吴塘江,北至339省道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参考附图)。
此外,禁放区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 .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学校等
4.加油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以及保护区内的输气(油)管道、输变电、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安全保护设施和军事设施;
5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