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转学需要什么程序和条件?

初中生转学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初中生转学的程序:

1.第一种是转学联络函和原学校出具的学生质量评估手册或成绩单。

2.第二。是中小学生转学学位申请表。

3.三是户口本和学生证(儿童卡)。

4.四是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和银行按揭手续需要核对)或现居住地街道出租办公室出具的在学区租房居住一年以上的合同。

5.五是计划生育证明。所有独生子女都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初中生转学条件:

1.学生监护人申请转到原学校。

2.原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材料与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审批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凭加盖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向原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校注册部门和学校应使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学籍管理以“与他人的隶属关系”为基础。除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重度残疾无法入学的学生,由承担送其入学的学校建立学籍。第九条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转学或者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入转学学校或者升本学校,由转学学校或者毕业学校保存电子档案备份和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

学生最终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将学生学籍永久存档,或按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应当移交被合并学校管理。学校被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