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宫颈癌疫苗接种点
法律分析:宫颈癌疫苗接种地址:无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苗接种门诊进行接种。由于每批苗木数量有限,请务必先电话预约,以免白跑一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实施预防接种时,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向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告知受种者的品种、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现场观察等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有无预防接种禁忌症,并如实记录信息。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禁止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向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嘱,并如实记录医嘱。
接种前,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检查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核对接种禁忌症,核对预防接种证,核对疫苗和注射器的外观、批号和有效期,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和疫苗的名称、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确保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一致后,方可实施接种。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预防接种条件的受种者进行预防接种。现场观察中发现受种者出现不良反应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采取治疗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