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转学的流程是怎样的?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育)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部直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规定》(办〔2005〕70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规定〉的补充通知》(办〔2005〕85号)精神,结合《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琼〔2005〕

1.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规定》颁布前已在我省,未参加过我省2005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但参加过2005年外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外省普通高中学籍。如需以读者身份赴我省就读,应于2005年9月30日前办理转学手续,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将这些学生的材料报送至65438+。

二、为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我厅采取在省外高中就读学生注册的做法。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规定》颁布前已在我省小学或初中毕业,毕业时户籍在我省。在省外高中就读的,可在我省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程序如下:持有效户籍证明、小学或初中毕业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填写《海南省外高中就读学生登记表》,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后,于2005年6月5438+2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确认备案。如需转回我省,应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考生参加高考后,招生考试部门将进一步审核学生的学籍,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学籍。

四、上述手续不再受理。

2005年9月15日

附件:海南省外高中就读学生登记表

2005年9月

学生的情况、姓氏、姓名和性别

法定监管人

保护

个人情况,姓氏和名字

性别

经历

年龄工作

单位

现户籍

本地现户籍

位置

在家时间进家门。

时间

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小学毕业毕业学校名称市(县)乡

学校毕业时户籍所在地。

毕业证书号码毕业时间

初中毕业毕业学校名称市(县)乡

学校毕业时户籍所在地。

毕业证书号码毕业时间

学校所在地的省(市)、市、县(区)。

学校名称

高中所在省(市)、市、县(区)。

学校名称

和学习成绩。

户籍所在地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单位)

简毅

经办人:2005(盖章)

海南省教育厅学籍管理处

备案意见的确认

经办人:2005(盖章)

注册号

注:(1)本表一式四份,每生1份,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海南省考试局、省教育厅各一份;(2)报名截止时间65438+2005年2月31;(3)报名编号由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