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转学的流程是怎样的?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规定》(办〔2005〕70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规定〉的补充通知》(办〔2005〕85号)精神,结合《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琼〔2005〕
1.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规定》颁布前已在我省,未参加过我省2005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但参加过2005年外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外省普通高中学籍。如需以读者身份赴我省就读,应于2005年9月30日前办理转学手续,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将这些学生的材料报送至65438+。
二、为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我厅采取在省外高中就读学生注册的做法。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规定》颁布前已在我省小学或初中毕业,毕业时户籍在我省。在省外高中就读的,可在我省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程序如下:持有效户籍证明、小学或初中毕业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填写《海南省外高中就读学生登记表》,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后,于2005年6月5438+2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确认备案。如需转回我省,应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考生参加高考后,招生考试部门将进一步审核学生的学籍,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学籍。
四、上述手续不再受理。
2005年9月15日
附件:海南省外高中就读学生登记表
2005年9月
学生的情况、姓氏、姓名和性别
法定监管人
保护
个人情况,姓氏和名字
性别
书
经历
年龄工作
单位
现户籍
本地现户籍
位置
在家时间进家门。
时间
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小学毕业毕业学校名称市(县)乡
学校毕业时户籍所在地。
毕业证书号码毕业时间
初中毕业毕业学校名称市(县)乡
学校毕业时户籍所在地。
毕业证书号码毕业时间
学校所在地的省(市)、市、县(区)。
学校名称
高中所在省(市)、市、县(区)。
学校名称
和学习成绩。
户籍所在地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单位)
简毅
经办人:2005(盖章)
海南省教育厅学籍管理处
备案意见的确认
经办人:2005(盖章)
注册号
注:(1)本表一式四份,每生1份,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海南省考试局、省教育厅各一份;(2)报名截止时间65438+2005年2月31;(3)报名编号由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