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高中质量评价体系

河南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构建多维度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状况,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发展;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

二、基本原则

1,指导原则。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 * *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把握学生的个性特征,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个学生的发展潜能,鼓励学生不断进步;引导学校建立健全多元评价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全面性原则。围绕学生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既体现学生全面发展,又突出学生个体优势;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又重视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和核心素养的发展,鼓励学生健康、积极、全面发展。

3.客观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优秀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保证评价内容的客观真实;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加强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4.可操作性原则。建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实现评价运行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评价过程要简单、直观、易操作,做到学生易参与、教师易引导、各方易监督,并保证公开透明。

三、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善良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加党团活动、相关社团活动、公益工作、志愿服务等的次数和时长。

2.学术水平。主要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内容和学术成果、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成果,特别是优势学科的学习和获奖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成绩、体育特长、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