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乐山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及入学所需材料。

城市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吉焦一厅[2015]1号)和《乐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乐教发[206544]号)结合乐山市中心实际,经乐山市教育局同意,现将乐山市中心义务教育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乐山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在乐山市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和乐山市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的。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乐山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区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吴凌(乐山市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韩涛(乐山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京花(乐山市中区教育局局长)

杨汉林(乐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成员:杜朝军(乐山市中区教育局副局长)

吴(乐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黄健(乐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陈凯(乐山市中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黄梅(乐山市中区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市区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中区教育局教育股,杜朝军、吴为办公室主任,陈凯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单位)人员组成。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第三,招生对象

1.市区公办小学入学新生:具有乐山市中心(水泊街街道办事处、上河街街道办事处、张公桥街道办事处、白杨街道办事处、通江街道办事处、小坝街道办事处、大佛街道办事处)户籍,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之前出生,含2009年8月)。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民工子女。

2.市区公办初中新生招生对象:乐山市区户籍的2015小学毕业生;2015户籍在乐山市区,就读外地学校,回乐山市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民工子女。

城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新生实行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本。适龄儿童少年迁入乐山市中心城区,但户籍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而随他人。原则上回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就读,或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定点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迁入乐山市中心城区的时限为5月31日前(含5月31)。5月31以后,因父母工作调动、地址转移等原因,户籍迁入乐山市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由市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

四、招生计划

根据乐中教发[2065 438+05]29号文件发布的招生计划。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时间表

详见《乐山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计划表》(附件1)。

六、招生方式

(一)小学招生方式

1.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的划分以社区划分为主,兼顾街道和村社区。市区公办小学招生批次见《乐山市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新生招生批次表》(附件2)。学校招生地区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年龄顺序录取,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市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

2.5月25日,全市所有公办小学发布招生公告。6月2日至6月4日,全市所有公办小学进行户籍核对和登记(没有学校可以提前预约登记)。适龄儿童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和重复入学。6月5日,市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6月8日,全市所有公办小学张贴拟录取新生名单(三天)。6月11日,全市所有公办小学发放录取通知书。

3.乐山外国语小学、乐山艺术实验学校、乐山康复学校、乐山阳光实验学校、乐师附玉实验学校等民办学校不划定招生地段,按照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二)初中招生方式

市区招收初中新生有三种方式。一是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二是“电脑派位”招生,三是直接就近入学。具体措施如下:

1.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乐山外国语学校、乐山艺术实验学校、乐山康复学校等民办学校。,不划定招生批次,按照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各民办学校要在6月10前提前完成招生,并将学生名单(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报市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被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的乐山市中心户籍学生,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2.“电脑派位”招生

(1)“电脑派位”录取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属于“电脑派位”录取对象:

①未被民办学校提前录取。

②水泊街街道办事处、上河街街道办事处、张公桥街道办事处、白杨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通江街道办事处通江社区、民和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坝街道办事处朱公溪社区、小坝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大佛街道办事处碧山路社区、龙虹路社区、碧字街社区、任家坝村(非农户)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符合“电脑派位”录取条件的城镇小学毕业生,于6月2日至6月4日向所在学校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在外地学校就读且符合“电脑派位”录取条件,拟回乐山市中心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2日至6月4日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外地学校证明(加盖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公章)到市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乐山市人民政府二楼教育局教育股116号)。

符合“电脑派位”录取条件的残疾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注意见。经市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直接安排就近入学,不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2)“电脑派位”录取方式

按照“按户籍、分片区、电脑派位、公开录取”的原则,将学生姓名、性别、学籍编号、片区输入电脑,电脑根据初中招生计划数随机分配公开录取名额。

接受“电脑派位”的初中有乐山实验中学、乐山五中、乐山七中。

根据学生分布和学校招生计划,以青果山社区、石岩二社区、严武街社区为界,分为城南、城北两个区(含青果山社区、石岩二社区、严武街社区)。

城南电影的学生直接被电脑分配到乐山五中。城北区学生按照城北区初级中学(乐山市实验中学、乐山市七中)招生计划随机派位。如果城北电影符合“电脑派位”的学生人数大于城北电影初中招生计划,未被城北电影初中录取的城北电影学生将通过电脑转到乐山五中。

6月29日上午9: 30,“电脑派位”现场录取在市中区人民政府礼堂进行。6月30日领取录取通知书(市区学生在小学毕业学校领取,外地返校学生在市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

3.直接去最近的学校。

(1)直接到就近的招生对象。

通江街道办事处长泾社区、乐达社区、道佐庙社区、王河社区、盘龙社区、青叶鸫社区、檀木嘴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坝街道办事处大田社区、石龙社区、* *和社区、清江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大佛街道办事处大石桥社区、大佛坝村、任家坝村(农民)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电脑派位”入学,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直接在相应的初中报名。

(2)直接就近入学。

户籍在大田社区、* *和社区、大佛坝村的小学毕业生就读乐山五中;

户籍在乐达社区、王河社区、青叶鸫社区、檀木嘴村的小学毕业生就读乐山七中;

户籍在盘龙社区、石龙社区的小学毕业生就读乐山八中;

常征社区、道佐庙社区、清江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读乐山十中;

任家坝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农民)就读乐山四中;

大石桥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城南学校。

直接就近入学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1日至7月3日持户口本到相应初中办理报名手续。

(3)流动儿童上学的措施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乐山市中心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统筹安排、定点就学”的原则在定点学校就读。定点小学有:龙洪路小学、惠苑街小学、乐山八中、乐山十中、城南小学、城北小学、牟子镇马边河小学、悦来乡立德小学。初中定点学校有:乐山四中、乐山八中、乐山十中、城南学校。

市内其他学校,录取工作完成后,可在不突破招生计划和班级规模限制的情况下,招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小学新生报名时间:6月2日至6月4日,初中新生报名时间:7月1至7月3日。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居住证、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劳动合同或本人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等。同时填写《乐山市中心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大学新生申请表》(附件3)。

(四)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凡享受优惠教育的,应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招生纪律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超规模招生。确需突破计划招生的,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招生。

2.严格的学籍管理。小学(包括私立学校)不招收6岁以下儿童。初中开始,“电脑派位”实行“派位到校,学籍到校”,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到。

3.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考试(含笔试、面试)方式招收新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在媒体或其他学校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

4.任何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超长班”、“实验班”,生源要均衡、均衡。

5.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方式、公开新生入学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乐山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2134316(市中区教育局教育股)

举报电话:2432984(乐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430315(乐山市教育局监察审计法规科)、2138053(市中区教育局党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