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先,时间表

根据安徽省统一安排,2022年下半年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10日10至10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

完成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关注拟报考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体检等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确定,并于10、21前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布。

各机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公告网站详见《六安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网站一览表》(附件1)。

第二,确定对象的范围

2022年下半年,六安市认可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学校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六安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六安市户籍人员;

(2)持有六安市有效居住证的人员;

(3)六安市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含户口未迁入六安市学校的);

(4)在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户籍在六安;

(五)驻六安市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六)持六安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在六安市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或者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在六安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五年内的港澳台居民。

三。识别地点和组织

(a)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者有效期内居住证发放地申请确认。其中,六安市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地申请认定。

驻六安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以在本单位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

持有六安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的,在其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有效期为五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其他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2)认证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环节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鉴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在鉴定过程中,各级鉴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作出鉴定结论。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性侵犯罪信息接入查询系统的意见》(高建发〔2020〕14号),在教师资格认定前,通过接入查询查找性侵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2)符合六安市直认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教师发[2013]9号文件)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和办法的通知》(教发〔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皖师11号)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上查询。

(四)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并达到二级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普通话二级以上水平。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并将从事小学语文教学的人员,应当具有普通话二级以上水平。

动词 (verb的缩写)识别过程

(1)网上申报

2022年下半年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10-10-17-31(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门户”进行网上报名和注册。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注册完成后,“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注册成功”,并生成注册号。

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出现。在“操作”选项下,您可以查看和修改注册信息。注册操作流程的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申请人使用手册。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学籍网上核验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师范学校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均可网上核验。若系统比对成功,验证通过,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2)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申报后,申请人必须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要求,服从认定机构的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户口本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1)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原件;

(2)向居住证发放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六安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所属单位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属于驻六安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五)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已通过网上验证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1)无法通过系统比对申请人高等教育信息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或教育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认证报告》(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教育厅窗口,电话。0551-62999735)现场确认后。

(2)具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现场确认。

(3)具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现场确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网上验证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由系统网上验证,现场确认时不要求提供。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验证,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认条件的全日制师范专科毕业生,须在本人人事档案中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学习期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和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教育教学实践鉴定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和《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为“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同时有效)。体检应当在户口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学校所在地或者驻军所在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

(7)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本,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有关部门出具。其中,港澳居民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可通过认定机构联系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3)资质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自申请期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结论并予以公示。评审工作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当前评审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被认定为合格教师的,应当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见附件2。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是指截至2013 12 31在校学习并毕业的全日制师范类大学生,可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教学科目与所学专业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教学科目与专业不符的教师资格时,必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须以其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4)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说明》第七条规定,孕期报考人员可免于孕妇不宜进行的体检项目,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负责体检的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怀孕声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期检查档案。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和安徽省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网站(/)上查询。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下发的通知。请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证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教师资格。

(七)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1:六安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网站列表。xlsx

附件2: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docx

六安市教育局

65438+2022年10月8日

原标题:六安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zwzx/tzgg/5063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