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专项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和任务
(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1,新建乡镇幼儿园20所,计划投资10290.4万元。
2.建成学前教育场所146个,新增学前教育班283个,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入学儿童6997人,入学前三年录取率达到85%左右。新增辅导员566人,辅导员总人数688人。
(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建设8所寄宿制学校,计划投资1585.5万元。全面推进新城镇、田坝、海棠、苏雄、玉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增加城市教育资源,增加寄宿生1.500人以上,提高营养餐喂养率10个百分点以上。努力解决城市学校大班额问题。完成4000名小学生、3000名左右初中生入学;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99%以上,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7%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75%以上。
扩大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
完成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普通高中在校生超过1800人。完成内地彝族地区县职业技术学校和“9+3”学校招生任务,中等职业学校入学率达40%以上。启动实施县域职业技术学校建立一体化高中建设,努力探索高中阶段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实施“整体改薄”、“大凉山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十年行动计划”、“凉山教育扶贫推进工程”等重大教育工程,抢抓发展机遇,加大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全面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1,实施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里克乡、尼尔觉乡、平坝乡、玉田镇中心学校、新市坝镇二觉小学、吉米九年制学校教学用房建设;在新市坝镇里克乡、尼尔觉乡、平坝乡中心学校、尔觉小学修建厕所;修建里克乡中心学校食堂。
2、实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建设里克乡中心学校、玉田镇中心学校、新市坝镇二觉小学、尼尔觉乡中心学校、平坝乡中心学校、普场镇中心学校、吉米九年制学校学生宿舍、新华初中学生宿舍。
3.实施学校操场建设。新建里克乡、尼尔觉乡、平坝乡、玉田镇中心学校、新市坝镇二觉小学、普场镇中心学校和吉米九年制学校运动场。
4.实施新石坝、田坝、海棠、玉田、苏雄等49所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配置工程。
5.实施146学前教育站点和20所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6.实施甘洛中学新校区和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基地建设。
提高基础教育水平
1,实施免费学前教育。从2017春季学期起,逐步免除县域内幼儿园(班)幼儿教育费,对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幼儿园按公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高于财政补助的费用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完成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村级学前教育场所辅导员配备,建立幼儿教师培训机制,努力提升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巩固和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发展水平。全面落实控制辍学的县长、教育局长、公安局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乡长、校长、村长、组长、家长“九长”责任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责任机制,鼓励硬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建立健全区域内义务教育学生流动预测控制机制,在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乡镇建立儿童少年名册,做到人头清楚、数据准确;加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专项整治和义务教育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增强课程适应性和教学吸引力,提高教学质量。在甘中、闽中、澄城增加小块土地,适当增加城区学额,合理划定甘中、闽中、寄宿制、新市坝镇初中毕业生范围,有效缓解城区小、附小学大班额问题。
3.全面创新高中办学模式。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技术学校优势,扩大办学规模,整合学校资源,将现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成为综合试点高中。(具体方案另报)
4.大力实施远程教育和教育装备工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范围。结合国家重点教育信息化工程启动和农村小学计算机建设工程实施,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具备基本条件的学校全部完成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数量增长10%,在线学习空间注册师生人数达到70%以上。
(三)提高高中办学效率
1,普通高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免费教育。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和彝族地区“9+3”免费教育,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健康发展。
2.提高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的效率。启动甘洛中学争创省级示范高中,不断提高高中办学质量,为高校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努力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按照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改善县域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根据就业和学生需求调整增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3.增加成人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从2017开始,通过县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职业短期培训班、内地中等职业学校易区“9+3”免费教育计划、成人农业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每年完成农村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针对扶贫工作部署,根据贫困户就业需求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力争年内完成2000名技术农民工培训。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积极争取专任教师编制。2017年力争在1922的基础上增加专任教师5%。
2.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通过特岗、公招等方式聘请优秀大学毕业生补充我县教师,力争2017年补充80名教师。
3.加强教育和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办学校”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教师轮流任教、激励机制和荣誉制度。2017起,义务教育阶段新教师必须安排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对三类地区或教学点的支教教师、乡村教师资格给予加分。建立健全县教师到乡镇学校、乡镇学校到村的轮岗教学机制,每年交流轮岗教师不低于在职教师总数的5%。
4.实施农村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教师培训,加大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培训力度,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每人每年不少于80学时,参加省、州、县规范培训不少于24学时。建立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定期表扬制度,鼓励长期从教的教师。我们将继续实施教师学历达标计划。2017幼儿园、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
5.实施教师培训计划。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制定实施“双语”教师培训计划,开展各类大规模、专业化培训。从2017,培训人数达到400多人,计划投资46.8万元。使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6、教学计划的实施。做好四川大学、眉山市、东坡区、洪雅县的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做好支教教师的接待、管理和考核工作,落实支教教师的各项教学政策和待遇保障。
(五)落实教育经费。
1.据测算,“一村一孩”启动资金465万元;辅导员工资补贴1118.4万元;“一乡一校”项目10290.4万元;免费学前教育费360万元;高中学费全免65,438+065,438+059,000元及课本费按标准全免;教师培训46.8万元;新建或改扩建教学用房、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厕所和运动场,建设甘肃新校区和职业学校实训基地,支出1403.92万元;义务教育学校设施设备经费3000万元。* * *需要投资29436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约4500万元。
2.建立与教育扶贫目标任务相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向教育倾斜,确保教育扶贫顺利实施。教育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县级财政应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教育投入。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坚决查处挪用、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
(六)加强教育督导检查。
根据教育扶贫工作特点,制定完善相关考核办法和细则,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教育扶贫专项工作实施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要加强对教育扶贫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强化工作落实,提高教育扶贫质量和水平,确保教育扶贫成效。对工作重视不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要严格问责。
2017教育扶贫专项实施方案2根据《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康字[2017]10号)文件精神,为解决农村贫困学生上学问题,提高教育扶贫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从2017开始,按照个人取向的原则,为全区贫困家庭子女建立扶贫制度。从幼儿园到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和培训费,对已获得并就读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按照奖、贷、助、减、补政策给予多重补助,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实施就业援助和就业帮扶,帮助他们顺利就业和脱贫致富。
二、主要措施
(一)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发展。
着力改善贫困村、贫困户集中村和农村初中基本办学条件,优先安排学校建设资金,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实施教育均衡发展,扩大城乡学校结对帮扶覆盖面,加大教师支持力度,全面提升贫困村和贫困户集中村办学质量,让贫困家庭子女就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减少教育支出。
1.优先改善贫困村办学条件。优先安排贫困村学校基建项目,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时优先安排贫困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一校一建”的原则,确定一校一策的具体建设方案,改善贫困村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师生生活条件,完善配套附属设施。
2.加强贫困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贫困村学校教师素质,以师德建设为导向,建立健全贫困村学校教师补充、培训、交流、保障、评价和发展机制。支持和鼓励教师到贫困村任教,提高贫困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水平;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任教,在贫困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晋级聘任、培训进修、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优先考虑。在选派乡村教师到市区任教的考核中,连续三年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奖励2分。
3.加强贫困村学校结对帮扶。在原有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深化帮扶措施。调整帮扶对象,从重点帮扶中心小学转向帮扶贫困户集中的贫困村或小村、教学点。扩大帮扶范围,城市小学要帮扶2-3所贫困村校,城市中学要帮扶1所乡镇初中或1所当地办学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的初中。落实帮扶资金,按照每学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二)优先考虑教育补贴政策
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学校就读期间,除享受国家普惠性金融政策外,还享受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以下金融优惠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对辖区内符合入园年龄就读公办幼儿园和经批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贫困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残儿童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万元;同时,各幼儿园要从业务收入中提取3%-5%用于减免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费和补助伙食费。
2.义务教育阶段。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并按较高标准制定(普通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普通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小学每人每年1.200元、特殊教育小学1.438稳步推进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年4元的标准对贫困村义务教育学生进行伙食补助。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政策。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和全日制普通高中的贫困家庭学生给予补助,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生中所有农村(含乡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贫困家庭学生免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一、二年级农业专业全日制学生和非农业专业贫困家庭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且符合政府补助申请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安排一次性高考政府补助6000元。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孤儿,在享受政府补助6000元的基础上,民政部门再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
(3)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教育。
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教育扶贫机制,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发展。
1.充分利用工会、* *共青团、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和非营利组织现有的扶贫资金和政策,帮助贫困学生。
2.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捐赠。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教育捐赠活动,工商企业老板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扶贫;积极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以“慈善一日捐”的形式参与捐赠活动,通过“干部捐一点、单位捐一点、社会帮一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本着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原则,设立助学基金,鼓励社会力量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通过“点对点”的方式帮助贫困家庭学生。
3.积极落实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教育的措施。(1)税收优惠。符合税法规定的捐赠,企业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02%的部分,允许扣除;个人捐赠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全额扣除。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二)通报表扬。每学年由受援学校、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根据《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南康教育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康福办字[2013]26号)精神,对捐赠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进行通报或表彰。
支持贫困学生的职业教育
发挥区内职业中专(农学院)优势,结合南康产业特点,为贫困家庭学生和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让有教育需求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获得中专以上职业教育,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1.强剑职业培训学校。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的职业观教育,根据南康的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重点建设家具、物流、电子商务、服装等特色专业,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高质量、高就业、高收入的职业技能培训。
2.开展贫困学生职业教育。通过对贫困学生的定向培养,帮助贫困学生完成中职以上职业教育,脱贫致富;落实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财政补助政策。
3.发展新型职业农民。依托区职业中专(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重点招收50周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农民和新型农村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制2-6年。允许半工半读,交替农学,分阶段完成学业。
第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精准扶贫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推进“同城发展、富民强区”工作的新要求,也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教育公平、实现同民富裕的新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资源整合,提高教育扶贫富民能力。区政府成立了南康区教育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组长、区教育局长任副组长,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红十字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教育精准扶贫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岗位责任。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由教育局、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根据贫困户子女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学生资助名额,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扶贫部门负责扶贫对象的认定和动态管理,扶贫培训的管理和扶贫补助资金的发放,以及补短板政策的落实。财务部门负责筹集资金、分配资金和监督资金的使用。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将在校就读的贫困户子女纳入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优先资助范围,并将资助信息加载到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加强基本资助信息的采集和统计,确保统计信息真实可靠。
(3)加强舆论引导。教育精准扶贫是一项惠及数千万农村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各部门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海报、宣传横幅、黑板报等多种载体,依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平台,宣传重大意义、资助政策内容、申请程序等。
(4)建立信息台账。在南康教育网开设教育扶贫专栏,公布募捐热线,发布需要帮扶的项目和人员信息,汇总教育精准扶贫相关信息。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对全区贫困家庭正在接受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生进行全面登记,建立详细档案,全程跟踪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确保其能够获得有效资助并完成学业。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其子女经民主评议、公示后实现脱贫致富的相关扶持政策无异议;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户籍贫困户子女,经申请可纳入扶贫补助范围。要完善档案管理,建立分类资助和培训档案,对相关资助申请、评审、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凭证进行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