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的一生
李(1479-1547),国宝级人物,明朝澧州澧阳人,李通之孙。明宪宗成化十五年(1479),生于、李三桃林东里、嘉善、利州(今天津市李家铺乡桥村)下,后为方便迎客而迁。早年,他读了很多诗集。弘治十一年(戊午)(1498),到了19岁,参加了乡试(俗称孝廉)。宫考(1499)未通过。
历任江西安福、建昌知府。他年富力强,法治严明,敢于除恶除奸,深受人民爱戴。明郑德简媜(1506-1521)奉朝廷之命巡察福建。福建临海,海盗如雨后春笋,贪官污吏害之不尽,百姓苦不堪言。李发动群众举报,海盗闻讯而逃,贪官污吏惊魂未定。朝廷任命他为广西兵北路的按察使。由于不满朝廷的歧视,广西的苗、瑶人多次闹事,一般官员都视其为“黎瑶”。李对苗、瑶人民一视同仁,与苗、瑶首领结下友谊,实行绥靖政策。苗族、瑶族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秩序稳定,真正化敌为友。于是,李被提升为监(都)都御史,官至七品,负责巡县、验官。
在郑德时期,他生病了就回家休养。嘉靖十年(1531)秋,陕西燕绥地区因灾饿死。礼部尚书、五营殿大学士夏衍举荐陕西巡抚。他深入受灾严重的燕绥地区安抚赈济饥民,经过周密调查,上书朝廷治理饥荒十余份奏折,全部被采纳,使数十万饥民得以生存。
嘉靖(1536)春,李被任命为宰相(明朝设立的官职)指挥疏浚河道,先后在河湖之间修建了数座闸门,蓄泄两厕,使河道畅通,方便了漕运,活跃了商旅,促进了生产发展。不久,他升任财政部侍郎,总督仓也是西苑的农民。嘉靖十八年(1539),仁宗皇帝去谒见咸陵,见他和靖远王进举为保卫咸陵作出了贡献,便下诏提拔李为工部尚书,官至二品。后来,他被任命为内政部长。
嘉靖二十一年(1541),八月,李被“受周政府之命,勒令回乡听调”。这其实是天大的冤案:户部右侍郎王皋趁河南大饥荒,下令“连长,军民困住,请送两淮以上银子给我。当然有,但是两年后,这个王尚书被新闻抓了,下狱,送到驻军,死在了雷州驻军。所以《明史·清七表》仍将桂吉记载为“二十一年八月为官”,说明受贿罪说不能成立。
68岁死于利州,葬于该州西北的白岩山(今临澧县新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