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是什么时候开始自主招生的?
一.机构和原则
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清华大学招生办组织实施。
自主招生的认定和录取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择优确定认定和录取名单。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类型和申请条件
各种特长、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申请人应至少具备以下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科研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科研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2.优秀人才:在人文与社会、创新与设计方面有突出天赋,或在相关学习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学科奥赛:拥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的学生。,并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有突出表现。
三、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相应初试科目如下:
描述:
1、“人文实验班(经)”专业报考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良好,以学习和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事业;
2)小学受过系统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李翁对云》、《龙文鞭影》;
3)有良好的儒家经典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和《周易》、《诗经》各一本;
4)有文字学基础知识,学过《说文解字》,能写篆书部首540个,能简单解释“六书”。
2、“人文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报考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文、金文、简牍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书籍,阅读《史记》、《左传》等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的兴趣,阅读《说文解字》,了解小篆、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入“网上报名”。注册登录后,请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名、扫描或上传照片。
1.申请类型和自愿报告要求
学生可以不受自己文科学科的限制报考专业,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两个与自己专业相关的专业。
2.填写申请表有什么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在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交申请的,视为无效。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应填写完整,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真实成绩。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应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一栏——“高三参加的社会活动”,可以填写: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参加过高中;高中阶段学校或班级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生工作。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获奖记录”一栏,可以填写以下内容:高中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的情况;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以上个人荣誉;我有文艺、体育方面的专长。
“综合信息”的填写方法请参考填写说明。
学生不需要邮寄申请材料,但是因为支持材料太多(如发表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无法完全上传。),他们可以上传第一页证明材料,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
补充证明材料的寄送要求:
1)需寄送的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与“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清单和“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格式,首页为申请表,无封面,简单装订;
3)请快递发送材料,并确保材料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达;
4)材料收到后不予退还。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校区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者信息”必须认真填写。我校将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信息确定专业或专业类别,高考结束后按照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别录取学生。
d .申请表中的“专业报考原因”应针对每个专业志愿单独填写。“专业报考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专业志愿要与自己的兴趣、科研、创作紧密相关。
E.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可以为申请人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按照报名系统中的要求填写并上传。
动词 (verb的缩写)选择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在高中阶段的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术特长、学术研究和创新潜力进行评价。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及格、不及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学生可以不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及格”学生可以参加初试,“不及格”学生不能进入后续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初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同学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根据所报专业类别选修其中两门。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确定通过初试的学生名单。复试包括专业测试和体能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园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的认定结果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公布,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不及物动词认定办法和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复试结果择优确定自主招生考生,具体办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合格的学生,根据其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自主招生录取优惠和专业或专业类别认定。
2.对于能够获得优惠自认的学生,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再加5分(获得网上自认优惠成绩的学生除外)。
3.各省自主招生批次中被认定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别)一致。
4.自主招生优惠分数线一般为10/20/30/40/50/60,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可受邀参加以下专题培训:(1)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促进学生更好更快的成长;(2)优先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海外名校交流学习;(4)为学生提供专业导师;(5)优先参加科技创新团队。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数线是指高考录取时我校一批本科学生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计算生成,并折算浙沪生优惠分数。转换方式另行通知。
5.2017我校自主招生成绩不发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公布的成绩和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的最终依据。请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17 3月16-3月31,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
2065438+6月10,初试(具体考试时间以报名系统中公告为准)。
2017 6月16 -18,复试(具体考试时间以报名系统中公告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
八。其他人
1.我校将高度重视自主招生的规范化管理,严肃自主招生的纪律和责任追究。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全过程监管。
2.学生应诚信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如有虚假内容或重大事实可能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中学和推荐人要认真核实出具的材料。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不收费。因家庭经济原因复试有困难的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助学金。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