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店头镇地理地形及经济状况
范家河:位于镇政府驻地东北6.5公里处。明朝末年,姓范的人建城居住,名范家堡。因为住在淇水河边,所以改名为范家河。有4个村民小组,310户,13,41人,耕地2514亩,人均1.85亩。该村自然条件良好,主要以水果和畜牧生产为主。人均纯收入2071元。
豪斯河:位于镇政府驻地东北6公里处。自唐末至元二十一年(1284),被视为浩思县县城达448年。县政府撤销后,市场保留下来,叫濠泗街。明末,濠泗市场衰落,发展成为一个村落。由于地处淇水河畔,濠丝河以其旧名而得名。1949 10转1958 10是豪斯乡人民委员会驻地。5个村民小组,437户,1.61人,耕地2596亩,人均1.61亩。这个村子自然条件很好。20世纪90年代中期,该县首先发展了温室蔬菜生产。近年来,苹果生产是主要生产。1995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村。人均纯收入2106元。
安头:位于镇政府驻地东北7.5公里处。清代在此建安堂,地势较高,故名关头。“安”是“安”的错误。原属浩思河大队。有2个村民小组,79户,306人,耕地986亩。该村位于淇水河边,自然条件好,粮食产量高。人均纯收入2046元。
西塬:位于镇政府驻地东北5.7公里处。清初,因地处豪斯河以西的塬地而得名。元和桃花源、庄河合称为陶庄大队。有1个村民小组,96户396人,耕地1143亩,平均2.56亩。该村以生产粮食和种植苹果为主,水产养殖为辅。人均纯收入1026元。
庄河:位于镇政府驻地东北6公里处。清初以村和之意命名。6月1952至7月1953为庄河乡人民委员会驻地。目前有两个村民小组,125户,507人,耕地1677亩,人均3.24亩。该村土地面积较大,主要以粮食生产和苹果种植为主。人均纯收入1045元。
桃花塬:位于镇政府驻地东北5.5公里处。相传韩信侯曾在此迎娶。新娘头戴桃花,引得桃花开遍塬,故名桃花塬。有1个村民小组,1,41户587人,耕地1,755亩,平均3.01亩。这个村子主要生产粮食和苹果。人均纯收入1043元。
苏家院:位于镇政府驻地以北6.5公里处。元代中期,以居民姓氏及其地形命名。有两个村民小组,115户,517人,耕地1858亩,平均3.6亩。该村以粮食生产和种植果树为主,水产养殖为辅。上世纪70年代,该村修建了七水河泵站,但现在很少发挥效益。人均纯收入1044元。
西坡:位于镇政府驻地以北5.5公里处。清初因位于苏家塬(村)西的沟坡上而得名。原属苏家院大队。有2个村民小组77户273人,耕地1.384亩,平均4.96亩。这个村子主要生产粮食和苹果。人均1041元。
鲍家窑:位于镇政府驻地东北4.5公里处。清初以居民姓氏和生活特征命名。原属徐家园大队。有1个村民小组,69户296人,耕地873亩,人均2.92亩。这个村子主要生产粮食和苹果。人均纯收入1042元。
徐家园:位于镇政府驻地东北3.5公里处。1958组建旅时,以旅部所在地东北的徐家园村命名。目前有两个村民小组,186户,784人,耕地1710亩,人均2.1.3亩。这个村子主要生产粮食和苹果。人均纯收入1046元。
高崖头:位于镇政府驻地东北3.5公里处。清初,因其地形而得名。原属徐家园大队。有1个村民小组,85户336人,耕地793亩,人均2.60亩。这个村子主要生产粮食和苹果。人均纯收入1038元。
乔庄:位于镇政府驻地以北2.5公里处。1958大队组建时,以下辖的北庄头、大乔两个自然村命名。4个村民小组,252户,1.034人,耕地2825亩,人均2.66亩。这个村子主要生产粮食和种植果树。人均纯收入1675元。
坡柳:位于镇政府驻地以北1.7公里处。明朝末年,有个叫刘的人,依山而居,住在两个村子里。住在山坡下的叫下坡刘,住在山坡上的叫上坡刘。1958组建大队时,以所辖上坡刘、下坡刘两个村命名。有3个村民小组,171户603人,耕地2335亩,人均3.80亩。这个村子主要生产粮食和种植果树。2000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村。人均纯收入1680元。
位于镇政府驻地以北2公里处,因明末刘姓而得名。以前属于Poliu旅。目前有三个村民小组,168户,539人,耕地1974亩,人均3.68亩。这个村子主要生产粮食和种植果树。人均纯收入1699元。
南庄头:位于镇政府驻地东北2公里处。元末,王兴人居住在两个村子里,住在南方的被称为南庄头。1958组建大队时,以大队驻地村命名。目前有两个村民小组,142户,603人,耕地1332亩,人均2.16亩。这个村子主要生产粮食和种植果树。人均纯收入1830元。
中加:位于镇政府驻地以东1公里处。明末以居民姓氏命名。原和张家、周家园等。合并成七个联合旅。有1个村民小组,118户420人,耕地1363亩,平均3.23亩。这个村子主要生产粮食和种植果树。1996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村。人均纯收入1904元。
张家:位于镇政府驻地以东2.5公里处。明末以居民姓氏命名。以前属于第七联合旅。5个村民小组,290户,1116人,耕地2512亩,人均2.17亩。这个村子主要生产粮食和种植果树。人均纯收入1840元。
周家园:位于镇政府驻地东南1.5km处。明代中期,以居民姓氏和地形命名。以前属于第七联合旅。目前有3个村民小组,98户398人,耕地842亩,人均2.16亩。这个村子主要生产粮食和种植果树。人均纯收入1031元。
方立:位于镇政府驻地以南1公里处。明初,店头镇南侧有作坊,故名西坊里。明末,西房的一些人搬到这里,取名方立。“方”是“方”的谐音。原本属于光明大队。有两个村民小组,196户,856人,耕地1.258亩,人均1.45亩。该村靠近乡镇,交通、餐饮、商贸业发展迅速。人均纯收入1824元。
贾蔷:位于镇政府驻地以南2.5公里处。明中叶以居民姓氏命名。元和程家河被称为程强大队。有1个村民小组,98户402人,耕地919亩,平均2.25亩。该村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粮食产量高。该村主要从事粮食生产和水果及牲畜生产。1999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村。人均纯收入1980元。
程家河:位于镇政府驻地以南3.5公里处。明初以居民姓氏和地形命名。原强家族统称为强队。有1个村民小组,26户,102人,耕地392亩,平均3.24亩。这个村子主要生产粮食和种植果树。人均纯收入1046元。
梁家:位于镇政府驻地南2.5公里处。明中叶以居民姓氏命名。1949 10至1958 10曾任梁家镇人民委员会驻地。目前有3个村民小组,237户,1.008人,耕地1.883亩,人均1.88亩。由于该村及其邻近的葛佳、齐家、贾蔷地势平坦,土壤肥沃,人民生活相对富裕,历史上被称为“新四村”。目前主要以粮食生产和种植果树为主。人均纯收入1955元。
齐格:它位于镇政府驻地以南3.8公里处。明中叶以居民姓氏命名。原和葛佳被称为齐格旅。有4个村民小组,223户976人,耕地1.520亩,人均1.57亩。这个村子主要生产粮食和种植果树。人均纯收入1840元。
东庄子:镇政府驻地南4公里。明朝中叶,王兴人分住在两个村子里,住在东边的村子被命名为东庄子。1958组建旅时,以旅司令部命名。目前有三个村民小组,146户,575人,耕地1120亩,人均1.94亩。该村自然条件良好,以粮食生产和果树种植为主。人均纯收入1900元。
西庄子:位于镇政府驻地以南4.5公里处。明朝中叶,王兴人分住在两个村子里,住在西边的村子叫西庄子。1958组建旅时,以旅司令部命名。有2个村民小组,248户,1,01人,耕地2530亩,人均2.42亩。该村自然条件良好,以粮食生产和果树种植为主。人均纯收入1811元。
斜坡龙头:位于镇政府驻地以南5公里处。明末因沟坡似龙头而得名。目前有两个村民小组,163户,598人,耕地1352亩,人均2.24亩。该村是店头镇的南门,以粮食生产和种植果树为主。1995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村。人均纯收入1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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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摘自本网上图。据我所知,所谓的西北政务、人均收入都是假的,根本没有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