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27中学事件中,以补课为名开除金某是否合适?

这个处理非常恰当。但是,我必须纠正它。并不是因为金补了课才这么大。这完全是她自己的死亡。如果她没有让她丈夫打她父母,她可能不会被解雇。从金的表现来看,他个人素质低,不配做人民教师。继续当老师是个错误。我们不能要求老师的德行有多高尚,但至少不能突破普通人的底线。和父母闹矛盾了,叫老公去打人或者打女人!这和流氓有什么区别?道德低下的人不配当老师。

另外,社会上对教师有偿补课意见很大。在这个节骨眼上,这个事件的社会反响极其恶劣。金恰好是反面教材,以身作则!希望能把这种不良作风干掉!

合适不合适!

首先,违规补课是理所当然的,也是实至名归。不仅有损师德,还会败坏社会风气,不用我赘述!

但是,中国有句老话,“不打无预警之仗”!之前有人被抓到补课,大部分都是马马虎虎,给人一种“不作为犯罪处罚”的感觉,于是铤而走险的人纷纷效仿!今天,金先生对“杀鸡为例”有很多“怨念”。曾经的“猴子”应该幸灾乐祸吗?未来的“猴子”会不会等风平浪静后再“重操旧业”?如果是,你怎么看待金老师这个“不吉利”的鸡?如果是你,你会“委屈”吗?

所以希望“鸡”和“猴”都长点心。记住:人间正道是沧桑!

完美契合,

应该判刑,如果在毛主席时代可能会枪毙。老师的行为影响的不是她自己,而是所有的老师。按常理拍是可以的。

我想我已经够了

完美契合

不应该只是以补课的名义,还有找家属打人的问题。

没什么不合适的。这触动了谁的利益?你怎么能问这样的问题?

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