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存在哪些问题及对策?
1.评估方案被授权。基本上所有学校都有教职工的绩效考核方案,但这些方案基本上都是在绩效工资制度实施之前,由学校管委会或教务处从学校管理制度中修改而来的。以前的管理制度没有和钱挂钩,不适合新形势下的学校管理,更不完善。现在如果要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会有很多问题。比如,大部分校长和中层领导在修改时,都会有意无意地偏袒自己的分数和权重,在方案起草过程中,已经把行政利益放在了教育教学利益之上。
笔者于2004年至2011,对思南县东华乡、吴颖镇、宽坪乡、亭子坝的17所学校,德江县合兴乡、煎茶镇的8所学校进行了检查。这些计划大多是围绕“工作数量和质量”制定的。其中八个考虑了教学质量评估。从整体上看,没有一个学校对行政岗位的具体工作质量有考核办法,但是对教师工作的质和量的考核,包括了从备课、上课、教研、活动、班级管理、考勤等各个方面。这些计划一般由校长拟定,然后提交学校行政委员会讨论通过,再发放给教研组一线教师。会上宣读,没有人会提意见,甚至会通过。一般情况下,老师不会提出任何异议。表面上看,这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应该是民主的方案。其实不难看出,这是一个给领导赋权的计划。比如从25所学校的考核方案来看,14基本没有考虑一线骨干教师,更没有向一线教师倾斜;8全部考虑但权重分值不高。
2.评估过程是行政性的。每一项考核都有记录,由学校各部门领导进行考核。根据笔者的明暗走访,大部分学校在考核过程中有明显的行政权力倾向,甚至有老师抱怨:打个招呼,你就没事了;说你不好,好不好。对教师工作过程的评估不真实。一方面,考核方案最终由领导小组敲定。他们的行政岗位做得再好,也没有具体要求,考核规则有利于行政领导。另一方面,即使是教具体科目,行政领导在给自己录的过程中也只是加分而没有扣分。导致行政领导的考核结果平均分远高于一线教师。学校的教学主任、教研组长等行政人员全部加分,市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不加分。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演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3.同化绩效考核,比如绩效考核,是一项繁琐而重要的工作。很多学校出于所谓人性化管理的考虑,只制定教师“工作数量和质量”的考核,导致绩效奖励差别不大。更何况学校根本没有用绩效考核方案。校长定下学校的分数后,老师们互相打分。最后学校行政委员会把总分调整到10以内,使得绩效考核形同虚设。
4.评估结果被隐藏。因为考核方案、过程、记录有明显的权力倾向和利益倾向,所以肯定不会是对教师工作的科学、真实、公平、公正的定量和定性评价。另外,考核总分是绩效工资,是钱,差一分或几分,往往有几百元的收入差距。所以学校的考核结果还是在她的吉他后面藏着半张脸不让我们看到。如果有老师来检查,就给他看。如果有老师质疑,领导会搪塞甚至炫耀。
5.同时,绩效考核还面临着不同年级、不同班级的学生素质不同,不同年级的师生比不同,导致年级之间、教师之间的绩效考核不同。学校很难在这些方面的评价中找到很好的平衡。
针对这些问题,做好绩效考核工作,考核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指导原则。考核方案的每一项、每一个权重、每一个分值都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倾斜,真正体现“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中心和“促进教育教学”的学校工作中心。要引导教师追求专业发展,提升职业幸福感,淡化行政岗位,帮助教师树立比从事行政管理更有价值的导向,营造科研、教育、教学氛围,通过考核提升专业能力,关注学生成长。
2.科学原理。在方案的制定中必须严禁权力属性的个人化,以集众智、聚民心、集思广益。成立评估方案制定小组,深入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广泛听取意见,调查分析学校运行的方方面面,找出制约学生成长和教师发展的因素和问题,奖励能解决这些瓶颈的人和事。对教师工作的考核只能用精力来量化,不能量化的永远也量化不了。一线教师的平均分应高于行政人员,骨干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的平均分应高于普通教师。考核主体要多元化,根据不同的考核项目,让学生、家长、同事、领导都参与进来。
3.真实性原则。考核的结果应该是教师工作的真实写照,不仅是一个教师德、能、勤、绩的展示,也是一个教师对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贡献的衡量。所以考核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真实。考核工作记录员要以事实为准绳,及时收集与考核工作有关的数据和资料,所有加减分都要有据可查。
4.公平原则。真正的公平确实很难做到,但要致力于相对公平,努力做到人际关系和谐、工作协调、心理健康。但是,公平不等于平均,也不等于平等。多劳多得,取得更优异的成绩,理应得到更优异的成绩,这并不违背公平。当然,教师的工作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干部的管理也要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干部考核记录了教师的工作,教职工代表也是如此。两次考核的结果要向全体员工公示,接受大家的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