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教育局的电话是多少?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负责:
1、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和市区党委关于教育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城市教育系统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3、负责推进城市教育现代化。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城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4、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武鸣学子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集、教育拨款、学生资助和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和实施办法;监督城市教育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5、统筹管理城市基础教育。
6、统筹管理城市职业教育。
7、负责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协调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主管市区中小学教师,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综合管理。
9、统筹城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和教务管理,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
10,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指导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负责推广普通话。
11.组织和指导城市教育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2,负责城市教育信息化。实施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
13,城市民办教育统筹与综合协调。落实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14,负责市区教育督导。
15.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武鸣区有关招生考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各级国家教育考试。负责中小学招生工作。
1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17,城市教育领域行政处罚权纳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8.完成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