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福建省宁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教师资格证#简介从宁德市教育局获悉,福建省宁德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已经发布。请仔细阅读。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宁德师范学院: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免试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改革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4号),现将我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识别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报考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者取得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必须申领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在宁德市;

(2)宁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宁德市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或者持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五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宁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鉴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贯彻教师法。

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B级及以上,其中汉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A级及以上。

三。接受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级教育局认定。网上申请时,“认证机构”选择有户籍或居住地的县级教育局。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2)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宁德市教育局认定。网上申请时,“办证机构”选择“宁德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宁德师范学院2022届毕业生(含教师和非教师)选择“宁德师范学院”作为“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工作由宁德师范学院教务处负责。

户籍不在本市的宁德师范学院2022届毕业生,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毕业时间安排,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识别程序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度以各县(市、区)教育局、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认定工作公告为准。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6月9日上午8:00-6月22日下午6: 00(工作日)

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教师资格,申请成功后一年内不能申请第二个教师资格证。

一般技术咨询请在工作日8: 00+08: 00拨打010-58800171。

(2)体检

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报考人员体检安排如下:

1.体检时间:6月9日至6月22日(工作日)

2.体检医院:

宁德市中医院,地址:蕉城区东湖路16号,电话:0593-2058195。

3.体检标准: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和办法的通知(2018修订)》(闽师[2065 438+08]20号)为准,《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附件2)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打印。

4.体检报告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统一收集,申请人本人获得的任何检查材料不得作为教师资格体检的依据。

5.医疗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6.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3。

(3)现场确认(验收)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确认点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并当场确认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宁德师范学院2022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由我校办理。其他申请人现场确认相关事项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7月4日-7月8日(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教育局219窗口(宁德市蕉城区东桥开发区景泰山路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楼北),窗口电话2250369。

3.现场预约确认方式:申请人可提前7个工作日进入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微信官方账号→点击聚集服务→点击政务大厅→点击工作预约→点击网上预约→点击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窗口(二楼)→选择教育局-综合业务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现场确认环节,申请人必须符合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的疫情防控要求。

4.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需与网报上传的照片同版本,背面写姓名);

(3)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本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证书信息无法核实的,还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申请电子认证报告并自行打印),否则视为学历不合格,不予受理;

(5)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的,可不提交。考试合格证书未通过验证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打印,以便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通过验证的,需要申请人和所属高校进一步确认。

(6)个人承诺。申请教师资格,全面落实师德制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已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8)《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由认定机构在体检医院领取);

(九)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当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审核确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以文件公告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授予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证书领取地点:现场确认点(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或宁德师范学院),领取时间:7月20日。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可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认可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不得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者“失去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3.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师准入查询性侵害犯罪信息系统的意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的总体安排,公安部门将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落实教师准入查询性侵害犯罪信息系统。

4.各地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合理安排时间,做好本机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本机构的时间安排和咨询方式。网报开通时间应兼顾不同对象,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宁德师范学院应于7月5日前将合格的申请材料(高中、中职)和现场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以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6.报考人员在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时,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配合做好防控措施。

7.如因疫情需要调整日程,将另行通知。

8.2022年下半年,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1.宁德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网站列表

2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3.体检注意事项

4.现场审核结果汇总

宁德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