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中学生翻越学校围墙触电致十级伤残。学校在这件事上有什么责任?
这个问题有两面,需要详细调查:学校和老师是否尽到告知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如果调查显示,学校和教师一直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班会、家长会、谈话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则攀爬场所不存在安全隐患。那我觉得学校和老师都不应该承担责任。
但问题是,作为学生和未成年人,事故发生在学校,那么结果往往是学校和老师都要承担部分责任。在我们国家,似乎已经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出了事,不理不睬,捣乱就可以得到赔偿。曾有学生被蚊子叮咬,死于JE的案例。结果家长告上法庭说,是在学校被蚊子咬的。最终,学校将不得不赔钱。有的同学中午放学回家,父母不在。他在河里游泳淹死了。全村上百人围攻学校,最后学校被迫赔偿。这样的事情太多了,需要注意。学校真的成了弱势群体,安全红线压得老师喘不过气来。是否有利于我们教育的发展?
还想提醒一下班主任:不要觉得学校让你每天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真的很烦,看安全教育平台,在班级日记里做好安全教育记录,保存好安全教育的图文,在会上强调安全!这是真的在保护你!这么多学生聚集在学校学习生活,可以说事故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一个老师要做的,就是尽到安全教育和告知的责任,保管好资料。在目前的环境下,这实在是无奈之举。夏季,预防溺水是校园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希望在学校和老师的教育下,孩子真的能做到?珍爱生命,远离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