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操行评分量化细则

为了保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培养每一个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不辜负家长和社会的期望。根据《我国教育与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行为规范》,特制定以下学生品行量化评分细则,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善行加分规则:

学生应该关心帮助他人,爱护学校的公共财产,积极参加对班级和学校有益的活动或公益工作,像雷锋一样帮助他人,做好事。对学生的见义勇为行为,如拾金不昧、帮助老师或其他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各种公益或应急劳动等,学校应给予及时的'表扬和鼓励',并根据影响程度按以下标准给予加分。1,三人以上为集体积分,每次2-4分;2、三人及三人以下为个人积分,每次加1-2分;3、对于举报或揭发坏事的学生,学校根据情况核实后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并尊重学生不被点名的权利,每人给予2-10分。具体加分项目由校检查组决定。

二、纪律处罚考核规则:

1.上午和下午不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离开宿舍,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每次扣5分。

2.上课和自习迟到者,每次扣1分。

3.不按学校规定按时回宿舍午休或晚休者,扣5分。

4、午休期间进行体育活动没收体育器材,扣5分/人。

5.上课、自习期间留在宿舍无相关证件的,每次扣2分。

6.学生进出校门必须佩戴学生证。无学生证、外埠证或放学后外出者;放学时间,经过学校的学生没有学生证,住校的学生没有出境卡;按学校规定时间无午休提前返校者和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加班返校者;每人扣5分。擅自闯入校门或顶撞门卫者扣5-10分。

7.课间在教学区追钻工扣2分。

8.不请假、不按时上课和学习或上课和学习期间不按时离开教室的,每节课扣5分,按发现的累计课时计算。

9.如遇特殊情况和事件,向管理者和教师做出合理解释。凡与管理人员或老师发生矛盾的,扣5-10分。

10,晚上课间下课铃响后,将是学校的安静时间。在此期间,凡未佩戴学生证在校园内逗留或游荡者,将被视为社会闲散人员,将被清除出校园。不服从者,将通知执法机关拘留;学生将被扣5-10分。

11,学生证不规范扣1分;更换学生证,扣5分;出借学生证者,扣10分。

12,在校饮酒或吸烟的学生将被扣5-10分。

13,在校打架,直接责任人将被扣10分;帮忙打架的扣20分。

14,学生佩戴首饰、项链等装饰品,限期摘掉,扣5分。

15,自习时间在教室打闹吵闹扣3分。

16.教室不按规定时间关灯,扣2分下课。

17.私自让校外人员留校或进入教室、宿舍者,扣10分。

18,带手机进学校,MP3等娱乐设备进教室,发现没收,扣15分。

19.学生进网吧、游戏厅,出去打台球,扣20分,家长请到学校一周。

20.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的,其自行车将被扣留一天,扣2分。

21.不参加班操、升旗的,每发现一人扣10分。

22.规定时间内不穿校服或校服扣5分。

23、其他违规行为参照上述标准扣分。

三、学生操行成绩结果的生成:

学校管理部门(如门卫、宿舍管理员)和校检组每天填写记录,并在24小时内提交给学校量化考核统计员。

四、量化评分结果的应用:

1,考核分数每天输入微机存档;每周,每月,每学期,并打印和出版。

2、学生个人或集体加减分,按25%记入班级量化考核。

3.周内3分者;月内统计扣分达到10分;学期内得分30分者,通报批评。

4.周内5分者;月内统计扣20分;学期内达到50分者,给予警告。

5.周内8分者;月内统计扣分达到25分;学期内扣分80分者给予记过处分。

6.周内10分者;月内统计扣30分;学期内成绩达到100分者,将被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和处分,借读学生将被退回原学校。

7周内统计扣分达到10分以上;月内统计扣30分及以上;学期内100分以上的,是父母来学校联合教育一周,或者父母带回来教育一周的初中生;高中生被学校开除。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