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是指我省乡镇的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基层中小学教师一般是指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领取乡镇人员在岗补贴的一线教师。
二、资质设置
在我省中小学增设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名称为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人,以德立业,以德教书,以德育人,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三)掌握和运用一般文化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新的教育理念和观念指导教育教学。
(四)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五)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六)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学校最低周课时要求(一般不低于省级最低周课时指导标准:不同学科最低周课时一般不低于12-18,小学不低于10-16,高中不低于18)
班主任的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的一半计,多学科走教的教师课时要适当照顾。“双肩挑”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兼职审批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同时任教国家或地方课程65438门以上,课时达到我校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七)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第四,表演能力的水平
(1)中小学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他们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的特点,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上任以来,圆满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有丰富的班级管理经验。我把思想道德教育有效地融入了整个教学过程,形成了可以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和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对学生教育成长、学校教育、乡村教育振兴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或规划。
2.优秀的教学业务
(1)能准确掌握和运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科目的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合理、完整、重点突出。
(3)课堂教学可以自由驾驭,创新或新颖,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和同伴的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素质较高,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担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有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和引导课外实践活动。
(6)担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名师、专家或学科带头人称号,在县级区域和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是公认的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7)学生和家长满意度高,同伴评价和民主评价得分高。
3.出色的教学和研究能力
(1)具有主持、指导和领导某一区域或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二)能够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研究方向,及时发现、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论、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深入研究、总结和创新,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
4.示范起着重要的作用。
(1)在本学科享有较高声誉,被同行公认为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成长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在指导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引导青年教师组织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4)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促进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普及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中小学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他们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的特点,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担任现职以来,较好地完成了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工作,引导形成了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态,尊重学生的差异,帮助学生正确分析和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能够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提出指导性建议。
2.精通教学业务
(1)能准确掌握和运用教材,系统掌握所教科目的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认真认真,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详实,重点突出。
(3)能够自由支配课堂教学,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学生的普遍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保质保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生在所教科目中的学业水平和素质较高。担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有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组织课外实践活动。
(6)作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在本县(市、区)或在较大范围内具有较高声誉。
(7)学生、同伴评价、民主评价好,满意度高。
3.较强的教学和研究能力
(1)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发现并反思和评价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研究方向,在教育理论、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的创新实践中,能够指导、组织和实施教学实践,开设和开发选修课并取得突出成绩。
(2)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成果,在本校及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和示范学习。
4.示范和带动作用显而易见。
(1)组织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2)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完成教育研究和实践任务,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动词 (verb的缩写)该职位的资格
(1)中小学高级教师。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在中小学高级教师或高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
(2)中小学高级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在一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