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国家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基本情况

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由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站(隶属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和10市级监测站(隶属各市国土资源局)组成。省市监测机构从业人员12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3人(高级职称22人,中级职称20人,初级职称11),其他74人(见表)。

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队伍现状表

继续的

从左至右:副总工程师金海峰、副站长高建军、副站长刘江、站长宁社娇、副站长李令才、副站长康金栓。

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56。2001机构改革时,整个系统由省地矿局划归省国土资源厅管理,为省厅下属的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拟定全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全省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指导市(地)地质环境监测;承担全省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防治工作,提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立项建议,并组织实施;拟定全省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负责汛期地质灾害的值班,承担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起草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和技术规程;承担全省地质环境项目的技术业务管理;负责地质环境调查和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以及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编制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年度报告,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向社会发布地质环境信息;承担全省地质遗迹调查和监测工作;承担矿区地质环境的调查和评价,提出治理建议;承担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和保护等科技信息采集和技术咨询服务。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站下设六个科室(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地质灾害防治室、地质环境监测室、综合研究室、地质环境信息中心)。办公室设在省地矿局,办公室十余间,约300m2。

全省10个市全部建立了地质环境监测站和滑坡防治办公室,隶属于市国土局。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市级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地质灾害、地下水动态等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指导县(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承担全市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提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立项建议,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负责汛期地质灾害的值班,承担重要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承担全市地质环境项目的技术业务管理;负责市、县地质环境调查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编制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年度报告;对矿区的地质环境进行调查和评价,提出治理建议。

二是监控网点建设

(一)认真开展地下水监测建设。

全省地下水水位监测和水质分析已开展多年,积累了大量有价值的数据。《陕西省地下水动态公报》定期发布,有效监测全省地质环境,及时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地质环境监测预警信息。

1.监控区域和项目。目前,地下水监测有Xi、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铜川、榆林8个城市,主要监测城市水源地和区域控制点的地下水位、水质、水量,利用时钟、测绳、卷尺、温度计和地下水自动监测仪监测潜水、承压水和少量岩溶水。

2.监控网络建设。全省共有地下水监测点337个(含自动监测点8个)。其中,国家监测点36个,省级监测点161,区域监测点140。监测区域控制面积2001km2,涉及30多个城市供水水源。

3.监测手段和频率。全省337个监测点中,有104个水质监测点。国家地下水监测点监测频率为每月6次,省级监测点为每月3次,区域监测点为每月1次。地下水水质监测频率为每年1次,采样时间与统一测点测量一致。

(二)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体系建设

汶川地震后,全省现有地质灾害点9007个,全部纳入监测网络,群测群防。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防灾卡,落实监测领导和监测员。群防群治参与人数超过1万人。地质灾害成功预报水平逐年提高,有效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00年以来,全省成功预测地质灾害240次,避免人员伤亡6469人,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3)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与建设

依托勘探项目,建立了杨珊中学滑坡、紫阳一中滑坡、佛坪关山滑坡、宁山小学滑坡等专业仪器监测点,利用深部形变仪器监测滑坡深部位移和地面形变。同时,建立了Xi市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监测系统。旬阳县正在加紧建立全省首个自动监控示范区。

(4)典型示范地热监测建设

咸阳、临潼温泉典型示范区地热监测取得了丰富的监测数据,为有效利用地热资源,促进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2005年协助咸阳市政府向中国矿业协会成功申报“中国地热之城”。2008年,我们协助Xi临潼区政府成功向中国矿业协会申报“中国御温泉之都”。

三、监控设备(器材)配备现状

省主站、市站、县(区)站有14台监测车,Xi安、咸阳有9套地下水自动监测仪,主站、安康站、商洛站有4套滑坡测斜仪,宁强、丰县有5套滑坡驱动力远程监测系统。每个站还配备了不同数量的数码摄像机、照相机、手持GPS、红外测距仪、指南针等小型常用设备。

领导参观Xi安地裂缝监测设备。

地下水自动监测数据下载

四。信息化建设

建立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2003年以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局合作,在省级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和预警,在省级电视台上发布预报和预警共计122次。为了预防地质灾害,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有效避免大量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同时,各省厅还建立了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进一步提高了气象预报预警的定量化程度。

动词 (verb的缩写)主要监测结果和服务

1.建立了Xi安地裂缝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该系统由地裂缝自动监测仪器站、跨地裂缝短水准段和点位、地面沉降分层标志和地下水位监测网组成,积累了大量第一手监测数据。

2.组织完成了关中盆地地热资源调查评价项目。该项目始于2004年,结束于2007年。围绕陕西省委、省政府“加快关中温泉旅游”的发展思路,加快项目实施。摸清了关中盆地地热资源的形成和分布规律以及地热开发利用现状,为地热资源评价和合理开发提供了科学依据。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

3.2004年,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合作开展了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地下水勘查项目。建立了由40个自记水位计组成的地下水自动监测网络,实现了对基地重要地段地下水位的实时监测,建立了水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这一成果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4.在全省各县(区)地质灾害综合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结合监测资料的综合分析与研究,编辑制作了《10市地质灾害图集》,印发各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使用,对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5.正在建设全省首个旬阳县自动监测示范区,围绕旬阳县商贸街滑坡开展地表变形、降雨点、深部变形、地下水位监测。建立县地质环境监测站信息采集自动数据传输系统;在省总站内设置终端站,接收、分析和处理信息。自动监测系统的建成将对全省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不及物动词法制建设

1.2001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条例(试行)》,经省政府审议通过,分别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和陕西法正[2001]48号印发各地。对地质环境监测的责任主体、监测网络建设、经费安排、成果发布、防灾方案编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2.2005年,省厅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15),经省政府批准,印发各市(县)人民政府实施;2006年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省政府办公厅以[2006]88号文下发各市(县)政府实施。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编制了《陕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并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在省厅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各市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也编制了各自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划》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形势、目标任务、重点防治区划、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保障措施落实等内容。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根据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编制了《陕西省重灾县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陕西省受灾县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同时对汉中、宝鸡、咸阳、 组织安康、Xi编制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供地方政府灾后恢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