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福州教育局的回应?

迅速回应,说“衷心感谢您对福州教育的信任和‘说实话’”。但这个回复的重点是说服学生接受“统一发型”的要求。

有抗议,有回应,有言语,有沟通。这样的辩论本身就是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之间的平等交流与对话,是值得肯定的。教育的过程就是解疑释惑,仔细思考,明辨是非的过程。学生不理解和接受统一的发型,老师、学校甚至教育行政部门都有责任把原因解释得更清楚,让别人信服。

从福州教育局的回应来看,尽管态度积极,但字里行间都是正确的“道理”,没有充分考虑学生的诉求和关切,缺乏足够的说服力。“集体和个人相辅相成。没有集体,个人无法生存。”“* * *条件下的个性展示,才是青春最美的样子。”“每一项教育措施* * *构成了学校的全部教育措施...单看每一句话自然是正确的,但“大实话”的正确并不意味着学校的每一项教育措施就一定正确,更不要说是学校强制的。

第一,答辩没有论证中学生“发型统一”的必要性,只是说学生对为什么要统一发型的理解不够科学,并强调这是一个“认识论”问题。这种回复太模糊,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没有考虑到学生的个人感受。回复文章,首先要有意义,其次要有针对性,直接回应对方的问题,而不是说教道理,甚至把问题上升到哲学层面。这种劝说效果可能并不理想。

第二,在这个回复中,有些逻辑是不自洽的。既然承认“发型管理是中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增强集体归属感、树立良好形象的充分条件”,为什么要强制所有中学生留短发?既然影响学生注意力的因素很多,为什么非要固执己见呢?

其实学生并不拒绝管理,学生的发型也不是不可控的。但一切管理都要体现教育的理念,从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任何强制的做法都不可取。

关于发型乃至中学生的日常穿着,《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经明确要求:“着装整洁、简洁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各地可以照此办理,没有必要大动干戈把学生的头发规定为几厘米,甚至实行“一刀切”的政策。就像之前媒体报道的,有学校老师在学校门口拎着水桶给女生擦妆。用意可能不坏,但做法明显粗暴。至于很多城市中学强制理发的做法,更是如此。这样的做法不是制度创新,而是对学生合法权利的剥夺。以集体管理的名义去剥夺学生的个人权利,是不值得提倡的。

最重要的是,福州教育局的回复在这场发型争论中并不是“最终的”,而只是讨论的开始:在“大道理”讲完之后,学生也要听“小道理”,这样教育才能全面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