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一篇1000字的短文《我的生命离不开法律》!
显然,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每个人都遵守法律吗?每个人都是合格的公民吗?我可以肯定的回答:不会。
我曾经看过一篇报道。据说是一个中学生对班主任的人身侮辱。因为对老师平时的严格管理不满,他怀恨在心。一天早上放学后,他找来一张大白纸,画了一只又大又丑的乌龟,写了一行字:上面的乌龟是某某。但画完之后,他还是想不开,于是又找了一张纸,在上面画了一只铁公鸡,并如上写了一行字:XXX——身无分文。第二天一早,他把这两张图贴在校园门口,然后躲起来偷看,偶尔发出“咯咯”的笑声。不一会儿,很多人聚集在画前,包围了整个校园。这时候校长来了,他看到了。他非常生气,把两幅画都撕了下来。后来该中学生受到法律处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天。
俗话说“士可杀不可辱”。对于一个人来说,个人尊严甚至比生命更重要。美丽的花朵需要蜜蜂来传播花粉;坚固的建筑需要用大理石建造;但是人的生命需要尊严的支撑。尊严是一把雕刻你人生的雕刻刀,可以为你的人生增色不少。最后一个案例,中学生严重侮辱老师人格。这是极其恶劣的行为,让老师蒙受了多大的耻辱!公然侮辱他人,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希望大家都能遵守,不要像那个中学生一样随意侮辱他人人格。
当然,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
那是我在网上看到的。有个年轻人瞎了,因为他想教育那些混混。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刚刚出去散步。但不幸的是,在路上,他遇到了一个正在抢劫的歹徒。当时他很淡定,大胆勇敢地走上前去,说了一句“请住手。”匪徒们看到有人过来干预就停了下来,希望看看是谁吃了熊心豹的胆子,教训他一顿。年轻男子看到这一幕,立即让年轻女子报警。就在这时,歹徒迅速上前抢过手机对他说:“小子,跟我玩吧!”说完,他把小伙子推倒在地。这时,年轻人大声喊道:“要知道,正义总是战胜邪恶的。我劝你赶紧住手!”你这样做,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那些混混太贪心了,不但不听,还把那个年轻人打得鼻青脸肿,甚至双目失明。正如年轻人所料,最终,那些桀骜不驯的歹徒被剥夺了终身政治权利。
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啊!失明是多么悲惨的经历啊!他才二十多岁。对他来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等待着美好多彩的明天。现在,等待他的将是四五十年的黑暗生活。因为那些歹徒的“恶行”,他失明了。那个年轻人在危险面前从不屈服。他一直相信法律不会放过他!为了每个人生活的和平与和谐,国家有法律。只要你有真相和证据,没有人会逃脱法律的制裁!
朋友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治国家,而法治国家只能由尊重法律的人来创造,正如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的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因此,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承担起依法建设、管理和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我们要与法律为伴,从自身做起,弘扬法制精神,学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中学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昂首挺胸,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实现了‘法律在我身边’!我们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国家,对得起这个时代!”